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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验收注意什么(新房交房验房时要注意些什么)

  • 作者: 白瑶琪
  • 发布时间:2023-08-22


新房交房验房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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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现在很多在交房时者要验房,验完房子才办理收房手续,那么交房时如何验房,这是很多业主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验房是拿到新房之后所面对的第一个问题,而也是之后相关事项进行的前提,那么新房交房验房注意事项有哪些?首先,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然后再仔细检查,看门的两侧(与墙的接触线)是否用发泡胶填充,是否用密封胶密封。看门的开启关闭是否顺畅,安装是否牢固,门和门锁的间隙是否过大,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然后,检查窗框是否开通出水口,窗户锁扣是否闭合正常,是否安装减震垫。其次,检查天花板、墙面和地面是否有裂缝。主要是看天花板有无麻点,如果有的话,将会对后期的装修带来不好的影响。如果是略懂建筑方面知识的话,可以用小锤轻敲墙面,以此来检查墙面是否存在空鼓。再次,检查电路。看配电箱有没有贴上标志,检查厨房、卫生间是否连接了漏电保护器,用插排检测各个插座是否正常通电。最后,查验各种管道。要查看煤气、暖气的管道和接头,尤其是计量表的外表有无破损,是否从零开始计量。关于水管,除了要看自家厨卫管道有无漏水现象外,还要联合楼上业主做厨卫管道的闭水实验,以防装修完成后,楼上管道出现渗漏问题而影响自家。验收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如果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小质量问题,可以修复的,那么建议业主可以先接收房屋领钥匙,一方面进行维修,一方面也可以让装修公司提前进场装修,两不耽误。如果质量问题过多,比如说水电有问题,墙地面的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先维修整改,合格后再签字接收房屋。在验收房屋的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懂得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新房交房时如何去验房相关事项就介绍到这,以上也介绍得很清楚,你可以参考看看的,如果觉得自己验得不放心可以请专业人员来验的,现在很多公司都是提供免费验房活动,你可以去参考看看的,个人觉得这个免费验房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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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子验收要注意什么

温馨提示:一般开发商通知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注意事项大概有以下几点,验收的时候注意下就好了。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最后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同时,你要注意房子的防水性能,阳台、卫生间(检查上面间)。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交房顺利。

新房交房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1、房屋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

在交房验房时需要对房子的面积进行核实,尽管房地产部门已经进行实际测量,但是有条件的话好请其他部门进行二次核查。因为开发商请的监察部门的核查结果不一定准确。

2、户内和公摊面积需要一起核查。

开放商提供的检测面积表只有整个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总数,无明细的具体面积。为了纠纷发生,在交房验房是,要进行户内面积计算和公摊面积计算。因为很多开发商会在公摊面积上钻空子,因而需要对公共部分进行认真的计算和核查。

新房交房验房时要注意些什么

新房的验房交付过程,需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要领取钥匙及办理入住手续。

2、约定好房屋质量不达标的相关责任,由于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都是期房,所以目前不少购房者都以此为由而拒绝接收新房。

3、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开发商有时会因种种原因而逾期交付房屋。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房屋检验

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2

1、检测房屋面积:要求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根据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属的专业测量单位对每一套房屋面积进行核定所得实测面积,核对其与销售面积是否存在误差,误差率的范围有多大;若实测面积误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检验房屋质量:购房者进行房屋验收时需仔细检查商品房质量,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房屋本身的质量

(2)景观绿化、小区配套、设施标准等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装修质量

特别提示

1、一定要掌握"先验后收"的原则

2、如果开发商拒绝先验房后办理其他交付手续,则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签收"关于出卖人拒绝交验房屋的责任确认函"后中止办理手续。

3、购房者应了解公摊面积及相关知识,防止开发商侵占。

4、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签定书面函件,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5、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约定购房者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无条件交房,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开发商无权以"未缴纳相关费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绝交房。

6、不要将样板房标准作为现实标准,除非开发商将有关装修标准按样板间标准在合同中明确下来。

三、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1、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验房交接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

3、发现问题,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属可整修内容,应协商并签署有关整改维修文件,约定下次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4、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表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特别提示

1、验房后要坚持的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而不管开发商陪同的收房人员如何花言巧语;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应自备纸笔,一一记录。

2、物业公司的行为代表不了开发商(除非有明确书面授权),因此不要就房屋质量的问题与物业公司签署文件。

3、验收房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开发商盖章确认,约定处理方案。

4、如果开发商拒绝盖章确认房屋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取得证据,证明不是买房人不按时收房,而是开发商拟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