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独栋别墅自建房出售(私人建房出售能办房产证吗)
- 作者: 彭天康
- 发布时间:2023-12-03
东莞自建房可以出售吗
东莞自建房可以出售,但只能出售给本村村民。
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不符合报建条件的村民,名下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农房鼓励由村(社区)回收,或向符合条件的村(居)民转让。
严厉打击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农房违法建设和转让、“小产权房”等非法行为。
申请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在地块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定规划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渡期间需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镇街根据本办法第十条在辖区范围内划定农房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的,还应从其规定。
(二)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后应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一户一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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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新建农房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本村(社区)村(居)民。
3.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但已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
私人建房出售能办房产证吗
能。证件齐全的自建房是可以分层办理房产证的。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先由当事人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身份证明等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初始产权登记。
2、初始产权登记后,房管部门工作人员会上门进行房屋确认,当事人凭权属证书及公证文书等相关证件办理变更登记。
3、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分层实际情况并进行相关的面积登记。只要该栋楼的楼梯等相关设施不影响办证双方住户的日常生活情况,则可以成功分层办理相应的房产证;反之,则不可以办理,但变更后的双方可以共同办理一张房产证,共同享有房屋所有权。
农村自建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即可。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自建房房产证常识
所谓自建房,就是自己所建的房屋也称为宅基地住宅,一般由乡政府颁发的是乡镇产权,只能居住,不能买卖。因此自建房不属于商品房,更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自建房没有产权证,只有《宅基地使用证》。
宅基地使用证用于农村,不属于权证,但却是能证明谁是房产主人的证据。因为农村多半是集体的土地,集体组织成员需要建房,就必须办理宅基证,但是因为农村土地权归集体,因此个人对土地并没有权,即便是批准建房,也仅有使用权而已,因此农村居民没有房产证仅有宅基地使用权证,意即仅有使用权没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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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城市居民拥有房屋产权的凭证,根据《物权法》规定,房产证上是房屋产权人的合法凭证。在城市建房,首先要获得许可,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准建证,待房屋建成后再办理产权证。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个人没有权,但是对于地上的房产却可拥有产权,房产证即是房屋产权人的产权凭证。
因此,城市房屋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分别在国土部门(土管)、房管局办理登记;农村居民房屋,仅有宅基地使用证,在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一般是经过村、乡两级向县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没有房屋产权证。
广州新塘自建房有房产证出售可以买吗
有房产证的自建房可以交易,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在广州新塘地区,自建房的买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买卖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等。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房产证的自建房可以自由交易,但并不一定合法,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购买自建房时,建议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总之,在购买自建房时,需要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并谨慎选择交易对象,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个人自建房出售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自建行为应视同发生了应税行为,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为自建房权属所有人。
因此,自建房销售时,由房东即卖方缴纳建筑业营业税。按照现在房产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如果没有缴清二手房交易有关的税收,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