防火卷帘门设置规范要求
- 作者: 白兰
- 发布时间:2024-02-11
1. 防火卷帘门设置规范要求
(1)防火卷帘门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防火分隔处,如防火墙、防火卷帘门分隔的墙体等。
(2)防火卷帘门应采用具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消防产品合格证明的耐火卷门。
(3)防火卷帘门的防火等级应根据建筑物的防火要求确定,一般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
(4)防火卷帘门的开启方式应为电动或手动,手动开启时,应配有启闭用的链条或手摇装置。
(5)防火卷帘门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安全出口处,以便于人员在火灾时安全疏散。
(6)防火卷帘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以便于消防人员在火灾时及时控制火势。
(7)防火卷帘门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 卷帘门的启闭是否灵活。
- 卷帘门的防火性能是否良好。
- 卷帘门的开关控制系统是否正常。
(8)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以便于查询。
2. 防火卷帘门的日常维护
(1)保持防火卷帘门清洁,定期清除卷帘门的灰尘、污垢等杂物。
(2)定期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开启是否灵活,如有问题及时修理。
(3)定期检查防火卷帘门的防火性能,如有问题及时更换。
(4)定期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开关控制系统,如有问题及时修理。
(5)每年对防火卷帘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 卷帘门的启闭是否灵活。
- 卷帘门的防火性能是否良好。
- 卷帘门的开关控制系统是否正常。
(6)防火卷帘门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以便于查询。
3. 防火卷帘门的注意事项
(1)防火卷帘门不得随意启闭,以免损坏卷帘门。
(2)防火卷帘门不得作为人员或物品的运输通道。
(3)防火卷帘门不得堆放杂物或物品。
(4)防火卷帘门不得擅自拆除或改装。
(5)防火卷帘门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