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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网线预留规范标准(机房网线布线标准)

  • 作者: 周吉润
  • 发布时间:2023-12-10


网线管道铺设标准

属于非标。国家标准是(20的PVC管道)内只允许穿2根超五类网线。六类网线的穿线管还要粗。如果要找详细的说明,如果是买的房子应该已经布过网线了,在墙上都有预留的网线接口。如果是自己建的房子当然也可以铺设网线,就是看要布明线还是暗线了,

机房布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机房是整体网络系统的关键的地方,还是整个网线的汇集的地方。机房布线必然是整体布线工程中最繁杂的,因为常常的机房中总会有成千上百条各类线缆,当中包含电源线和网线,在大型的网络中,还有可能有上万条,乃至几十万条线缆。当做网管员,在网络出了故障时,迫不得已常常从这一堆的线缆中找到解答。这就需要在布线之初就培养较好的工作习惯,当中包含将各类设备放置工整,将各类线缆工整、井然有序地归类扎好,并制作好标签。

机房布线要留意下列几个关键。

(1)确定机房方位要合适

机房方位的选择非常关键,这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要素,如安全性、周边环境,及它与各工作区的间距等。因为机房中的设备常常是大功率的,它所散出的热量非常大,因此需要机房应该有较好的通风作用,但又不适合在有日光直射的地点,还需要避免淋雨、潮气、鼠咬等损害。除此之外一个关键方面也就是与各工作区的间距。假如楼层较为多(5层或以上),则最好是确定建筑物的中间楼层的房间来当做机房,如此一来,连接的各楼层间距都有可能不超出要求的双绞线不超100m限制。假如楼层较少(4层或下列),则建议在底层部署机房,这对机房的布线非常有益处,并且远离工作区,用户就不会常常闻到机房中的设备所散出出来的各类不好味道,但是要制作好合适的防潮工作。

(2)确定合适的布线手段

布线手段当前有地板式和吊顶式两类。很显而易见地板式也就是把各类线缆运用线槽或线管埋在地底,而吊顶式则用线槽或线管和支架将各类线缆吊在天花板上。

可要说确定哪种布线手段,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假如机房确定在一楼地底,则建议确定地板手段,一是线缆埋在地底能够使整体机房看起来更为整齐;二是一楼地底常常较为清凉,有助于排热;三是在地底挖线槽也更有有可能。而假如在中间楼层,常常因为楼层的地板不会很厚,因此开挖线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新建筑楼假如在设计时就已考虑并规划好,还是有有可能的,就如同当前的商住楼中有个专门的配线间,它的地板就能够向下沉很多,便于安装各类线槽和线管。

(3)电源插座的功率和类别要适合

先要在插座插口类别上要充分的考虑到,因为计算机电源采取的是较为独特的圆三角形内插式插头,因此在安装电源插座时要留意确定支持相对应插头的。当前常常是双用插座,并且支持平常的扁形三角插头和计算机专用圆形三角插头。常常采取多功能插座模块,也就是在一个插座上并且安装有电源接口、RJ-45网络接口和电话线接口等。除此之外,最好是安装少数其他常见的标准电源插座,以便后用。

有的工程人员觉得,电源插座故障很平常,也比较容易处理,实际上这是片面的。常常能够碰见这样的情况,新买的大功率设备在机房中没能插座可插,有的设备电源插头采取欧式大三角形接口,而机房中却没能,或是机房中的内插式电脑专用电源插座不足,连接了很多的电源连接板,造成本来很整齐的机房变得非常零乱。这也就是布线之初欠考虑所造成的后果。

机房中尽管绝大多数设备能够采取平常的电源插座,但有些大功率的就不可以,如UPS和服务器等,有的还专门安装有空调。就如同家庭中的每个插座一样,都有功率限制,不可以随便插用。UPS的最高功率有可能高达几千瓦,常常的交换机、路由器设备的功率有可能只有几十瓦,而高档的服务器的功率则有可能有上千瓦。这类设备所运用的电源都应有所区别,必须要对号入座,尤其是UPS的。并且还需留意,不能使几个插座同用一条线路,不然有可能因连接设备过多,超出了其极限功率,造成火灾。通常情况下在机房中至少要备有2个40A的UPS或空调专用电源插座,5个20A的服务器或其他大功率设备专用电源插座,其他的能够是平常的10A插座,但数量也应该有足够的保证。这要依据具体的网络规模而定。

正因为各类网络设备对电源插座都有特别要求,因此就需要在布线时最好是充分的考虑到一下将来机房中有可能安装的设备及其各自的功率需求,再结合机柜结构,在相对应方位安装好相对应功率容量的电源插座(包括电源线也要合适)。当然各插座的最大容量要合适比连接设备的最大功率高些。假如还需要电源连接板延长连接,则电源连接板也要遵循相对应的功率容量需要,这其中也包括电源连接板的线缆。最好是确定正规厂家的电源插座和连接板(一个好的电源板的价格常常在上百元)。这方面实际上还能依据电源线的线径来判别,通常情况下质量差的电源插座,尽管标称有10A或是15A,但线径非常细,实际所能提供的功率远达不到标称值。

(4)线缆井然有序,归类标签

在机房中因为各类线缆非常多,假如在布线之初没能制作好相对应的捆扎和标签,很有可能在具体的安装设备时就无法知道该接哪条网线,采取哪个电源插座了。千万不要轻视这类,搞不好之前的布线工作就有可能前功尽弃。从这之中,最关键的还是各类弱电布线。

弱电布线中主要包含同轴电缆、双绞网线和电话线等,布线时应采取专门的配线架,按必须规则排列好,剪除多出部分,不能留出过多的余量,接下来分门别类地用尼龙编织带捆扎好。假如的确要想留出较长的余量,则应把多出部分扎好。并且要留意,在扎线之前必须要先制作好标签,并制作好记录,不然到时就分不清楚具体每根线对应连接的设备了,尤其是在布线维护时。

除此之外,在机房布线还应别忘记的也就是接地线,具体的接地线的类别在前头已经有讲解。因为新机房内都是高性能的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故对接地有着严格的要求。接地是消除公共阻抗、避免电容耦合干扰、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保证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关键措施。接地线的布线常常是在机房地板下布置信号接地用的铜排,以满足机房内各类接地需要。铜排再以专线手段接入该处的弱电信号接地系统。

在机房布线手段中的电源线和弱电线均应放在金属布线槽内,具体的金属布线槽尺寸可依据线量的多少,并考虑必须的发展余地而定。电源线槽和弱电线槽之间的间距应保持在至少5cm以上,互相之间不可以穿越,以避免相互之间的电磁干扰。

(5)要充分的考虑到以后的维护与管理

在机房建设中,很多人只知道需要将各类设备、机柜放置工整,根本不会想到假如刻意追求工整,有可能会给以后的维护和管理工作造成非常大的麻烦事。有时要检查某一设备的某一端口或是配线架接口,因为各机柜间没能留出空间,因此难以随意进出,给维护造成非常大的困难,最终只能一个一个地挪动机柜,而机柜中安装了很多设备,很重,其困难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尽管这里谈的不是最终的设备放置,但机房的布线在非常大程度上决定了以后设备的放置,因此在布线时就应充分的考虑到到以后的设备和机柜放置。

通常情况下有两类不同的机柜放置手段,那就是"田"字形和"井"字形两类,从这两类放置手段下机柜间都留出充分的空地,管理员能够非常便于地维护任意设备的正、反面端口。其中"田"字形放置较适用于环形机房布局,"井"字形较适用于纵横式机房布局。千万不要按"一"字形并排排列。

机房布线的关键不仅是因为其中的各类线缆多,更关键的是它是整体网络系统的"神经中枢",只要其中一个设备,乃至一个端口工作不正常,就有有可能造成整体网络,或是一大片用户不可以正常进行网络连接或应用,因此我们在为机房布线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范施工。

答案参考:机房布线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网络布线一般的规则是

1.0.1为了适应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社会需求,配合现代化城市建设和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搞好建筑与建筑群的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综合网络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1.0.3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之中。

1.0.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大楼办公自动化(OA)、通信自动化(CA)、楼宇自动化(BA)等系统统筹规划,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使用,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

1.0.5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要求,进行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管线的设计。

工程设计必须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6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 generic cabling for building and campus

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它既使话音和数据通信设备、交换设备和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又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接。它包括建筑物到外部网络或电话局线路上的连线点与工作区的话音或数据终端之间的所有电缆及相关联的布线部件。

2.1.2配线子系统(水平子系统)horizontal subsystem

配线子系统由信息插座、配线电缆或光缆、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国外称之为水平子系统。

2.1.3干线子系统(垂直子系统)backbone subsystem

干线子系统由配线设备、干线电缆或光缆、跳线等组成。国外称之为垂直子系统。

2.1.4工作区 work area

工作区为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

2.1.5管理 administration

管理是针对设备间、交接间、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

2.1.6设备间 equipment room

设备间是安装各种设备的房间,对综合布线而言,主要是安装配线设备。

2.1.7建筑群子系统 campus subsystem

建筑群子系统由配线设备、建筑物之间的干线电缆或光缆,跳线等组成。

2.1.8交接间

安装楼层配线设备的房间。

2.1.9安装通道

布放综合布线缆线的各种管网、电缆桥架、线槽等布线空间的统称。

2.1.10安装空间

安装各种设备所需的房间或场地的统称。

2.2符号

3系统设计

3.0.1综合布线系统(GCS)应是开放式星型拓扑结构,应能支持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业务的需要。

3.0.2综合布线系统宜按下列六个部分进行设计:

1工作区;

2配线子系统;

3干线子系统;

4设备间;

5管理;

6建筑群子系统。

3.0.3建筑与建筑群的工程设计,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配置的综合布线系统。当网络使用要求尚未明确时,宜按下列规定配置:

1最低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配置标准较低的场合,用铜芯对绞电缆组网。

1)每个工作区由1个信息插座;

2)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电缆为1条4对对绞电缆;

3)干线电缆的配置,对计算机网络宜按24个信息插座配2对对绞线,或每一个集线器(HUB)或集线器群(HUB群)配4对对绞线;对电话至少每个信息插座配1对对绞线。

2基本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中等配置标准的场合,用铜芯对绞电缆组网。

1)每个工作区由2个或2个以上信息插座;

2)每个信息插座的配电缆为1条4对对绞电缆;

3)干线电缆的配置,对计算机网络宜按24个信息插座配2对对绞线,或每一个集线器(HUB)或集线器群(HUB群)配4对对绞线;对电话至少每个信息插座配1对对绞线。

3综合配置:适用于综合布线系统中配置标准较高的场合,用光缆和铜芯对绞电缆混合组网。

1)以基本配置的信息插座量作为基础配置;

2)垂直干线的配置:每48个信息插座宜配2芯光纤,适用于计算机网络;电话或部分计算机网络,选用对绞电缆,按信息插座所需线对的25%配置垂直干线电缆,或按用户要求进行配置,并考虑适当的备用量;

3)当楼层信息插座较少时,在规定长度的范围内,可几层合用HUB,并合并计算光纤芯数,每一楼层计算所得的光纤芯数还应按光缆的标称容量和实际需要进行选取;

4)如有用户需要光纤到桌面(FTTD),光缆可经或不经FD直接从BD引至桌面,上述光纤芯数不包括FTTD的应用在内;

5)楼层之间原则上不敷垂直干线电缆,但在每层的FD可适当预留一些接插件,需要时可临时布放合适的缆线.

4配线设备交接硬件的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电话的配线设备,宜选用IDC卡接式模块;

2)用于计算机网络的配线设,备宜选用RJ45或IDC插接式模块.

3.0.4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满足所支持的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业务的分级要求,并应选用相应等级的缆线和连接硬件设备。

3.0.5综合布线系统的分级和传输距离限值应符合表3.0.5所列的规定;

表3.0.5系统分级和传输距离限值

注:①100m的注的信道长度中包括10m软电缆长度;分配给接插软线或跳线、工作区和设备连接用软电缆,其中工作区电缆和设备电缆的总电气长度不超过7.5m(指电气长度7.5m,相当于物理长度5m)。

②3000m是标准范围规定的极限,不是介质极限。

③信道长度超过100m时,应核对具体的应用标准.

3.0.6综合布线系统的组网和各段缆线的长度限值应符合图3.0.6所示的规定:

3.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选用的电缆、光缆、各种连接电缆、跳线,以及配线设备等所有硬件设施,均应符合《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YD/T926.1-3和《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YD/T838.1-4标准的各项规定。

3.0.8综合布线系统宜设置中文显示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人工登录与综合布线系统相当的硬件设施的工作状态信息包括:设备和缆线的用途,使用部门,组成局域网的拓扑结构,传输信息速率,终端设备配置状况,占用硬件编号,色标,链路的功能和各项主要特征参数,链路的完好状况,故障记录等内容。还应登录设备位置和缆线走向等内容。

3.0.9在系统设计时,所选的配线电缆、连接硬件、跳线、连接线等类别必须相一致。如采用屏蔽系统时,则全系统必须都按屏蔽设计。

3.0.10系统设计应根据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并宜符合下规定:

1对于使用功能比较明确的专业性建筑物,信息插座的布置可按实际需要确定,其中办公用房部分按普通办公楼的要求布置,机房部分按近、远期分别处理,近期机房按实际需要布置,远期机房的水平电缆可暂不布线,将需要的容量预留在FD内,待确定使用对象后进行二次装修时再行布线。

2对于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的普通办公楼,信息插座的配置宜按本规范第3.0.3条和第5.0.1条的规定办理。

3对于房地产部门开发的写字楼、综合楼等商用建筑物,由于其出售或租赁对象的不确定和流动等因素,宜采用开放办公室综合布线结构,并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多用户信息插座时,多用户插座宜安装在墙面或柱子等固定结构上,每一多用户插座包括适当的备用量在内,最多包含12个信息插座;各段缆线长度应符合表3.0.10的规定。

表3.0.10各段缆线长度限值

注;各段缆线长度也可按下式计算:

C=(102-H)/1.2

W=C-7≤20

式中 C=W+D—工作区电缆交接间跳线和设备电缆的长度总和;

W—工作区电缆的最大长度;

H—水平布线电缆的长度。

2)采用集合点时,集合点宜安装在离FD不小于15m的墙面或柱子等固定结构上.集合点是水平电缆的转接点,不设跳线,也不接有源设备;同一个水平电缆路由不允许超过一个集合点(CP)或同时存在转接点(TP);从集合点引出的水平电缆必须终接于工作区的信息插座或多用户信息插座上。

3)在上述两种方案都难以实施,且房屋有计划推迟由用户入住前进行二次装修时,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也可与之同步实施。

4对于具有电磁干扰环境的场合,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要求。

3.0.11综合布线系统与外部通信网连接时,应符合相应的接入网标准。

4系统指标

4.0.1综合布线系统链路传输的最大衰减限值,包括配线电缆和两端的连接硬件、跳线在内,应符合表4.0.1的规定。

表4.0.1链路传输的最大衰减限值

注:1要求将各点连成曲线后,测试的曲线全部应在标准曲线的限值范围之内,

2测量衰减时,如包括链路两端的设备电缆和工作区电缆在内,应扣除设备电缆和工作区电缆的衰减。

4.0.2综合布线系统任意两线以之间的近端串音衰减限值,包括配线电缆和两端的连接硬件、跳线、设备和工作区连接电缆在内(但不包括设备连接器),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表4.0.2线对间最小近端串音衰减限值

注:1所有其他音源的噪声应比全部应用频率的串音噪声低10dB。

2在主干电缆中,最坏线对的近端串音衰减值,应以功率和来衡量。

3桥接分岔或多组合电缆,以及连接到多重信息插座的电缆,任一对称电缆单元之间的近端串音衰减至少要比单一组合的4对电缆的近端串音衰减提高一个数值△

△=6dB+10lg(n+1)dB

式中 n——电缆中相邻的对称电缆单元数。

4.0.3综合布线系统中任一电缆接口处的回波损耗限值,应符合表4.0.3的规定。

表4.0.3电缆接口处最小回波损耗限值

4.0.4综合布线系统链路衰减与近端串音衰减的比率(ACR),应符合表4.0.4的规定(对于A、B、C级链路,其ACR值可由本规范表4.0.2和表4.0.1给出的值相减得出)。

表4.0.4最小ACR限值

注:ACR(dB)=aN(dB)-a(dB)

式中aN—任意两线对间的近端串音衰减值;

a—链路传输的衰减值.

4.0.5综合布线系统线对的直流环路电阻限值,当系统分级和传输距离在本规范3.0.5条规定的情况下,应符合表4.0.5的规定。

表4.0.5直流环路电阻限值

4.0.6综合布线系统线对的传播时延限值,应符合表4.0.6的规定。

表4.0.6最大传播时延限值

注:配线(水平)子系统中的最大传播时延不得超过1μs.

4.0.7综合布线系统光缆波长窗口的各项参数,应符合表4.0.7的规定.

表4.0.7光缆波长窗口参数

注:1多模光纤:芯线标称直径为62.5/125μm或50/125μm;并应符合《通信用多模光纤系列》GB/T规定的A1b或A1a光纤;

850nm波长时最大衰减为3.5dB/km(20℃);最小模式带宽为200MHzkm(20℃);

1300nm波长时最大衰减为1dB/km(20℃);最小模式带宽为500MHzkm(20℃);

2单模光纤:芯线应符合《通信用单模光纤系列》GB/T9771标准的B1.1类光纤;

1300nm和1550nm波长时最大衰减为1dB/km,截止波长应小于1280nm.1310nm时色散应时色散应≤6PS/km?nm;时色散应≤20PS/km?nm.

3光纤连接硬件,最大衰减0.5dB;最小回波损耗:多模20dB,单模26dB.

4.0.8综合布线系统的光缆布线链路,在本规范4.0.7条规定各项参数的条件下的衰减限值,应符合表4.0.8的规定.

表4.0.8光缆布线链路的最大衰减限值

注:表中规定的链路长度,是在采用符合本规范4.0.7条规定的光缆和光纤连接硬件的条件下,允许的最大衰减。

4.0.9综合布线系统多模光纤链路的最小光学模式带宽,应符合表4.0.9的规定。

表4.0.9多模光缆布线链路的最小模式带宽

4.0.10综合布线系统光缆布线链路任一接口的光回波损耗限值,应符合表4.0.10的规定.

表4.0.10最小的光回波损耗限值

4.0.11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与设备之间的相互连接应注意阻抗匹配和平衡与不平衡的转换适配。特性阻抗应符合100Ω标准,

在频率大于1MHz时偏差值应为± 15Ω。

5工作区

5.0.1一个独立的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区域宜划分为一个工作区。工作区应由配线(水平)布线系统的信息插座延伸到工作站终端设备处的连接电缆及适配器组成。一个工作区的服务面积可按5-10m2估算,或按不同的应用场合调整面积的大小。

每个工作区信息插座的数量应按本规范3.0.3条规定配置。

5.0.2工作区适配器的选用宜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的连接插座应与连接电缆的插头匹配,不同的插座与插头应加装适配器;

2当开通ISDN业务时,应采用网络终端或终端适配器;

3在连接使用不同信号的数模转换或数据速率转换等相应的装置时,宜采用适配器;

4对于不同网络规程的兼容性,可采用协议转换适配器;

5各种不同的终端设备或适配器均安装在信息插座之外,工作区的适当位置。

6配线子系统

6.0.1配线子系统应由工作区的信息插座、信息插座至楼层配线设备(FD)的配线电缆或光缆、楼层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

6.0.2配线子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工程提出的近期和远期的终端设备要求;

2每层需要安装的信息插座的数量及其位置;

3终端将来可能产生移动、修改和重新安排的预测情况;

4一次性建设或分期建设的方案。

6.0.3配线子系统应采用4对对绞电缆,在需要时也可采用光缆,配线子系统根据整个综合布线系统的要求,应在交接间或设备间的配线设备上进行连接。配线子系统的配线电缆或光缆长度不应超过90m。在能保证链路性能时,水平光缆距离可适当加长。

6.0.4配线电缆可选用普通的综合布线铜芯对绞电缆,在必要时应选用阻燃、低烟、低毒等电缆。

6.0.5信息插座应采用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或光缆插座。

6.0.6配电设备交叉连接的跳线应选用综合布线专用的插接软跳线,在电话应用时也可选用双芯跳线。

6.0.7 1条4对对绞电缆应全部固定终接在1个信息插座上。

7干线子系统

7.0.1干线子系统应由设备间的建筑物配线设备(BD)和跳线以及设备间至各楼层交接间的干线电缆组成。

7.0.2干线子系统所需要的电缆总对数和光纤芯数,其容量可按本规范3.0.3条的要求确定。对数据应用应采用光缆或5类对绞电缆,对绞电缆的长度不应超过90m,对电话应用可采用3类对绞电缆。

7.0.3干线子系统应选择干线电缆较短,安全和经济的路由,且宜选择带门的封闭型综合布线专用的通道敷设干线电缆,也可与弱电竖井合用。

7.0.4干线电缆宜采用点对点端接,也可采用分支递减端接。

7.0.5如果设备间与计算机机房和交换机房处于不同的地点,而且需要将话音电缆连至交换机房,数据电缆连至计算机房,则宜在设计中选取不同的干线电缆或干线电缆的不同部分来分别满足话音和数据的需要。当需要时,也可采用光缆系统予以满足。

7.0.6缆线不应布放在电梯、供水、供气、供暖、强电等竖井中。

7.0.7设备间配线设备的跳线应符合本规范6.0.6条的规定。

8设备间

8.0.1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对于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设备间主要安装建筑物配线设备(BD)。电话、计算机等各种主机设备及引入设备可合装在一起。

8.0.2设备间内的所有总配线设备应用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8.0.3设备间位置及大小应根据设备的数量、规模、最佳网络中心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8.0.4建筑物的综合布线系统与外部通信网连接时,应遵循相应的接口标准,并预留安装相应接入设备的位置。

9管理

9.0.1管理应对设备间、交接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规模较大的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简单的综合布线系统宜按图纸资料进行管理,并应做到记录准确、及时更新、便于查阅;

2综合布线的每条电缆、光缆、配线设备、端接点、安装通道和安装空间均应给定唯一的标志。标志中可包括名称、颜色、编号、字符串或其他组合;

3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硬件均应设置不易脱落和磨损的标识,并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和图纸资料;

4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均应标明相同的编号;

5设备间、交接间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9.0.2配线机架应留出适当的空间,供未来扩充之用。

10建筑群子系统

10.0.1建筑群子系统应由连接各建筑物之间的综合布线缆线、建筑群配线设备(CD)和跳线等组成。

10.0.2建筑物之间的缆线宜采用地下管道或电缆沟的敷设方式,并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10.0.3建筑群干线电缆、光缆、公用网和专用网电缆、光缆(包括天线馈线)进入建筑物时,都应设置引入设备,并在适当位置终端转换为室内电缆、光缆。引入设备还包括必要的保护装置。引入设备宜单独设置房间,如条件合适也可与BD或CD合设。引入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当规范的规定。

10.0.4建筑群和建筑物的干线电缆、主干光缆布线的交接不应多于两次。从楼层配线架(FD)到建筑群配线架(CD)之间只应通过一个建筑物配线架(BD)。

11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

11.0.1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电磁干扰场强大于3V/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1.0.2综合布线电缆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动机、电力变压器等电气设备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间距。

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11.0.2-1的规定。

表11.0.2-1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

注:1当380V电力电缆<2KV?A,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且平行长度≤10m时,最小间距可以是10mm.

2电话用户存在振铃电流时,不能与计算机网络在同一根对绞电缆中一起运用.

3双方都在接地的线槽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线槽,也可在同一线槽中用金属板隔开.

墙上敷设的综合布线电缆、光缆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表11.0.2-2的规定。

表11.0.2-2墙上敷设的综合布线电缆、光缆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

注:如墙壁电缆敷设高度超过6000mm时,与避雷引下线的交叉净距应按下式计算:

S≥0.05L

式中S—交叉净距(mm)

L—交叉处避雷引下线距地面的高度(mm)。

11.0.3合布线系统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相应的缆线和配线设备,或采取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干扰低于上述规定时,宜采用非屏蔽缆线和非屏蔽配线设备进行布线。

2当综合布线区域内存在的干扰高于上述规定时,或用户对电磁兼容性有较高要求时,宜采用屏蔽缆线和屏蔽配线设备进行布线,也可采用光缆系统。

3当综合布线路由上存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宜采用金属管线进行屏蔽。

11.0.4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屏蔽措施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Ω,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Ω。

2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所有屏蔽层应保持连续性。

3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屏蔽层的配线设备(FD或BD)端必须良好接地,用户(终端设备)端视具体情况宜接地,两端的接地应连接至同一接地体。若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1Vr.m.s。

11.0.5采用屏蔽布线系统时,每一楼层的配线柜都应采用适当截面的铜导线单独布线至接地体,也可采用竖井内集中用铜排或粗铜线引到接地体,导线或铜导体的截面应符合标准,接地导线应接成树状结构的接地网,避免构成直流环路。

11.0.6综合布线的电缆采用金属槽道或钢管敷设时,槽道或钢管应保持连续的电气连接,并在两端应有良好的接地

11.0.7干线电缆的位置应尽可能位于建筑物的中心位置。

11.0.8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电缆的金属护套或光缆的金属件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11.0.9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采用过压、过流保护措施,并符合相当规定。

11.0.10综合布线系统有源设备的正极或外壳,与配线设备的机架应绝缘,并用单独导线引至接地汇流排、与配线设备、电缆屏蔽层等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11.0.11根据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和对材料的耐火要求,综合布线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在易燃的区域和大楼竖井内布放电缆或光缆,应采用阻燃的电缆和光缆;在大型公共场所宜采用阻燃、低烟、低毒的电缆或光缆;相邻的设备间或交接间应采用阻燃型配线设备。

12安装工艺要求

12.1一般规定

12.1.1本章适用于新建、扩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安装工艺要求,对改建工程可按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12.2设备间

12.1.1设备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间宜处于干线子系统的中间位置;

2设备间宜尽可能靠近建筑物电缆引入区和网络接口;

3设备间的位置宜便于接地;

4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30℃之间,相以湿度应保持20%-80%,并应有良好的通风;

5设备间内应有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其面积最低不应小于10m2。

12.2.2设备间应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尘埃含量限值宜符合表12.2.2的规定。

表12.2.2尘埃限值

注:灰尘粒子应是不导电的,非铁磁性和非腐蚀性的。

12.2.3在地震区的区域内,设备安装应按规定进行抗震加固,并符合《通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YD5059-98的相应规定。

12.2.4设备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机架或机柜前面的净空不应小于800mm,后面的净空不应小于600mm;

2壁挂式配线设备底部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0mm;

3在设备间安装其他设备时,设备周围的净空要求,按该设备的相关规范执行。

12.2.5设备间应提供不少于两个220V、10A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12.2.6设备间的安装工艺要求除上述规定外,应满足《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5003-94中有关配线设备的规定,如果安装电信设备或其他应用设备时,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规定。

12.3交换间

12.3.1交接间的数目,应从所服务的楼层范围来考虑。如果配线电缆长度都在90m范围以内时,宜设置一个交接间,当超出这一范围时,可设两个或多个交接间,并相应地在交接间内或紧邻处设置干线通道.

12.3.2交接间的面积不应小5m2,于如覆盖的信息插座超过200个时,应适当增加面积.

12.3.3交接间的设备安装和电源要求,应符合本规范12.2.4和12.2.5的相关规定.

12.3.4交接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安装有源设备时,室温宜保持在10-30℃,相以湿度宜保持在20%-80%.

12.4电缆

12.4.1配线子系统电缆宜穿管或沿金属电缆桥架敷设,当电缆在地板下布放时,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地板下线槽布线、网络地板布线、高架(活动)地板布线、地板下管道布线等安装方式。

12.4.2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电缆孔、管道、电源竖井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宜采用电缆竖井方式,水平通道可选择预埋暗管或电缆桥架方式。

12.4.3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12.5工作区

12.5.1工作区信息插座的安装宜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在地面上的信息插座应采用防水和抗压的接线盒;

2安装在墙面或柱子上的信息插座底部离地面的高度宜为300mm;

3安装在墙面或柱子上的多用户信息插座模块,或集合点配线模块,底部离地面的高度宜为300mm。

12.5.2工作区的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个工作区至少应配置1个220V交流电源插座;

2工作区的电源插座应选用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保护接地与零线应严格分开。

机房网线布线标准

一般机房布线需要用到的是超五类的网线,做网线接头的时候(也就是用网线钳掐水晶头)的线序大多使用T568B的标准,这只是通用的的一个规则而已。但是特殊情况也许特殊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