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新房楼上装修漏水谁负责(精装修的新房漏水是谁的责任,怎么处理)

  • 作者: 白如彤
  • 发布时间:2023-12-10


楼房顶楼漏水是顶楼的责任还是全体住户的责任

楼房顶楼漏水是全体住户的责任,不可能都得自己承担。应该单元的全体住户承担。建成年份在5年以内的是开发商负责,5年以上的是物业部门负责。

如果是楼房顶楼bai屋顶漏水,只要是顶楼没du存在上面违章搭建,属于楼顶飞人zhi为的损坏导致的漏dao水,在新楼使用五年之内漏水这是由开发来负责类似商品的属于保修期,如果是已经超过过了这个五年期,这就这幢楼的所有业主来承担维修费用,这楼顶属于公共面积,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公共部位维修费用,由全体使用者承担。

漏水条文如下: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精装修的新房漏水是谁的责任,怎么处理

精装修的新房漏水,要根据漏水的原因来找责任人,并有责任人赔偿。如果是因为装修的质量问题导致漏水的,由装修人负责维修赔偿;如果是邻居装修导致的漏水,则需要邻居或为邻居承担装修的公司赔偿。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关于装修保修的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新房未装修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

一、新房未装修漏水到楼下谁的责任

1、新房未装修漏水到楼下是开发商的责任。入住不到一年,房子严重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维修后仍然继续漏水,就可以要求退房,解除买卖合同,由开发商退房退款。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二、开发商的义务有哪些

开发商的义务有以下:

1、开发商有规划设计变更的通知义务。若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发生了规划设计变更,且将导致房屋的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结构型式、户型以及出现合同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将规划设计的变更情况如实告知购房者,而购房者有权作出是否退房的选择;

2、开发商对房地产已设定抵押的告知义务。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该商品房或土地已被开发商设定了抵押的,那么,开发商应当如实告知购房者该其已设定抵押的相关情况。如开发商未履行告知义务,将按上述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开发商对于实际交房与样板房是否一致的说明义务。在销售房屋过程中设置了样板房时,开发商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其质量、装修及设备等是否与样板房一致。

咨询一法律问题:新房装修,水管漏水,谁的责任

分如下三种情况:

1、新房管道质保时间2年,防水5年时间,在此期间发生问题有开发商承担责任。

2、如果中途私自改动,相关改动方负责。物业部门协助处理。

3、如果以上原因都是,只能查找漏水原因,才可以确定责任。

物业是房产物业管理机构,销售房产的是开发商。这就是说,物业不对你的房产质量负责,但依据物业合同负责维修事宜。房地产开发商才是房产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故此,起诉物业没有任何意义。

扩展资料:

漏水原因主要有三类:

一是因开发商建房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应由该房屋开发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是房屋内共有设施设备年久失修导致漏水;

三是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装修、改建、不当使用等原因导致漏水,应由相邻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按照各自责任程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应该注意到,并非只要毗邻而居,漏水问题就应由相邻方承担责任。相邻关系问题本质上为物权问题,所以应先行确认漏水设施的物权归属问题。”

房屋内部共有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般而言,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由该楼宇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

《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了业主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所以,这类漏水致害案件的赔偿责任主体应为涉诉楼房的产权方或管理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楼上漏水楼下受损公共管道惹祸谁来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