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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加盖二层(农村自建房没有证,可以加二层吗)

  • 作者: 白辉
  • 发布时间:2023-12-05


农村自家宅基地上加盖二层合不合法

不合法,需要报建审批后才能建房。

根据《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进一步对法律上的规定做了具体解释,明确提出: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

宅基地归属的规定有下面这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扩展资料: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房屋,第一步必须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在十五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建房

农村自建房加盖二层属于违建吗

农村自建房加盖二层即为在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农村居民建造住宅的,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加盖二层不合法,需要报建审批后才能建房。只要有审批手续,就不违法。各地对这方面的规定都不一样,有些地方要求拿到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书、而有些地方只需要村委签字同意,有些地方则只需是自己名下的宅基地即可。

1、农民所建房屋没有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报经县级政府审批的情况下,都属于违法、违章建筑。

2、农民建房前,应当报经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进行房屋选址,确定四至及房屋面积等。规划完成后,还需要逐级报经县级政府批准,获得批准后,方能进行房屋建设。未经规划或者未经批准的,都属于违法、违章建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加盖二层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加盖二层需要的手续如下:

1、建房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等复印件;

2、如果有老房子的得,颁发了“宅基地使用证”的,还要出示其复印件,因为该证据上注明了其房屋的面积等相关事项,作为审批的依据之一;

3、申请人建房的申请,说明建房的事由、建房地址、占地类型、面积等内容后,送村民小组长、村委会签字、盖章后送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领取建房申请表格,填好相关内容后,由该所报乡镇政府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批。

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流程如下: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5、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农村自建房没有证,可以加二层吗

不可以,必须要有证件才能加二层。有的地方对每户村民能拥有的建房面积和高度有所限制,如果超过限制,那么建房申请也可能不被通过。能否加层要看当地政府要求。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加盖农村自建房怎么申请:

1、自建房的房主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加层书面申请。

2、有房屋加层、翻修和建造围墙等的需求的自建房房主可以凭房地部门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向镇政府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3、镇政府根据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核定该建房的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标高、房屋四址进行核对,在《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同意后,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规划获得许可后,自建房房主在开工前七日内要向审批部门提出开工书面申请。

6、镇政府根据书面申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来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表》。

7、同意开工后,镇政府派人员进行复验,并填写《建设工程灰线复验记录》。

8、自建房房主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建房战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

9、在自建房完工后向镇政府提出验收申请。

10、镇建办派工作人员对施工对象进行申请验收,填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送审表》,并签署意见。

11、验收合格,向建房户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加层方法:

1、直接加层法:

在不改变结构承重体系和平面布置的情况下直接给楼房加层。它适用于原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基础的承载力、变形等能满足加层的要求,它的优点在于对原有房屋影响小,施工周期也短,造价低。缺点是受限于原房屋和地基基础的承载能力,加层数和高度有限制。

2、加固加层法:

它是先对原有房屋进行加固,然后再用直接加层的方法加层。它适用于原有房屋的承载能力不足,需要对承重墙体、框架柱、基础进行加固处理的情况,原理是提高承载力,来满足加层的需要。不足的地方是对原有房屋的影响大,施工周期长,造价高。

3、外套框架加层法:

外套框架加层法又可以分为2类:

1)分离式外套加层法(外套的框架与原房脱开),它的优点是有明确的计算简图,荷载传递路径明确,可以对原房进行改头换面。缺点是扩大了平面布局,受周围空间限制,不利于抗震,造价偏高。

2)整体式外套加层法(外套框架与原房结构成一个整体)它的优点在于外套跨度小,造价低。缺点是受力计算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