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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民在宅基地翻建新房(现在农村老宅基地翻建新房法规是什么)

  • 作者: 周松翔
  • 发布时间:2023-12-01


现在农村老宅基地翻建新房法规是什么

1、一户多宅,宅基地乱建

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多了的宅基地,就要被重新分配,但是里面牵扯着的利益分配可能也会阻碍进程。但是非法占据土地的宅基地是肯定要被回收的。

2、被荒废的宅基地

农民进城买房以后,农村的房子长期处于闲置状态,由于长期无人居住,房子没有人进行维护和翻修。房子很容易出现腐烂,坍塌的现象,就是我们所说的危房。如果这样政府将房屋回收,并予以处理,消除隐患。

3、没人继承的宅基地

农村有一种老人,无儿无女,老无所依,他们就是五保户。他们生前是有国家供养,有生活自理能力国家将按月分发生活费和生活物资,年龄大了就会到敬老院安享晚年。他们去世后,他们的遗产没有继承人,所以他们的房屋被收回,再由村集体重新分配。

以下情况不能翻盖:

1、乱选地址。改建改建,就怕你改了地方,或者多占了地方,一般对这个管理特别严格,当时批的哪里就是哪里,不能乱换位置,也不能在不能建设的地方建宅子,比如耕地上是不许的。

2、建设超标。翻建改建宅子是不能超过宅基地标准的,少占了没人管你,多占了肯定是不允许的,虽然有可能暂时没人找你事儿,以后不好说。

3、私自建设。虽然一般不会要求你找专业建筑队建设,但是一旦超出层数要求就必须指定建筑方了,毕竟你要盖个基层高楼就必须要专业设计了,万一自己乱盖出了事故,那大家都麻烦。虽然好多屹立多年的宅子也是私人建造的,但是毕竟没有保障,出了事没人承担责任的。

4、没有权限。部分人已经户口迁出了,不属于这个村集体,没有权限翻盖。或者因其他情况丧失宅基地的各种权利的都没权限翻盖。

5、和邻居因翻盖产生冲突或者本身宅子权属关系不明确的。比如一家有两兄弟,父母去世后,宅基地没有明确遗嘱,两个人都有继承权,那其中一方不能随意翻盖。

拓展资料:

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翻盖新房需要办什么手续

要合法建房,一要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二要办理施工许可手续,300平方米以下办理施工备案,300平方米及以上办理施工证。

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扩展资料:

旧房子的地基上重新盖房审批流程:

1、如符合建房条件,先要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讨论通过,然后再向便民服务中心国土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村镇规划所、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以及县人民政府审批。

3、张榜公布结果后,再下发建设用地的批准书,国土所会同有关人员放线定界,并复核验收发放土地证。

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有:经本村民小组2/3以上村民签字同意的申请书,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村小组、村委会签署意见的呈报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人民网-农村宅基地建房要办什么手续?答案在这里

农村宅基地可以翻建新房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有条件限制,具体如下:

1、首先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翻建申请人,通过村委会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翻建申请人提出申请。翻建申请人应提交申请材料,一般包括:申请审批表;翻建申请人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宅基地使用权证;翻建申请人的四邻签署翻建申请同意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等材料。

3.村委会初审及公示。村委会组织对翻建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研究、表决,形成书面决议。决议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内容包括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公示意见、同意新建无任何异议的初审意见,并上报乡镇政府。

4.复核、批准。乡镇政府对经村委会初审通过的建设申请予以复核,按《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踏勘,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对批准建设的,应向翻建申请人下发开工通知书。

5.建设及验收。翻建申请人在取得开工通知书,并经乡镇政府钉桩验线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完工后,乡镇政府验收,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按违章违法建设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农村父母已逝世,农村宅基地房子翻盖新房是否合法该怎么办

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子父母过世了,子女是父母的继承人,当然能翻修一下子,但原先宅基地的地面,总面积不可以括大,假如是括大占据了非宅基地政府是不允许的,你要在原来的宅基地括大是能够去申请本地政府机构,她们视查了,准许了才可以括最大化翻修。这样能够是合理合法。只要是不括大占有非宅基地,能够翻修不申请办理。不仅仅是乡村,大城市也一样的。

父母是农业户口,而子女是城镇户口,早己分户单独立户。这样的事情,父母一旦过世,以其宅基地领土主权归集体,城镇户口的子女没有权利享有。因此按道理父母的宅基地应被村集体取回。仅仅目前一现行政策,父母死前所住房子属合法财产,其子女不论什么户籍,都可以按继承法继承。还有,宅基地随房走。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子,只需房子不损坏,子女也有权利应用下面的宅基地。

子女户籍依然留到乡村,和父母的在同一个户主下边。这种情况下,子女依规具有父母房屋的继承权,可以获得房屋的一切利益,同时拥有了这方面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也是根据我国宅基地要求中地随房走的原则确定的,当子女将老房子推翻准备复建的时候,能够向村集体和土地审批主管部门明确提出宅基地的使用申请办理,经批准后得到土地使用权证,能将老房子翻建房子。

假如你与父母死前并不是同用一处宅基地。假如你户籍早就农转非很多年。而且你早就没有在家乡日常生活,而居住在其它地区。你就没有了继承应用宅基地的权利。你只有继承父母宅基地里的,房子和其它物品。你就没有翻盖式新房子的权利。一旦父母宅基地上房屋坍塌成废区时,宅基地村集体就会有支配权取回。如果你想要长期性占据父母的宅基地。唯一方法就是在父母死前,把父母居住旧房屋拆除后,再好好的翻盖式成一座十分十分牢固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