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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同单价有争议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合理怎么处理)

  • 作者: 彭玉
  • 发布时间:2023-11-28


工程合同签订后单价不合理怎么处理

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合同。但要有提出异议的一方提供需要修改条款的充分证据(也就是价格不合理的证据,包括市场价格调查,现行市场价格等能证明价格不合理的书面材料),如果协商不同,提出异议的一方经测算后觉得还可以继续履行合同的,就按原合同履行,如果觉得确实不划算就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后,悔约,不再履行合同。

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怎么办

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结算单价不一致,由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法律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

(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双方有口头约定,但未签合同,且甲方不按约定单价结算怎么办

如果双方有口头约定,但未签订书面合同,且甲方不按约定单价结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口头约定的单价结算,如果甲方仍不按照约定结算,乙方可以向甲方提起诉讼,要求甲方按照口头约定的单价支付款项。

合同单价与总价不符的怎么办

你说的情况属于报价计算错误的处理方式。《招标投标法》约定的主要是合同订立前的相关程序,并无对报价计算错误如何处理的规定,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报价文件中单价与总价不同的应以单价为准进行计算,且在实践中对此种计算错误也大多按单价计算进行修正。因此你说的“招标法规定合同单价与总价不符按照总价结算”的事实依据是什么请明确,是否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还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合同签订后,合同中约定以单价进行结算的,双方应该在结算时按照单价进行结算,招标文件虽然是合同的部分,一般在合同中有约定组成合同文件的效力顺序,按效力顺序解释即可。如无效力约定的顺序,如在结算方法的计算错误修改方法上的约定存在矛盾的约定时,按惯例处理,即以单价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