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老房翻新价格(辽宁阜新56平米住房为何仅售2万)
- 作者: 白俐瑶
- 发布时间:2023-12-06
辽宁省沈阳老干部住房标准
2000年12月31日前去世的老职工,不再发放住房补贴;2001年1月1日(省直机关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时限)后去世的,其住房补贴由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根据其住房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发放,并由其继承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支取手续。
六、关于异地安置人员的住房补贴问题
离退休后异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老职工,如当时未就其住房作其他安置的,由其原工资关系所在单位按照安置地住房补贴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离异职工有房面积核定问题
职工、职工配偶婚姻存续期间在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下承租或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事实上已作为职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职工与配偶双方都享受了住房实物分配的福利政策;离异后一方虽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了分割(作为财产所有人有处分财产的权利);职工、职工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应核定为双方的有房面积。
离异后职工再婚的,再婚后未与现配偶承租或购买其他公有住房,其与原配偶核定的有房面积,不核定其现配偶一方。
八、职工职级、职称的认定
职工申领购房一次性补贴以申领时的职务级别为准。
凡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须以被聘任且已兑现工资的职级为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能作为申领住房补贴的依据。
已离、退休职工按离退休时的职务级别及被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为准。
九、转业干部已享受部队住房货币补贴问题
军队转业干部按照[2000]后财字第18号文件规定已享受部队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即为按[2000]后财字第18号文件规定的职级购房补贴面积标准达标,核定为本人有房面积。如部队补贴额少于本人现任职级应享受的住房补贴额的,可申请差额补贴。
转业干部本人、配偶、转业干部家庭均未承租过公有住房(含军产住房),其配偶单位已核定配偶为无房老职工或新职工的,转业干部本人可以按无房老职工和新职工按月住房补贴的规定,接续享受按月住房补贴。凡接续享受按月住房补贴的转业干部,不得再申领与部队职级面积标准和补贴额的差额补贴。
十、复转人员承租军产住房问题
2000年之前复转人员,凡承租军产“营房区”不可售住房和“非营房区”可售住房的,均核定为有房面积。承租军产不可售住房的,在退出军产住房(应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并调查属实)后,可以申领购房一次性补贴。
凡腾退军队不可售军产住房后享受了军队按[2000]后财字18号文件规定发放的住房补贴的,按本意见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任何人员均不得重复享受房改政策和住房补贴
辽宁省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颁布离休老干部住房标准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辽宁省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关于辽宁省省直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04]40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结合省直单位实际,现就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中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无房老职工的界定问题
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无房老职工:
1、职工本人、配偶、职工家庭均未承租过公有住房,均未享受过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包括支付采暖费等形式的住房福利;
2、未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或其他政府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
3、未按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享受拆迁安置房、拆迁货币补偿;
4、未参加过集资、合作建房和购买安居工程房;
5、未享受过单位资助购房和建造房屋;
6、未领取过国家或单位的住房补助(不含住房公积金、工资性提租补贴)。
职工个人全部出资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并已报过采暖费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不影响界定为无房老职工。
职工、职工配偶没有分配过公有住房,没有以成本价、标准价购买过公有住房,但居住过父母、亲属提供的公有住房,且由单位报销过采暖费的职工,不能视为无房老职工,应为住房未达标老职工,其有房面积为零,享受购房一次性补贴。
无房老职工按照辽委办发[2004]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计发住房补贴。其2000年底以前实有工作年限内的购房一次性补贴以2000年底前本人职级面积标准计算,2000年底前实有工作年限超过32年的,按32年计算。2001年1月1日后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采取按月补贴方式发放。
二、关于职工有房面积核定问题
下列住房面积均核定为职工有房面积:
1、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承租的公有住房(包括承租的不可售军产住房和使用权交易的住房);
2、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3、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实行拆迁安置的住房,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
4、职工及其配偶以城市家庭住房平均负担价(即同期公房出售成本价)或低于城市家庭住房平均负担价参加集资建房的房屋建筑面积,高于同期城市家庭住房平均负担价的计算扣除面积;
5、购买安居工程住房或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扣除面积=[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的达标面积(住房面积标准-有房面积)内购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所购住房总价值款×所购住房面积);
6、省直实施货币化政策之前,职工享受了单位提供的住房补贴,其额度按照《省直在沈机关单位货币化政策之前职工享受住房补贴折算家庭有房面积平均价格对照表》(附件1)折算的有房面积。
7、其他享受政府或单位提供优惠政策取得的住房和应按达标面积计算的住房。
职工夫妻双方有多处住房的,其原分配的公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为有房面积,包括已经更名、过户的住房(不含交回的住房),多处住房累计已经达到住房面积标准的,不再发放住房补贴。当离退休老职工子女单位以正式公函说明其1994年11月之前已更名、过户的住房已经以子女名义参加房改,子女单位已计算了子女的有房面积,离退休老职工单位可以对该处(有多处此类住房的仅限一处)住房不再重复计算为离退休老职工的有房面积。
三、不核定为职工有房面积的住房
1、职工全额出资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2、已按政策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面积;
3、职工及其配偶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其继承、受赠行为发生之前为私有产权的住房)。
四、关于红军、抗日、解放战争时期老同志补贴面积标准
离休老干部住房面积标准仍执行各职级面积标准
(如140、105、85平方米)。如红军、抗日、解放战争时期老同志有房面积已达到本人职级面积标准,则不再发放住房补贴。只有未达到本人职级面积标准,有住房差额面积住房补贴发生时,可以在差额补贴面积基础上分别增加21、14、7平方米。
辽宁阜新56平米住房为何仅售2万
辽宁阜新56平米仅售2万的住房是因为老旧小区,环境一般,而且是回迁楼。
近日,有记者发现,阜新城南米家区一套正在挂牌出售的面积为56.02㎡的2室1厅住宅,其所在的楼栋共计有7层,这套住宅位于6层,售价为2万元,折合成每平方米的价格仅为357元。
8月13日,记者冒雨来到米家小区后看到,该小区以7层多层住宅为主,没有配备电梯。由于楼体的外立面都重新做过保养,所以看上去并不破旧,也算比较规整。在小区内,超市、药店、饭店、幼儿园、健身器材等配套设置也是一应俱全。不过该小区的排水系统并不是很好,下雨时地面上会形成大量积水,居民雨天出行会受到影响。
这个小区离阜新市中心相对较远,价格自然就要便宜。另外,房屋所在的小区当初是属于政府部门出资的老矿区动迁改造项目,业主自己并没有拿多少钱就获得了2套住房。目前业主正在办理低保,但是名下有2套房产不符合办理低保的标准,所以打算出售一套。
扩展资料
中国首个资源枯竭型城市
“从产业经济的角度看,阜新现在的房价,实质上是所有资源型城市发展到一个时期之后,所面临的有待解决的普遍性问题。”辽宁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天维告诉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去年被媒体报道的黑龙江鹤岗,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阜新曾经因煤而立、因煤而兴。早在日伪时期,阜新的煤矿资源就已经大量开采。新中国成立之后,阜新更是为国家建设供给了大量的煤炭资源。经过多年的开采之后,阜新的煤矿资源已经枯竭。2001年,阜新被正式认定为全国第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同时阜新也是我国在2001年确立的第一个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城市。
据介绍,由于煤炭开采资源枯竭,其他产业发展还没有迎头赶上,阜新相对缺少就业与发展的机会,居民人均收入也处于较低的水平,所以阜新的很多青壮年产业工人出现了大量的外流。
参考资料来源:环球网—56平方米住房仅售2万?记者实探辽宁阜新楼市
【沈阳】对外开放的寺庙具体位置门票价格
沈阳市内著名的寺庙有:报恩寺、慈恩寺、大佛寺、大法寺、般若寺、长安寺、实胜寺、大护国寺、东陵报恩寺、环北报恩寺、金刚禅寺等。
报恩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东陵路210号东陵公园园内,沈阳市东陵公园报恩寺,始建于大清初年间原为皇家(努尔哈赤)护陵荐亡之寺,后经清朝康熙乾隆年间多次修建,经历风霜,历代兴废,使这座山水宝寺至今已无考究,传本法师从2005年6月份走进报恩寺十年如一日,披星带月。历尽千辛万苦,带领四众弟子,本着不攀缘,不化缘,一切随缘的精神,先将原来唯一的千手观音殿改建成为大雄宝殿(增供三如来,四大菩萨,十八罗汉圣像);随后改建库房等,继而开山凿洞,挖井引泉,建立护法殿堂。进而先后建起了天王殿、护法殿、钟鼓二楼、僧寮房、藏经楼、观音殿、城隍殿、黑妈妈殿、月老殿、念佛堂以及一千六百平的居士楼等,短暂十年之内使这座古老的寺庙焕然一新。
东陵公园报恩寺
慈恩寺位于沈河区大南街慈恩寺巷12号,始建于后金天聪二年(1628年),清顺治、道光及民国年间均有扩建和重修,是沈阳市现存最大的佛教寺院。寺院坐西朝东,占地约 多平方米。正面是山门,门内有钟、鼓二楼,往西寺院的建筑分为三路。中路最前面是天王殿,面阔三间,檩枋彩绘,朱红地仗,殿内供奉着四大天王、弥勒、韦驮的塑像。向西依次为大雄宝殿、比丘坛、藏经楼。
大佛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三段慈恩寺巷14号,古名“保安寺”,始建于唐朝,因年久失修,逐渐荒废。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重修大佛寺,发现了唐朝遗碑,清乾隆十二年(1649年)、五十六年(1693年)、宣统二年(1910年)多次重修,民国五年(1916年)住持比丘尼常慧法师弟常智法师再次主持重修。该寺为比丘尼修行道场,占地543平方米。
大法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边墙路112号。创建于1415年(明永乐十三年),1638年(清崇德三年)重修。因是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施舍银两重修庙宇,大法寺住持僧众为了感谢其施舍之恩,在寺院的左侧修了八王祠,从此就变成了阿济格的家庙,俗称八王寺,这就是八王寺之名的由来。大法寺寺在乾隆四年、同治十一年重修扩建,其规模更加宏伟壮观。
般若寺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河区大南街若寺巷8号。高僧古林禅师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修建,宣统元年(1909年)、民国十三年(1924年)两次重修。20世纪60年代中期遭到破坏,1979年后进行了维修,重塑佛像。1984年10月为建寺三百年纪念,又进行了修缮,并举行了佛像开光仪式。1985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长安寺位于沈河区朝阳街长安寺巷 6号,是沈阳最古老的建筑群,占地约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自南向北在中轴线上依次建有山门、天王殿、戏台、拜殿、大殿和后殿等建筑。寺内现存《大正藏》两部,石碑六通,其中明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重修沈阳长安禅寺碑》有重要的文物价值。985年2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于1986年9月正式对外开放。1988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实胜寺位于沈阳市和平区皇寺路。实胜寺全名为莲花净土实胜寺,始建于明崇祯元年(1636)秋,竣工于崇祯三年八月初一,历时三载,是清政府在东北地区建立的第一座正式藏传佛教寺院,也是清军入关前盛京最大的喇嘛寺院。
报恩寺始建于大清年间,原为皇家护陵存亡之小庙。历代兴废已无考究。重建报恩寺起于公元1980年,隶属东陵公园管理处。后于2005年6月19日该公园礼请传本法师住持本寺,遂后法师率众翻建。
沈阳溪水报恩寺(沈阳市于洪报恩寺),建于2000年,占地5600余平方面,正面是山门,面东为放生池。寺庙内有钟、鼓二楼,南北方向分别是“地藏殿”和“观音殿”。中路最前面是“大雄宝殿”,面阔三间,檩枋彩绘,朱红地仗,向西为法堂、护法堂、延寿堂等。溪水报恩寺坐落于沈阳市于洪区环北家园之中。
沈阳市沈北金刚禅寺始建于2006年7月25日,在各级政府的关怀下,在广大信教群众的支持下,在全寺僧众和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历经八载,寺院已初具规模。现有山门、天王殿、大雄宝殿、药师殿、地藏殿、念佛堂、五观堂、偏殿、僧寮等建筑。寺院于2014年兴建了七层舍利宝塔和规模宏大的地宫。如今的金刚禅寺在群山环绕之中宛如一朵盛开的莲花。终于使昔日的群山变成梵音绕梁,晨钟暮鼓响彻环宇的教化一方的净土清净道场。
辽宁省辽河油田三层老房子能动迁吗哪年能动迁
能,2021年。
随着辽宁旧改这股东风,盘锦辽河油田98个老旧小区迎来智能化改造之路,不但新小区有的一应俱全,还把未来智能养老的思路融合到老旧小区改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