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农村所有的砖瓦房是要拆迁(未来的农村,是不是都要面临拆迁)
- 作者: 周棋皓
- 发布时间:2023-12-07
农村房屋拆迁是否有宅基地
农村房屋拆迁是可以选择宅基地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未来的农村,是不是都要面临拆迁
近年来,一些贫困农村地区采取了许多扶贫措施。但是,如果有的村土地资源不丰富,地理条件较差,就采取村镇结合的方式,把全村直接转移到其他村镇。
迁走后,原村将被整体拆除,要么恢复耕作,要么开展其他农业生产活动。所有这些都需要拆除。但现在,针对一些村庄严重的空心村,我们正在努力拆除。毕竟,这些房子已经倒塌,无人居住。他们一旦离开,也会占用土地资源,影响村庄的整体形象。因此,他们需要拆除。可以说,农村拆迁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需要的土地越来越多,郊区的村庄无疑将面临拆迁。一些村庄可能不会被拆毁成城中村,但更多的村庄将被拆除,这是不可避免的。毕竟,这是城市建设的需要。今后,只有偏远的山村才具有很小的发展价值。他们远离城市,地理位置差,各种交通道路都不会经过,所以可以避免被拆除。
虽然拆迁会让很多农民失去土地,但很多人还是喜欢拆迁,因为他们可以成为城市人或者得到很多补偿。在这些相对不太古老的农村地区,或者在早期的农村规划建设中,都可以考虑到未来。他们的农村道路规划非常合理,开车行驶,或者远离城市,所以根本不能在那里发展。今后,随着农村的发展,很多不需要规划,只能指导和限制今后农村房屋的建设,避免其建设趋于无序发展,这就足够了。不需要重新规划资源,因为搬迁后未必比以前好。
农村拆迁房是否拆
农村房屋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强制拆迁。关于强制拆除的合法程序,目前相关的配套性规定尚不健全,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其必经程序大体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
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公告并送达
行政复议或诉讼
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送达
行政复议或诉讼
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
强制拆除
(二)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
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
公告并送达
行政复议或诉讼
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
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送达
行政复议或诉讼
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
强制拆除
哪些房要拆除?
1.后继无人继承的房屋。有这样一部分人,他们是没有子女的老人,这些人的老年生活很凄惨,生活的不是很好。没有人给他们养老,当他们去世之后,留下的房屋也没有人继承,这类房屋就会被村集体拆除,按照村里的人口,重新划分宅基地。
2.坍塌破败的房屋。农民有点钱,都想要过更好的生活。这时候,不少农民选择全家搬到城市居住。城市生活环境便利,交通发达,那些全家都搬去城市的,也不会回农村的老家了。农村的房子就被闲置了,长时间无人居住,没有人修建,慢慢地也破...
3.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我们国家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基本上都是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规划和分配的,如果有的村民拥有多户宅基地,并且建造了多处房产的话,这对于其它的公民是有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农村在以后,是否将要面临拆迁呢
可以非常肯定地回答你:5年后,10年后或者20年后甚至三五十年后,不是所有的农村都面临拆迁。
1:常识上来讲
A:农村都拆了,人去哪住,都住城市吗?那一个城市规模得多大?估计现在的北京城规模只能是小县城级别了的吧?或者说在当地县城的旁边再另起一新城?这显然也不可能!
B:农村都拆迁了,耕地如何再分配?现在承包期可是继续延期30年呢!住的距离地远了,谁去种地?怎么种地?如何保证粮食的安全?如同西方国家那样农场主性质搞大规模种植?不可否认在部分地区是行得通的,在部分地区是行不通的。要知道一涉及到耕地问题,那对农民来说就是天大的事。不要幼稚地以为,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许多人都不愿意种地了,要知道总理去年刚公布了一组数据,全国还至少有6亿人月收入不足1000元钱。这其中有多少农民还指着耕地赚点吃喝呢!
C:国内有很多农村建设的不比城市差,如闻名的华西村,当然这已经算不上真正意义的农村了。但是,规划好,条件好的新农村不在少数,这样的农村是不可能直接拆了的。
D:世界上发达国家很多,人均收入比咱们高N倍,经济总量上或许不如咱,但是人家整体的生活水平或许比咱们领先了几年或者十几年。即便是这样,有哪个国家说是没有农村了呢?
2:政策上来讲
很多省都已经有了农村规划,比如我们山东的规划是这样的:根据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趋势,山东针对沿海、平原、山丘区、滩区、湖区等乡村面貌,将村庄分为示范引领、特色发展、改造提升、搬迁撤并等四种类型,差异化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由此可见:仅有一部分农村是需要拆迁的!相信其它省份也大致是这样子的!
3:从文化上来讲
农村不仅仅是两个简单的汉字,还是一种特定的文化:不同于城里的邻里关系,独特的婚葬习俗、特有的生产生活方式、许多人迷恋的生活气息等等。不可否认其中的一些是陋习,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还有一些会被历史淘汰。但是一些优秀传承是不能断代的,是不允许消失的。我国何其大,农村何其多,包含的悠久历史文化又何其丰富。社会再进步,人民生活再富裕,也不能忘记历史。试想一下,若干年后,农村消失了,一群专家翻遍资料,踏遍山河,去寻找农村的古遗迹,试图研究出农村文化,那将是多么可怕又可笑更可悲的一件事情。
农村,不带表落后与愚昧,近些年农村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信在不久的未来,农村会建设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