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 作者: 向林淏
- 发布时间:2023-12-12
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2022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2022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
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
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
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西安廉租房怎么申请
申请办法: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西安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扩展资料:
西安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人均月收入54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保障形式分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西安市廉租房收费标准:
租金补贴发放标准为5.65元/人.月.平方米。补贴的面积标准为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与13平方米保障面积的差额部分。最低保障金额50元/月。无住房孤寡老人保障标准120元/月。
参考资料:陕西住房保障中心-西安市四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办法
2023西安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市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没有住房的。
西安市廉租房申请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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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5、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综上所述,以上是西安市廉租房申请的流程,如果符合条件,请尽快申请。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廉租房要符合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
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
(三)住房情况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面积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定期公布。
第七条
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二)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三)住房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最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已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停止发放租赁补贴,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金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市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