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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屋面积计算标准(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 作者: 彭森
  • 发布时间:2023-12-07


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1出处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6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2前言编辑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本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胡晓丽王彭林徐余泉王诲宏李艳海白洁如徐佩清李学范朱连3目次编辑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术语2.0.1层高 stor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2自然层 floor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2.0.3架空层empty space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2.0.4走廊 corridor gallery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2.0.5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6檐廊 eaves gallery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7回廊 cloister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2.0.8门斗 foyer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2.0.10架空走廊bridge way建筑物与建筑物之何,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2.0.11勒脚 plinth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2.0.12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0.13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2.0.14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15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2.0.16阳台 balcony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2.0.17眺望间 view room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篷canopy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2.0.19地下室 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2.0.20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2.0.21变形缝 deforrnation joint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2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23飘窗 bay window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24骑楼 overhang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2.0.25过街楼arcade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计算。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箕。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3.0.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本规范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条文说明4总则编辑1.O.1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工程GJI)c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规则”)。是对1982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一直以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加厚的部分。3.0.2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将坡屋顶的建筑按不同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净高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垂直距离。3.0.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应按不同的层高分别计算。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有基础底板的按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没有基础底板指地面标高至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屋面,层高指楼面结构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的空间应视为坡屋顶内的空间,设计加以利用时,应按其净高确定其面积的计算。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应计算建筑面积。3.0.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以其外墙上口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原计算规则规定按地下室、半地下室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文字上不甚严密,“上口外墙”容易理解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上一层建筑的外墙。由于上一层建筑外墙与地下室墙的中心线不一定完全重叠,多数情况是凸出或凹进地下室外墙中心线。3.0.6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见图1)。图1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3.0.9本条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立体车库的面积计算。立体车库、立体仓库、立体书库不规定是否有围护结构,均按是否有结构层.应区分不同的层高确定建筑面积计算的范围.改变按书架层和货架层计算面积的规定。3.0.12本条所称“场馆”实质上是指“场”(如:足球场、网球场等)看台上有永久性顶盖部分。“馆”应是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单层或多层建筑相关规定计算面积。3.0.13如遇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是坡屋顶.应按坡屋顶的相关条文计算面积。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是指向建筑物外倾斜的墙体.若遇有向建筑物内倾斜的墙体,应视为坡屋顶。应按坡屋顶有关条文计算面积。3.0.15室内楼梯间的面积计算,应按楼梯依附的建筑物的自然层数计算并在建筑物面积内。遇跃层建筑,其共用的室内楼梯应按自然层计算面积:上下两错层户室共用的室内楼梯,应选上一层的自然层计算面积。(见图2)图2户室错层剖面示意图3.0.16雨篷均以其宽度超过2.10m或不超过2.10m衡量,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的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有柱雨篷和无柱雨篷计算应一致。3.0.17室外楼梯,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计算面积。3.0.18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3.0.19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的面积计算。由于建筑技术的发展,出现许多新型结构,如柱不再是单纯的直立的柱,而出现正V型柱、倒^型柱等不同类型的柱,给面积计算带来许多争议,为此,我们不以柱来确定面积的计算,而依据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在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内设有有围护结构的管理室、休息室等.另按相关条款计算面积。3.0.23本规范所指建筑物内的变形缝是与建筑物相连通的变形缝,即暴露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物内可以看得见的变形缝。3.0.24其他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等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第8款自动扶梯(斜步道滚梯),除两端固定在楼层板或梁之外,扶梯本身属于设备。为此扶梯不宜计算建筑面积。水平步道(滚梯)属于安装在楼板上的设备,不应单独计算建筑面积。第9款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房屋面积测绘标准规则

在最新的《房屋面积测绘规范》中,汇总了各类型的房屋面积测绘如何计算的问题。包括阳台、空中花园、花台、飘窗、公共通道、走廊、斜面建筑等类型均有计算规范。

房屋面积测绘:阳台

1不封闭阳台的上盖,位于不封闭阳台所在层起两层以外的视为无上盖:上盖镂空的视为无上盖;飘窗、空调位、花池等底板不视为有效上盖。

2封闭阳台的上盖均为有效上盖。

3未完全被有效上盖遮盖的不封闭阳台,按其围护结构内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4用玻璃、钢(铁)栏等作为不封闭阳台围护结构的形式及其边长计算范围,如图2、图3所示。

房屋面积测绘:斜面建筑

斜面建筑的建筑面积以层高大于2.20 m的区域范围在楼面上的水平投影计算。如图,投影边长X可按公式(2)计算。

房屋面积测绘:剪力墙与柱

剪力墙与柱面积计算的区分如下:

a)剪力墙与柱按单向划分,分别按剪力墙或矩形柱计算;

b)单向尺寸小于等于1. 50 m的按柱计算,大于1. 50 m的按墙计算。

剪力墙与柱面积计算的区分如图所示。

房屋面积测绘:不同材质组合的围护体

1同一面外墙,上部是玻璃下部是墙体的组合形式的围护,其墙体厚度按以下确定:

1)当下部墙体高度小于或等于0.80m的视上部的玻璃为主要围护物,边长测量至玻璃(含玻璃厚度),玻璃厚度不需作扣除外半墙的处理;

2)当下部墙体高度大于0.80m的,视墙体为主要围护物,边长测量至墙体外缘,并按墙体厚度作扣除外半墙的处理。

2有1列项所述形式的房屋内部共有墙的墙中线绘制方法可参照处理。墙与玻璃组合围护的边长计算范围如图所示;

3以玻璃作为填充墙性质外墙的,无论是否有玻璃肋,均视为无墙厚,无需作扣除外半墙处理。

房屋面积测绘:架空层范围部分外墙段

1架空层计算建筑面积时,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计算,架空层视为无外墙;如有部分外墙段的架空层,从架空层定性整体考虑,其外墙段不作扣除外半墙处理,如图的外墙段(1)所示;位于架空层,但不属于架空层性质的公设(图示电房),其外墙需作扣除外半墙的处理,如图的外墙段(2)所示;

2房屋局部架空部分参照架空层,架空部分视为无外墙。

参考资料:不动产测绘

房屋国有证面积是多少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积与房产面积不同?

土地只有一块。房子可以有无数层。打个比方,一块100平方米的地。上面起十层房子,每层房子房产证的面积是100平米,但是土地证上面的面积只有100/10平米。按平均分摊的,叫分摊面积。。。回答完了。谢谢!!!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面积为什么不一样?

很多人自建房的话二楼会飘出,所以每层的面积会比土地证的要大,商品房有公摊面积(比如楼梯什么的),所以会小一些,两个证的面积都是不一样的.

国有土地证60平方安置房面积是多少

这个要看你们那里的安置补偿标准。

一般安置补偿是1:1,也就是说,60平方米土地,如果有150平方米房子,一般安置房面积也是150平方米。

为什么国土使用证面积比房产证面积小

您好!《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是这样算出来的:(一)在做过地籍调查的地方,比如某住宅小区,所有住宅的建筑面积之和是平方米,而整个住宅小区的占地面积是4000平方米,如果您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是10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就是100平方米,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占地面积就是40平方米。(二)在没有做过地籍调查的老新村,一律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的50%计算占有的国有土地面积,同样是购买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是100平方米,而《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占地面积就是50平方米。这里的占地面积包括公用部分的面积。为什么房屋的建筑面积大,占地面积小呢?那是因为房屋是多层建筑或者高层建筑,每一层的建筑面积可以累加,而占地面积只有一层。谢谢阅读!

国家有规定超过面积不办房产证吗

超规划有可能不给办证

请问房屋使用面和与建筑面积国家有规定吗

诸位律师,新年快乐。本人碰上一个法律问题,关于祖房拆迁的,具体如下:曾祖父把14.96㎡的房产传给祖父,1969祖父全家下乡插队,我父亲是老大,因为1965年已经进厂工作所以留城,1975年我父因结婚后,兄弟妹妹经常回城无法居住,不得以我父母出钱在天井新建了一间厢屋面积12.35㎡,1979年祖父带着5个子女回城了,逼得我父母去单位住宿舍,90年代祖父房因顶漏修缮过一次,2007年祖父去世,83岁的祖母尚在,拆迁时祖母和5位叔姑都承认我父所建房屋产权属于我父,并经提供所有的证据材料后,得到拆迁公司的认可并做了公证,根据有关的拆迁政策分配了两套安置房(拆迁补偿了总额31.7万),其中以祖母的名字拿了一套私房(占用拆迁款22.57万),以我父亲的名字是公私合营的安置房(占用拆迁款9.19万),但是现在拿到房子后部分人都反悔,不同意我父亲享受这样的拆迁待遇,提出要么贴钱(数额谈不弄,没有个尺度),要么打官司告我父所建房屋是属于祖产应该均分,请问我父如何应对这种官司,我父要准备什么材料来应诉?请什么样的律师?胜算有几成?在祖上的地皮上自建房,到底是个人财产才是祖产,该怎么分?或者该怎么补偿?(至于自建房的物证有曾祖父的老分家书,以及当年的我父起房子的材料发票,还有家族中的老长辈,以及老邻居等皆可作证,并有书面材料)。在祖父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我父是不是需要放弃遗产继承?或者说无权再继承遗产?能否解答相对详细点,十分谢谢!

国家有规定超过面积不办房产证吗

当然有规定,新建房屋超面积建造,违反了规划要求就办不了房产证。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规划允许你造一千平米房屋,结果你造了一万平米,还要国家同意(就是办出房产证),怎么可能呢?!

国有土地房屋实际面积大于产证面积征收时怎么赔偿

只要不是在征收公告后抢建的,就应该按实际测量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或者产权交换。

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不符怎么办理不动产证

去不动产局问问。这个他们更专业。

国家规定房屋公摊面积标准

一、房屋的公摊面积国家标准是多少

1、多楼层的住房,国家明确规定,在7层以下的住宅的公摊率是7%—12%。多楼层建筑的楼层数指得是在6层左右的_混合的建筑,而其他的公摊部分的面积也包括外墙的水平投影的二分之一楼梯、楼梯间以及为每位住户所提供的服务业务的用房(热水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等)。一般情况下,这些会占我们住房建筑面积的13%—18%。

而在室内的楼层的高度分为室内的净高度(从地板到天花板之间的距离)以及室内的楼层高(从地板到上一个楼层的地板之间的距离)。一般情况下,楼层的高度在2.8米左右,我们楼房里的室内净高度在2.65米到2.7米之间。如果我们楼房里的室内净高度超过了4.7米以上,就应该按照两层楼房来计算我们室内的面积。

在7层—11层的住宅的公摊率是10%—16%。一般情况下,小高层的公摊率取决于各楼盘的自己本身情况来决定的。因为,不同的小高层楼房的公摊是有差异的。如果在地下没有设备用房,而在底层也没有任何商铺和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小高层的公摊系数是在10%—15%之间的。而带有电梯的小高层住户,公摊的系数在15%—20%之间。

按照国家规定,凡在7层以上的楼层,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小高层就属于配制电梯的范围之内。这样楼房的特点就是方便的同时,又能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一种新的高度。

2、高楼层的住房,12层—33层的住宅公摊率为14%—24%,为什么高楼层住房的公摊面积是最大的呢?因为,根据建筑规模的不同,高楼层的建筑一般都会在25层—33层之间。而且,高楼层的住宅也是楼梯高度最高的。

而且,高楼层的建筑除了有电梯和电梯前室所占用的空间之外,安全通道的楼梯也占用了很多的空间,还有“管道井”、“强电井”以及“弱电井”等等,许多公用的设备也都占用了很多的空间。所以,高楼层的建筑,楼层越高,公摊面积就越大。

3、别墅的住房,国家规定,别墅类型的住房的公摊率是1%—8%,别墅类型的住房包括地下楼层在内的,最多三层楼房的独栋住宅的形式,其中带室内的车库。一般来说,独立的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而联体的别墅有比较少的公摊面积。独栋别墅的公用面积分摊的原则就是,在自己这栋楼的里面和自己这栋楼有连接的建筑结构,并且,就只向自己这栋楼的居民提供非盈利性的服务。这些是不符合这个条件的建筑,不能计算到公摊面积。

二、分摊面积的计算是怎样的

各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各户套内面积按比例分摊。

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

三、哪些是房屋公摊面积

1、盖的空中花园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面积。

1、围护栏外的“花台”、“花池”不计算面积,与阳台连通的“花台”、“花池”参照阳台性质计算建筑面积。

2、路、规划路属公共道路,公共道路边房屋首层的柱廊不计算建筑面积。小区内的小区路属内部路,不算公共道路,小区内房屋首层的柱廊应计算建筑面积。

3、共有共用分摊面积计算上,明确市测绘所是以市规划局的报建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附图为依据。规划局在报建验收资料上对公共面积、功能的定性等名称上固定称谓。

4、天面的水箱间的面积按面积计算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5、在房屋上的烟道、烟井应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6、弧形规划用地面积计算时,三方同意由规划局在用地坐标列表中提供弧线上的桩点(拐点)坐标和圆弧半径,用地面积按圆弧半径进行计算。

7、于建筑物旁突出地面层高在2米以上的地下室排气井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独立的室外地下室排气井不计算建筑面积。

8、上盖的室外楼梯(单柱或双柱支承)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9、台中的水道管井、排烟井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空调机放置位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10、围护栏外的“花台”、“花池”不计算面积,与阳台连通的“花台”、“花池”参照阳台性质计算建筑面积。

四、如何解决房屋公摊面积纠纷

三点提示:一是直接找开发商协调,也可向测绘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测绘单位重新进行测量,在以上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最后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指定测绘单位重测。

三种维权办法中,第一种办法比较直接有效,但往往需要众多业主联合起来,要求开发商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必要时还可以通过媒体监督解决纠纷,但很多不良开发商会玩“躲猫猫”,采取避而不见和拖而不决的策略,处理起来比较耗时耗力。

第二种办法的维权成本较高,专家介绍,公摊面积的测量都是以“幢”为单位,一幢楼中所有套内面积之外的地方都在公摊计算范围内,如果一户业主提出申请,意味着需要对整幢楼重新测量,按照现在纯住宅1元平米、商住两用1.7元平米的测绘费用,业主的负担至少在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相比之下,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的办法实在是无奈之举,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各种费用的支出也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说是三种维权办法中成本最高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八条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