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养老房屋出售(国外以房养老的发展怎么样)
- 作者: 白玉新
- 发布时间:2023-12-14
国外以房养老的发展怎么样
近日,一则30户以房养老的被骗的消息刷爆网络。目前我国以房养老还是试点,那么国外发达国家有以房养老这个政策吗?他们以房养老政策发展怎么样呢?
实际上,美国、新加坡、日本和英国等国外国家都有以房养老,下面来了解一下国外以房养老的发展情况。
美国
“以房养老”模式的专业名称叫做“倒按揭”。倒按揭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新泽西州劳瑞山的一家银行创立的。如今,倒按揭在美国日趋兴旺,常说的倒按揭模式也是以美国模式为蓝本的。美国的倒按揭贷款放贷对象是62岁以上的老年人。
1、联邦住房管理局有保险的住房倒按揭贷款。用户尽可能长时间生活在自己住房内,并在一定期限内按月分期获得贷款。
2、联邦住房管理局无保险的倒按揭贷款。
3、放贷者有保险的倒按揭贷款。
住房资产高则可贷款数额高;年纪大的住户贷款数额高,这是由于其预期寿命短,意味着还贷周期短;夫妻健在住户比单身者可贷款数额低,因其组合预期寿命大于单身者;预期住房价值增值高可贷款数额高。
加拿大
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到30万加元之间,只要你不搬家、不卖房,房产主权不变,可以一直住到享尽天年,由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比如一位65岁的老人将所住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到10万加元,该老人15年后“归西”后,银行将其房产处置后获得20万加元,减去10万加元的贷款,再减去15年的贷款利息后,剩余的几万加元就由其子女或其他继承人所得。
新加坡
有三种方式选择:第一种,允许符合条件的组屋拥有者,出租全部或者部分居室来换取养老收入;第二种,对于一些居住在原来较大面积的已退休的夫妇来说,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且已经搬到他处居住,老年夫妇可以将现有住房置换成面积较小的住房,以大换小后获得的净收入用作老年日常开支,或者投资一些风险小的产品来获得收益。新加坡允许当事人根据经济状况选择一次性或者分步地完成住房的以大换小。比如,卖掉私人住宅后换取5房式的组屋,然后再换取3房式的组屋,依次类推;
第三种,就是平常所说的倒按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或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
老人仍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当其死亡后,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抵押变现并结算利息,“剩余价值”交给其继承人。在新加坡,只有私人建造的商品住房,才能参加倒按揭操作。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组屋是由新加坡政府出资,大致相当于我国的经济适用房,这类房产不能选择倒按揭。
日本
日本以房养老产品的设计具有局限性。日本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在日本人心目中,土地远比木结构房屋重要。因此,在日本的房产价值计算中,政府乃至很多金融机构只计算土地价值。而且,一般只能以附带土地所有权的“别墅”作为担保物,这就意味着即便是高档公寓也会被挡在门外(因其土地为共有)。此外,大多数金融机构提供的商业产品只限定接受日本某地区的不动产作为担保。
为了防止合同到期或老人去世后出现抵押权实现困难,日本以房养老产品大多限制老人与他人共同居住,有的只允许老人与65岁以上配偶共同居住。
但是,日本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突显。2010年日本“高龄社会白皮书”中统计显示:65%的日本老人对其储蓄额不满意,且62.8%的老人希望“一直住在原来的住房里”。同时,日本内务省统计出65岁以上日本老人的住宅自有率达到了88.9%。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采取了许多措施推动以房养老产品的普及。
英国
英国以房养老模式更多借助保险公司力量。据调查数据显示,超过1/3英国人打算利用房产筹集养老金。有一成退休者被迫出售房产或换成较小房子来维持生计。英国的“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月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进养老院后用该住房归还贷款。据调查,大约有20%的50岁以上的老年人打算采用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就是出售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此外,还有老人将房产出售后搬到其他物价水平较低的国家去养老。
由于英国的住房养老模式更多地借助于保险公司的力量,即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所获得的贷款须充当保费用来购买年金,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英国又被称作“逆向年金”。由于英国的房子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而且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一领域运作了很多年,操作规范,因此老年人的权益还是有保障的。
希望我国的以房养老政策能够成功试点。
国外如何“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西方发达国家常见的一种养老模式,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各国特色不同的以房养老实践中,反向抵押贷款(简称“反向按揭”)最受欢迎,也使用最多。
反向按揭最早源于荷兰,其大致安排是:年轻人购买老年人的住房,并允许他们有生之年仍免费租住该住房,待老年人过世后再收回该住房。
举例如下:
新加坡可以一次性抵押
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将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或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
作为一个非福利性国家,新加坡政府一向倡导国人自食其力。政府并不鼓励父母留房给儿女,因为已经制定了年轻人可以自己买房的计划。在拥屋率很高的新加坡,以房养老是常见的模式。
在新加坡,55岁以上的老年人被称为乐龄人。这些乐龄老人可以从公积金账户中领取养老金度日,也可以将自己的房产出租,以租金养老。对于一些住房面积较大又无成年子女同住的老人,政府鼓励他们以大房换小房,将换房的净收入用作老年日常开支,或是购买保障型投资产品。
新加坡政府还专门为独居或只和老伴居住的老人提供一种乐龄公寓,这类公寓通常面积在40平方米左右,价格低廉,一般只需五六万新元即可购买。碧山社区金茉莉老人公寓就是新加坡养老服务体系中解决老人居住的一个样板。公寓楼由政府建造,共有176套小面积公寓,公寓以低廉的价格销售给55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人。此类公寓使用权一般为30年,可延长使用期但不能转让和继承。
此外,新加坡以房养老还有一种形式: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申请将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或金融机构,由这些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仍居住在自己的住房内,待其去世后,房屋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进行抵押变现并结算利息,剩余的钱则交给其继承人。
英国房子无使用年限
英国的住房养老模式则更多地借助于保险公司的力量
去年,一份以欧洲12个国家1000名成年人为调查对象的报告披露,英国人正因经济衰退而重新审视自己的退休计划。调查发现,超过1/3英国人打算利用房产筹集养老金。有一成退休者被迫出售房产或换成较小房子来维持生计。英国的“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月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进养老院后用该住房归还贷款。据调查,大约有20%左右50岁以上的老年人打算采用这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就是出售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此外,还有老人将房产出售后搬到其他物价水平较低的国家去养老。
由于英国的住房养老模式更多地借助于保险公司的力量,即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所获得的贷款须充当保费用来购买年金,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英国又被称作“逆向年金”。由于英国的房子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而且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这一领域运作了很多年,操作规范,因此老年人的权益还是有保障的。
加拿大倒按揭极其个性化
假如房屋等财产由子女继承,那么就需要交纳不菲的税费
风景如画的加拿大有福利之国之称,是移民的首选国度之一,也是老年人的乐园。大部分加拿大人年老后,都会选择把住房卖掉,然后住进各种有福利补贴的养老机构。加拿大是倒按揭贷款业务发展比较快的国家之一。超过62岁的老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到30万加元之间,只要不搬家不卖房,房产主权不变,可以一直住到生命的最后,在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比如一位老人将所住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10万加元,该老人在15年后去世,银行将其房产处置后获20万加元,减去10万加元贷款,再减去15年的贷款利息后,剩余的钱就由其子女或其他继承人所得。
加拿大“以房养老”的倒按揭极其个性化,即根据贷款人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的贷款方案。个性化的设计使倒按揭在加拿大赢得了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在加拿大以房养老之所以能够顺利开展,是有一系列的制度环境作为保障的。比如加拿大有遗产税或个人资产增值税制度,假如房屋等财产由子女继承,那么就需要交纳不菲的税费,这就使得部分民众愿意以房养老。
德国拿到钱住进高端养老院
很多老人都选择把房子倒按揭给银行,然后用这些钱过质量较高的生活
目前德国的老龄化程度已列欧洲第一,而人口老龄化给养老保险体制带来极大冲击。“老年人如何养老”已成为德国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德国养老的形式有许多,在家中居住靠社会养老金度日的形式最普遍。此外,“以房养老”的方式也深受欢迎。有的德国老人把房子出租给年轻人,利用房租来维持自己的退休生活。由于德国人支出的房租约占个人全部支出的1/4-1/3,因此通过出租房子养老也是一种很有效的方式。也有的老年人出租一部分房子收小部分费用,年轻人则帮助老年人干些家务,也缓解了“空巢”而产生的孤独感。
此外,很多老人都选择把房子倒按揭给银行,然后用这些钱过质量较高的生活。比如老年人可以离开现有住宅到外地居住养老,包括旅游养老、度假养老、回原居住地养老等。也可以用倒按揭拿到的贷款住进一些涵盖护理保健、文化娱乐等多种功能的高端养老院。
怎么投资海外房产
在境外投资中,房地产一直是中国高净值人群青睐的主要投资产品。一方面是由于国内住宅限购政策对投资性需求抑制,高净值人群希望能在海外市场寻求更多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人民币相对于投资国货币的升值和贬值预期,也带动了海外房地产的投资热潮,使其成为最佳的外汇储存和规避风险的方式。
中国人喜欢在什么地方购房呢?
美国:绝大部分州不限制外国人(公司)购买一般的居住和商业性房地产;交易成本占总房款1%左右;每月支付物业管理费、财产保险费以及房地产税总计为房价的2%-3%;美国已成为中国人投资海外房地产的首选之地。
加拿大:加拿大政府鼓励境外人投资房产,唯一区别就是在房贷首付比例上,加拿大本地人为25%,对于境外人士,首付款必须达到全部款项的35%,申请贷款需要提供收入的纳税凭证。土地交易税约为1%左右,根据不同地区有所不同;业主有必要以物业估价每年向市政府交税,例如多伦多现行税率约为房屋价值1%-1.2%。
澳洲:欲在澳洲购房的非澳洲永久居民,在购房前必须获得澳洲投资委员会的批准(FIRB);目前海外人士仅可以购买全新住宅;交易成本费用约房价或者土地价值的3%-4%左右;购买的是公寓,日常需要支付的有:物业管理费(季度缴付)、市政费(季度缴付)、排污费(季度缴付)占购房价的1%-2%左右;澳洲投资购房的最大优势在于可以提供房屋的按揭抵押贷款,通常为房价的70%;同时,银行的贷款可以允许最长15年的只还息不还本的周期;购买的是独栋别墅,日常需要支付的有:市政费和排污费(季度缴付),占购买房价的0.5%左右。
英国:英国政府在2015年后对海外买家转售英国房产开始征收额外资本利得税。中介费用通常为总价的1%,房屋评估及勘测鉴定需耗时2-3周,通常收费在300英镑左右。律师费为总价的0.5-1%范围内;在英国买房,印花税是最为重要的税费,也是数额最大的费用支出。通常,必须在房产交易完成的30天内缴纳。印花税由英国税务部门征收,根据房屋的产权、用途不同,征收标准也有所区别。
新加坡:新加坡祖屋只能是公民和永久居民才可以购买,外国人去新加坡只能购买商品房;购房中介费为成交价格的1%;政府印花税为房价的3%减去5400新币的基础上额外征收10%;每年物业税为年评估租金的4%(自住);如果用于投资用途,物业税为评估租金的10%,同时业主还需要缴纳租金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国内的房产投资者而言,为什么购房呢?
一、投资型购房:
在海外购置房产大多数投资者是为了升值而购买原因有二:一是国内投资渠道十分有限,二是越来越多的国内投资者走出国门了解到更多的投资机会,而且在加上投资的实物类型,投资者更易于接受。在购置投资型海外房产时要对投资收益做一个清晰的核算包括:购房成本多少,装修、修缮的费用需要多少,涉及的税费有多少,一次性缴纳和每年缴纳的款项是多少;投资收益如租金收入如何,是以何种方式租赁,对房屋及内部设施的损耗有多少,包括房产本身的价值、该房产所处地区的不动产价格趋势、该地区受到的法律法规的限制等,都必须考虑到。而且偏重投资型的海外房产投资者,也需要清晰了解该房产所得收益的相关税收计算,房产出售涉及的税费以及对投资者的要求等。
二、教育型购房:
投资教育型房产是中国人的传统,也是最近几年热门的投资项目,国外一些好的学校周边的房产价格也是很高,而且近年来上涨幅度相对较大。因为多以孩子就读的学校相关,交通和生活的便利度是考虑的首要因素,另外,针对不同年龄的孩子,对社区和治安的配套要求也需要多方面了解。但切勿盲目迷信所谓的学区房投资,投资于学区房和在学区内上学有着本质的区别。
三、养老型购房:
随着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这也催生出了对退休后生活享受的房产投资的需求。这类投资就会对环境要求较高,除了自认风光和人文关怀外,还应考察当地医疗条件和生活便利度,以及房屋设计等是否适合中老年人使用,以及因人而异的语言、文化、饮食等配套服务等是否适宜。
四、度假型购房:
这类房产和养老型海外房产相差不大,对环境要求较高,更偏好于气候温和和人口低密度的地区,不同的一点是度假型房产居住的时间段较短,以假期休闲为主,放松、享受家庭欢乐,而且投资人会将自己生活的喜好带入到这类房产中要求,比如是靠山或靠海,有无其他配套运动设施如高尔夫、骑马、游艇等。
五、移民型购房:
移民型的海外房产通常受该国的投资移民政策影响,关键在于该国对于房产移民政策的匹配和完善程度,对房产类型限定、对给予签证的类型的要求条件等等相对应;这些都需要投资人做好提前的了解和对比。来自中国外国专家局、国内房产投资的专家说:“切勿为了移民而移民,也不要为了图省事而仅仅靠花钱或者购房来实现移民;而要切实和自己的移民规划、企业拓展、财富安置和传承方案向匹配。
六、综合型
投资人有多项购买需求动因,此类投资型房产需有复合型的考量,综合前五种海外投资房产的特点,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加成考虑。同时国信美投也会依据客户的具体情况、目的和要求等,做出整合型的项目推荐和规划指导,按个性化的需求明晰各步骤方法。
不管是国人投资哪里,都需要对投资目的地的房地产市场有充分的了解,涌正提醒千万不要图便宜,因为购买的“白菜“再便宜,它依然还只是”白菜“;也不要打肿脸充胖子去买所谓的“豪宅“,因为从现金流角度分析,购买的豪宅根本就不属于财富范畴,甚至成为了缴税机器;因此,根据自己的财富需求和投资目的,量体裁衣的制订可持续及稳定的投资策略和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以房养老什么意思房子最后归谁
以房养老模式多。据我们大致归纳可包容30种。
(1)“倒按揭”养老。以房养老中最为人所知也最复杂的一种。
以房养老
(2)售房养老。简单而言,售房养老就是“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大家在60岁之前,通过储蓄存款、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住宅,并在60岁之前还清所有房款的本息,取得该住宅的全部产权。再在60岁退休养老之时,将该住宅的产权予以出售,依靠出售该住宅的余值来养度自己的余生,达到养老保障的目的。
(3)家内售房养老。家庭内部父母与子女两代人之间的一种房产继承与赡养的特殊方式,父母在世时用拥有房产向子女出售,以换取养老用的款项。
(4)投房养老。用钱投资第二套或更多套房产,赚取钱财用于晚年养老,或用出租住宅的租金收益养老。
(5)投资返本入住。开发商将住房出售给老年住户后,又在一定期限内将售房款项逐年向老年住户全部返还,带老年住户去世后,开发商重新将住房收回。对住户来说可称为“投资返本入住”。
(6)合资购房。老年人需要购买适合养老的住房,但在资金不敷使用时,联合其他机构或个人合资购房,房屋购买到到收受,老年人率先使用,带老年人身故后,将该住房移交给合资对方享用或自主支配。
(7)购房返款养老。房产营销机构从大规模营销房地产中,获得的超额营销费用中结余部分资金,返还给购房客户并投入金融机构积累理财,并于客户年老后作为养老资金。
(8)父子合资购房养老。父母与子女合资购买住房后,与子女共享房屋产权,父母首先居住该住房,身故后将住房遗留给子女继承。
(9)父子接力贷款购房养老。老年父母希望贷款购买新房居住,限于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已超出年龄,故此与子女一起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将来贷款本息也由父子接力合作归还。
(10)异地养老。异地养老是离开自己的家乡,到其他更适合的地域,或更为节约合理地度过自己的晚年生活,如城市到乡村,乡村到城市,如旅游养老、海外养老等等。
(11)基地养老。在大城市周边的生态环境优越的地域,大量建造养老基地,并附设以完备的设施服务,将城市中的老年人自愿移入基地养老,将老人原居住的住宅价值通过价值转换,便换位老人养老所需要的现金流入。
(12)老年公寓养老。老年人到老年公寓居住养老,将原来居住住宅的价值搞活,支付公寓的各式用费。
(13)老年社区养老。老年人将自有住宅做其他处置,自己入住大型老年社区养老,用房产处置的收入弥补老年社区的房租和生活护理用费。
(14)农家养老。城市的老年人到生态环境较为优越、交通便利或有亲缘瓜葛的农村,购买或租住住房,在农村养老生活。
(15)集资合作养老。富裕起来的老年人动用自己的财力,合资建造自己需要的养老机构,并在机构中自我管理运营,舒适养老度过晚年生活。
(16)住房置换养老。通过住房资源的置换,将住房的价值搞活或居住场所发生变更,以期更符合养老生活的实际情形。
(17)售房入院养老。老年人将自有住宅出售,自己住到养老院或养老基地中,作舒适养老。
(18)售房入院+养老寿险养老。本模式是在售房入院的基础上产生,老年人将住房出售后自己居住到养老院舒适养老,房款则趸交与寿险公司,办理终生型的养老寿险产品,以保障终生生活无忧。
(19)租房入院养老。老年人将住房对外出租,自己用租金居住到养老机构,将来自己身故后将住房移交子女继承。
(20)宅基地换养老。老年农民集中居住养老公寓,用宅基地换去养老保障。
(21)农房换市区房养老。以农村宅基地置换市区公寓房,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生活保障。
(22)招徕房客养老。老年人空有较大住宅,却空落落少人居住,现将部分空置房间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养老。
(23)购养老房养老。老年人购买适合养老的住宅,长期居住安心养老,度过晚年生活。
(24)合居共住养老。若干志同道合的老年人将住房资源予以重新配置后,合居共住一起养老。
(25)托付赡养养老。儿女整日工作忙碌,故此将自己应对父母尽到的赡养义务,有偿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6)遗赠扶养养老。如某孤寡老人无儿无女可做晚年依靠,也无过多现金可资养老运用,却有一套可观的房产,这就可以同某位可靠人士签约,由对方负责自己有生之年生活赡养的义务,到自己寿终正寝之时,所遗留房产和其他财产都留赠给该扶养人员作为补偿。
(27)以房换养养老。“给我你的房子,我为你养老送终”,可称为我国民间社会长期来就有的遗赠扶养的“现代版”,发达国家倒按揭房产养老模式的“修订版”。
(28)住房出典养老。老人可以选择住宅出典,取得整笔款项用于投资,获得投资收益后再将房屋重新赎回,余剩部分用作养老支出。
(29)以房自助养老。2007年4月21日《新京报》报道,“上海将试点以房自助养老,公积金管理中心做房东”。与反向抵押贷款不同的是,它从一开始就变更了房屋的产权人。
(30)法国的VIAGER养老。在法国房地产交易市场出现的一种新的购房付款形式,即用支付养老金的方式购买房屋。这就是颇有盛名的法国的Viager系统,也可称为一种以房养老的新模式。
以上第1-9种为以房养老的金融养老模式,第10-15种为以房养老的集中养老模式,第16-24种为以房养老的换房养老模式,第25-30种为以房养老的托付养老模式。以上以房养老模式都是基于不同的背景假设,详细内容可参见浙江大学柴效武教授的著作《以房养老》、《以房养老漫谈》、《以房养老30法》等。
这是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在国外较为普遍,在国内发展还刚刚起步。这次《意见》以试点形式写了进来。应该讲这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如果试点成功的话,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以房养老
对此,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发布《意见》,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同时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即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完善投融资政策”中的一句话,而且明确是开展试点。在随国务院《意见》同时下发的重点任务分工中,也只是45项重点任务分工中第27项有关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中的一个子项目。该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意见》中明确提出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结合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
在投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人才培养和公益慈善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举措。对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开展“以房养老”在国外一些国家已有成熟的做法。这次国务院《意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开展这方面的试点,是积极慎重稳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国情、满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选择的养老保险产品,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方式,进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以需求为导向的养老服务模式。[6]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表示,我国未来将以多种途径应对养老问题,在政府兜底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以房养老”是市场化运作的一种高端化服务,是自愿的、自主选择的行为。窦玉沛指出,《意见》明确提出政府要坚持保障基本,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兜底责任,对城乡困难老年人是利好消息。同时面对广大公众将着力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保障模式。
国土部:宅地70年后续期不影响以房养老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到期后,如何自动续期尚无明确规定,是否会影响一些人的以房养老计划?国土部官员认为,不会影响。
《物权法》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期满后怎么办,只有四个字“自动续期”。这让不少人担忧,以普遍的70年使用期为例,70年后续期是否需要交钱、如果交钱交多少、怎么交这些具体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更让有以房养老想法的人心存顾虑。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表示,尚无具体规定,但他认为不会影响到有以房养老想法的人的计划。
相关政策
1“以房养老”或解决养老金短缺
“以房养老”是国际上成熟、普遍养老方式之一,国内初起步
随着“老龄化”加速到来,养老金“缺口”成为学界和公众担心的问题。“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国际上成熟、普遍的金融养老、以房养老方式之一,在国内却初起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说,这次《意见》以试点形式写了进来,对于老年人、对于保险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短缺”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2医疗机构“入驻”养老机构
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意见》提出,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国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3新建社区须配建养老设施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
《意见》提出,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
以房养老
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区,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詹成付介绍,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各地各单位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
《意见》明确,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开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供应。同时,詹成付称,民政部将会同国土部等部门制定政策,严防以兴办养老机构之名,行经营房地产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