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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超出多少时间无效(装修工期严重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

  • 作者: 楚彩锋
  • 发布时间:2023-12-11


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吗

法律分析:1.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可以超过法律规定。

2.法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六条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对合同效力影响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装修合同逾期多少时间是违约

法律分析:装修合同逾期,一般超过合同中注明违约时间就属违约。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合同当中约定了履行期限的,一旦逾期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履行期限,该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即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装修工期严重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

以下是关于装修公司装修超期的具体解决方法:

1、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可先相互协商,寻找妥善的方法得以解决,问题发生了要与装修公司积极协商解决。

2、业主和装修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后,要签定合同工期延期补充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工期和赔偿金额要以文字形式落实,双方签字认可。

3、如果双方能协商,则按自愿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到法院起诉或到仲裁机构仲裁,并要求装修延期的赔偿。

4、法院起诉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装修合同书,付款收据和你所遭受损失的证据。

5、装修超期具体赔偿流程:

(1)装修施工方延误工期一般一天应有0、5%-1%的赔偿。

(2)装修公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延误工期,先看装修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延误工期的赔偿标准或违约金的约定,如果有,就按照约定的赔偿标准或违约金标准向装修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3)装修合同中没有前述约定的话,而延误工期给你实际造成一些你事先向装修公司声明过的延误工期将会给你造成的损失情形的话,你可以按实际损失主张赔偿。

(4)《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装饰装修合同未订立竣工时间合同是否无效

签定装修合同未约定竣工时间,属于不完善的合同,双方可以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或者协商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签定合同需要注明开工竣工时间。详情如下:

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