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非人为损坏怎么处理(租房期间非人为的损坏应该由哪一方承担)
- 作者: 祈燕绥
- 发布时间:2023-11-28
租房期间非人为的损坏应该由哪一方承担
租房期间非人为的损坏由哪一方承担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一般租赁物品的自然损害由出租人承担。
《合同法》规定: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七百一十条解释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这就要求当事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或者在合同成立后尽量将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明确下来,以规范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
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正常使用租赁物,租赁物因使用受到的损耗是一种合理的情况,因为任何物品随着它的使用,其价值都会逐渐变小,只要使用就会有一定的磨损和损耗。
例如,一台彩电的显像管的寿命是1万小时,就意味着只要一开电视,随着时间的运行,彩电的显像管的寿命就会逐渐缩短,直到全部丧失。出租人在出租他的物品时,应当知道其正常损耗的情况,在合同中订立了使用方法,就意味着出租人认可了这种正常的损耗。
并且实际上出租人已把这种折旧的价值打入了租金中,因此,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正常损耗、价值的减少是不承担责任的。
租房后非人为损坏谁负责
法律分析:租房后非人为损坏由谁负责,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应当自己负责,租赁物的毁损、灭失;
2、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3、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租房非人为损坏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如租赁的房屋或其中的物品非因承租人的原因发生损坏的,出租人应当履行维修义务,如出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租房子的电热水器非人为损坏,房客是否要赔全额
1、参见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里面是否有对此家用电器的使用注意,以及出现损坏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一般都是由房东负责维修和更换的,在你没有明显、故意造成损坏的前提下,你是不用对此进行赔偿的。
2、他在对热水器的使用上面没有明确的告示使用注意事项,而只是他认为的常识问题,是无法站住脚的,对此说法你可以不予理睬。
3、对于热水器此类家用电器不存在高档品牌就可以使用二十年以上的说法,就算是连接的软管煤气公司也会要求在2-3年好的金属软管5年以上必须更换得。
4、对于此类的赔偿你完全没有责任,建议可以协商,对于新购置的热水器出资部分,但绝不是赔偿(性质完全不同)。毕竟你还是要租下去的。
如果房东采取无理取闹的方式,建议你也可以强硬一点
个人猜想:1、他租给你房子一定没有到相关部门进行租赁合同登记,此类的租赁活动并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