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库房耐火等级划分标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耐火等级)
- 作者: 沈沈妍
- 发布时间:2023-12-06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耐火等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2014
3.2.7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多层乙类仓库和储存可燃液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仓库,单层丙类仓库,储存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一级标准
1)高架或高层库房、甲类和多层乙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单层乙类库房,单、多层丙类库房和多层丁、戊类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丙类库房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4h。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库房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h和2h。
(3)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库房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4)除甲、乙类库房和高层库房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h。对于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库房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当采用难燃性轻质复合墙体时,其表面材料应当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材料的燃烧性能分级应当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的规定。
(5)二级耐火等级库房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当提高0.25h。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库房中的楼板,当采用预应力和预制钢筋混凝土的楼板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6)一、二级耐火等级库房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h和1h。
(7)一、二级耐火等级库房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层和绝热层可采用可燃材料;当为4层及4层以下的丁、戊类库房时,其屋面板可采用难燃性轻质复合屋面板,但板材的表面材料应当为不燃材料,内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8)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可按照四级确定。
(9)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当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二级标准。
根据安全工程师模拟资料,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标准,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它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确定。
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
常见的腐蚀性化学物品有。发烟硫酸、硫酸、发烟硝酸、盐酸、氢氟酸、氢溴酸、氯磺酸、氯化砜、一氯醋酸、蚁酸。
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库房的耐火等级为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是指经规划部门规划、安监部门审批、消防部门验收、具有特别资质证书的仓库。具体而言,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有两种:
一种为危险化学品生产者/经营者自有的仓库,另一种为专门提供危险化学品仓储服务的仓库。但无论哪种情形,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所有人均需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自用仓库,仅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额外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按照火灾危险性和耐火等级分类入库
就普通物品的一般储存规则而言,按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我国将仓库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甲类最高)。而根据仓库构筑件(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吊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我国又将仓库分为一、二、三、四级耐火等级(一级最高)。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分类两者间存在一定相关关系,能抵御火灾危险性越高的仓库耐火等级也要求越高,故实践中通常只存在 15种细分仓库。
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其理化性质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储存于不低于其火灾危险性的相应等级的仓库中。
此外,视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不同,专用仓库还需满足特殊耐火等级的要求。比如,《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2000)规定,毒害性、腐蚀性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易燃易爆性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爆炸品应储存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内,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应储存于一级耐火建筑的仓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