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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损坏投诉找哪个部门(村级公路是哪个部门负责维护)

  • 作者: 向羽
  • 发布时间:2023-12-11


邻居损坏农村公路属于犯法吗

道路是不允许个人损坏的,邻居破坏了农村公路,那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属于破坏交通设施罪,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源、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知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道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邻居破坏公路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先向村委会反映,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害。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千万不要去做,希望大家明白,道路对于乡村发展经济具有重要的意义,道路不仅是国家的财富,还是人们走出大山,走向外面的重要通道。人们常说,“要想富,先修路”,可见道路对经济的重要性。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农村的开发也在不断的进行。但是,由于一些人的法律意识缺乏,可能会有意或无意的破坏乡村道路,那么,破坏乡村道路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大家应该互相监督,做个守法守纪的好公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村级公路是哪个部门负责维护

村级公路是由村政府自行统一维护的。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原则,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道路维护都欠佳,烂路泥洼路都还有许多山村地区存在。农村公路目前的现状是农村公路具有线路多、里程长、分布广、密度大等特点。目前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还存在着资金缺口大、养护管理责任不到位、养护管理主体不明确、立法不够健全等问题。导致农民出行不便,务农事缺乏通车车辆,等问题。

农村公路建设占地协调问题难,现状道路的路基一般都比较窄,一条路可能涉及到多个村,也有可能建设A村的路占用的完全是B村的地,而B村通畅情况比较好,积极性不高,给建设带来难度,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本身就比较难,更谈不上筹措占地资金了,造成技术标准不高,只能保证路面、路基宽度。在未来相信在政府的带领和政策的扶持下,农村道路将越来越好,要致富先修路,在道路维修养护等条规完备后,农村的经济将会更上一层楼。

根据《公路法》规定和交通部颁布于二00六年三月一日并开始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配合的原则,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建议去县里投诉,保存相关证据。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农村公路问题的举报电话号码多少

农村公路问题举报电话视地区而定,当地政府开通的热线就是举报电话。

农村公路主要供机动车辆行驶并达到一定技术标准。县道一般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乡道采用四级公路或等外路标准。按照《公路法》的要求,新建公路应当符合部颁标准要求,原有不符合最低技术等级要求的等外公路,应当采取措施、逐步改造为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公路。

鉴于一些贫困山区中连接乡(镇)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乡村公路交通量小,且路上行驶车辆也多为拖拉机、农用车等体积、载重相对较小的机动车,所以,对这些公路的路面宽度、路线纵坡、曲线半径适当放宽要求,暂时采用等外路也是可行的。

扩展资料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验收:

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交工、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验收。

2、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交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竣工验收。交工、竣工验收合并的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验收。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时,验收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项目承包合同,组织质量鉴定检测,核定工程量。

4、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交工验收时发现存在质量缺陷等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5、农村公路新建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放交通,并移交管理养护单位。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做好基础数据统计、更新和施工资料归档工作。

6、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程序。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