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拆除改建合同(农村的老房子可以拆掉重新建吗)
- 作者: 白国超
- 发布时间:2023-12-10
居民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一、拆迁改造范围
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迁
1、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进行,拆迁前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范围;
2、被拆迁人应与“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4、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裁决后,仍然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所需的费用由
被拆迁人承担。
三、安置办法
1、立户标准
①截至年月日(时间未定———本报注)原籍是塔冢村居民及宅基地由居委会确认符合立户条件,并依据1988年郊区农村宅基地清理发证时,取得该户0.25亩宅基地使用权的住户(其中包括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以上的户,均按0.25亩计算),塔南路北侧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按0.15亩计算。
②一个儿子立一户;
③两个以上纯女户,只能有一个随父母立一户(从未向集体申请过宅基地,用旧宅基地调换的宅基地除外);
④老人随子女居住,不单独立户,子女未满18周岁的确权定在父母名下;
⑤对其它新增符合条件需安置的户,按居委会规定另行安排;
⑥对立户确认有争议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
2、凡符合立户标准的户:(1)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20平方米;(2)原村委会发放的塔南路北侧0.1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15平方米。(以上两种情况高层住宅面积以规划局审批的实际户型为准)。(3)享受村集体经济待遇的村民商业面积的分配办法为人均不低15平方米。
3、安置范围
(一)符合立户标准的给予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只作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①一户多块宅基地,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按原村委会宅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②离婚夫妇按一户计算,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只做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③有房屋有宅基地,但不符合立户标准的只给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④有房屋有宅基地确认属无子女的孤寡老人,由集体供养,其房屋归集体所有;
四、补偿办法
(一)拆迁补偿
1、凡在本社区内有合法宅基地改建楼房的户,居委会决定采用不评估只测量面积的方法补偿。(1)、原村委会发放0.2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6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336平方米,补偿20万元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336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2)、原村委会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0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210平方米,补偿12万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21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3)、以上两种情况房屋面积的测量由社区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测量。
2、符合立户标准未改建的平房户,由具备国家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赔偿;
3、村南3栋多层楼住户如城中村改造需要拆迁,按国家有关置换标准进行;
4、凡在社区内租赁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房屋,按有关城中村改造拆迁政策执行,一律不再安排重建场地;
5、在社区内集体土地上多占、强占、乱建房屋的不予赔偿,建新不拆旧的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赔偿。
(二)搬迁安置费补偿
1、搬迁安置费按每户两次计算,每户每次3000元,计6000元。电话移机费每次158元/台×2次=316元;空调移机费150元/台×2次=300元,柜机200元/台×2次=400元,窗机100元/台×2次=200元;有线电视每路每次60元×2次=120元进行补偿;宽带每次720元×2次=1440元;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太阳能)每台100元×2次=200元。
2、只补偿不安置的户只给以上几项的一次搬迁补偿。
(三)过渡费的补偿
1、具备安置条件的户过渡费标准按每户每月2000元补偿,过渡期暂按24个月计算,共计元。在发布搬迁公告后,按时搬迁的一次性支付。进场施工后再拆迁的户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计发。逾期交房按实际逾期以月为单位补发过渡费。
五、拆迁奖励及优惠政策
1、被拆迁人在从动迁大会宣布的动迁之日起20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2万元/户;三十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1万元/户;三十天以后再搬迁的不再奖励。
2、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在20日内被拆除户可自行处理旧房,20日后旧房归居委会所有,由集体拆除。
3、回迁楼号的挑选,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凭拆迁办公室出据的拆迁验收合格证顺序号,进行楼栋号和楼层的挑选。
4、过渡期内被拆迁户丧葬事宜一次性补助5000元。
5、本方案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
6、未尽事宜由社区两委依照有关法律条款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解决。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居委会。
农村的老房子可以拆掉重新建吗
当然可以了,但也是有限制的,不是谁都可以修葺房子的。只有你具备了一定的条件,这才可以修建。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也就是归国家所有。本村村民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当宅基地上的老房子破烂不堪时,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重新修建的,现在农村旧房、危房改造国家也是支持的,根据改造面积的不同,还会额外给予一些补助,不过每个地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最好是向当地的村委会咨询下。这是很简单的事情,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
但在翻盖之前要确定几件事。
你是否拥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毕竟拥有宅基地的前提条件是拥有本村户口,如果自己没有本村户口,想要翻盖的话,恐怕有点难。如果自己名下已经有一块宅基地了,那翻盖这块宅基地可能也会受到一些阻力,但这是可以克服的,倒不是什么大问题。
不过有一点还是要确定下,就是翻盖的老房子是否处于拆迁规划区,如果在规划区之内,恐怕是不允许重新修建的,如果是从事经营活动,营业执照也是办不下来的。
一般修葺翻盖的流程是,自己先向村委会申请,有些地方村委会就可以批准,然后按照新的建筑面积上报即可。但有一些农村是归当地有关部门直接管辖的,村里允许后,拿着村里开的介绍信去相关的土地部门申请,获得准建批准后,就可以开始改造自己的房子了。现在的政策放宽很多,只要拥有宅基地,翻盖新房是很简单的事情。
像我们东北,房屋改成彩钢的,修建厕所,危房改造等,村里都会给一部分补偿款来减轻农民的负担,帮助农民改造旧房。但如果自己的房子是违建,且涉嫌非法占地,基于历史遗留问题而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那在重新修建房屋的时候可能会有些阻力,但最好还是找村委会问问吧,比在网上问靠谱的多。
家里的老房子太旧了,那翻新和重建哪个更合算
翻新和重建是两种不同的选择,每种选择都有其优势和劣势。在决定翻新还是重建之前,我们需要考虑几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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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考虑房屋的整体状况。如果房屋的结构和基础良好,只是需要一些小的修补和改进,那么翻新可能是更合适的选择。然而,如果房屋的结构存在严重问题,如裂缝、倾斜等,那么重建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预算。根据当地市场价,翻新一个老房子的费用通常在每平方米1000-3000元之间,具体费用取决于翻新的范围和材料的选择。而重建一个房屋的费用通常在每平方米3000-5000元之间,具体费用取决于新房的设计和建造质量。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个人需求和偏好。如果你对老房子的历史和风格有情感依恋,那么翻新可能是更合适的选择。然而,如果你希望拥有一个全新的、符合现代生活需求的房屋,那么重建可能更适合你。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时间因素。翻新一个老房子通常需要较短的时间,而重建一个房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如果你希望尽快入住新房,翻新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综上所述,翻新和重建都有其优势和劣势,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房屋的状况、预算、个人需求和时间因素。根据当地市场价,翻新一个老房子的费用通常在每平方米1000-3000元之间,重建一个房屋的费用通常在每平方米3000-5000元之间。因此,在做出决定之前,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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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协议书
房屋拆迁协议书
房屋拆迁协议书,在签协议书的时候应该注意协议的规范性,毕竟不是所有的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唯有符合法律要求的协议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很多人就是因为协议的不规范而导致自身的利益受损,一起看看房屋拆迁协议书.
房屋拆迁协议书1
拆迁人(以下简称四方):法定代表人:____,地址: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______,地址: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乙方使用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拆迁依据建设项目名称___,建设地点___,建设单位____《拆迁许可证》文号____。
第二条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方米。
(二)乙方有正式户口___人。常住人口___人,应安置人口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_。
第三条拆迁安置
(一)乙方安置到___,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住房进住手续。
(二)乙方临时过渡到____,房屋___间。
(三)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方保证乙方在过渡期限内回迁,乙方在收到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应迁入安置用房用。
第四条安置房屋的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其建造标准应当符合___颁发的___标准;
2、建造质量应当符合___;
3、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第五条拆迁安置房屋产权
(一)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乙方应与___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交纳民租及其他费用。
(二)乙方被安置房屋的产权属于______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___买卖合同,持该合同办理房屋产权签订手续,该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的约束力。第六条房屋拆迁补助甲方支付乙方搬家补助费___元;临时过渡费(含交能补助、供暖补助等)___元;转学补助费___元;提前搬家奖励费___元;其他补助费___元,共计人民币___元。第七条被拆迁房屋补偿甲方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人按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作价补偿。被拆迁房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元作价补偿,甲方支付乙方拆迁补偿费___元、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被拆除房屋产权注销手续。
2、产权调换。甲方以___地点,___房屋,___间,___平方米,
补偿乙方;乙方需支付:
(1)结构差价___元;
(2)面积差价___元;
(3)房屋成新差价___元。第八条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应将原住房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应在___年___月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应在收到甲方正式安置通知___日内迁入安置住房内。逾期不搬迁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并每逾期一天罚款___元。
第十一条乙方安置属于临时过渡的在临时过渡期内甲方按每月___元支付乙方临时过渡费。
第十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天前通知乙方并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1、甲方提供同面积同质量的安置房屋。
2、逾期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逾期超过___个月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临时过渡费的__%向乙方加付临时过渡费。
第十三条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同意甲方逾期提供安置房屋:
1、不可抗力遭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2、因拆迁户搬迁迟延造成安置房屋建设延期;
3、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应当在情况发生的___天内通知乙方。因以上情况造成安置延期时,逾期安置时期的临时过渡费按以下方法处理: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拆迁协议书2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改造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我市三年大变样建设的进展,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拆迁改造范围
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迁
1、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进行,拆迁前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范围;
2、被拆迁人应与“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3、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拒不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由社区居委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裁决;
4、未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或经上级主管部门裁决后,仍然不搬迁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所需的费用由
被拆迁人承担。
三、安置办法
1、立户标准
①截至年月日(时间未定———本报注)原籍是塔冢村居民及宅基地由居委会确认符合立户条件,并依据1988年郊区农村宅基地清理发证时,取得该户0、25亩宅基地使用权的住户(其中包括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以上的户,均按0、25亩计算),塔南路北侧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按0、15亩计算。
②一个儿子立一户;
③两个以上纯女户,只能有一个随父母立一户(从未向集体申请过宅基地,用旧宅基地调换的宅基地除外);
④老人随子女居住,不单独立户,子女未满18周岁的确权定在父母名下;
⑤对其它新增符合条件需安置的户,按居委会规定另行安排;
⑥对立户确认有争议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居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
2、凡符合立户标准的户:(1)原村委会发放的0、2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20平方米;(2)原村委会发放的塔南路北侧0、15亩宅基地的户由居委会统一安置高层住宅,每户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每户商业面积15平方米。(以上两种情况高层住宅面积以规划局审批的实际户型为准)。(3)享受村集体经济待遇的村民商业面积的分配办法为人均不低15平方米。
3、安置范围
(一)符合立户标准的给予安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只作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①一户多块宅基地,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按原村委会宅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②离婚夫妇按一户计算,超出立户条件的宅基地只做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③有房屋有宅基地,但不符合立户标准的只给拆迁补偿,不予安置;
④有房屋有宅基地确认属无子女的孤寡老人,由集体供养,其房屋归集体所有;
四、补偿办法
(一)拆迁补偿
1、凡在本社区内有合法宅基地改建楼房的户,居委会决定采用不评估只测量面积的方法补偿。(1)、原村委会发放0、2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6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336平方米,补偿20万元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336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2)、原村委会发放的0、15亩宅基地的户,经批准后建盖的二层建筑必须在10米×10、5米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地面上的砖混结构房屋,每户以210平方米,补偿12万为基数进行补偿,超出或低于21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未盖满全院的以钢或铝合金为结构的彩钢板封起来的院落,按每平方米补偿标准的60%予以补偿;(3)、以上两种情况房屋面积的测量由社区聘请专业的机构进行测量。
2、符合立户标准未改建的平房户,由具备国家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赔偿;
3、村南3栋多层楼住户如城中村改造需要拆迁,按国家有关置换标准进行;
4、凡在社区内租赁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房屋,按有关城中村改造拆迁政策执行,一律不再安排重建场地;
5、在社区内集体土地上多占、强占、乱建房屋的不予赔偿,建新不拆旧的原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赔偿。
(二)搬迁安置费补偿
1、搬迁安置费按每户两次计算,每户每次3000元,计6000元。电话移机费每次158元/台×2次=316元;空调移机费150元/台×2次=300元,柜机200元/台×2次=400元,窗机100元/台×2次=200元;有线电视每路每次60元×2次=120元进行补偿;宽带每次720元×2次=1440元;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太阳能)每台100元×2次=200元。
2、只补偿不安置的户只给以上几项的一次搬迁补偿。
(三)过渡费的补偿
1、具备安置条件的'户过渡费标准按每户每月2000元补偿,过渡期暂按24个月计算,共计元。在发布搬迁公告后,按时搬迁的一次性支付。进场施工后再拆迁的户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时间计发。逾期交房按实际逾期以月为单位补发过渡费。
五、拆迁奖励及优惠政策
1、被拆迁人在从动迁大会宣布的动迁之日起20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2万元/户;三十天内完成①签订承诺书②搬迁③将旧址房屋交归集体拆除,一次性奖励1万元/户;三十天以后再搬迁的不再奖励。
2、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在20日内被拆除户可自行处理旧房,20日后旧房归居委会所有,由集体拆除。
3、回迁楼号的挑选,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凭拆迁办公室出据的、拆迁验收合格证顺序号,进行楼栋号和楼层的挑选。
4、过渡期内被拆迁户丧葬事宜一次性补助5000元。
5、本方案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执行。
6、未尽事宜由社区两委依照有关法律条款经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解决。
7、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居委会。
房屋拆迁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拆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_________》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了(_________)拆许字(_________)第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为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建筑结构为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附属物包括: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_________号,地籍:_________号。
第三条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停产停业的直接经济损失补偿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产权调换房屋
1、甲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现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甲方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为期房(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号以附件二上表示为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房屋装饰、设备标准见附件三)
(1)该房屋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2)该房屋协议约定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该房屋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有权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内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人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的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支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差额结算
被拆
除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差价款为,由支付给对方。该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结清。
第六条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七条产权调换房屋的交付
1、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
2、甲方应当在产权调换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甲方按补偿金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过渡方式
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选择过渡方式,甲方按乙方选择的方式给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1、乙方自行解决过渡用房。在过渡期内,临时安置补助费为每月_________元,按_________个月计算,计_________元;甲方先支付乙方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元,余_______个月,计_________元,由甲方在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给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自乙方旧房搬迁腾空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月计算,发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四个月止。)
2、甲方提供周转用房。在过渡期内,甲方不支付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在甲方将产权调换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后四个月内,乙方腾退周转用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乙方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周转用房的,除甲方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自逾期之月起,甲方按照支付给乙方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十条注销
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十一条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拆迁单位(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