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机具用电连接方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方式是什么)
- 作者: 彭天康
- 发布时间:2023-11-2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方式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方式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级配电系统结构形式示意图(放射式配电)
3临时用电管理
3.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
3.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3安全技术档案
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外电线路防护
4.1.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4.1.6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
5接地与防雷
5.1一般规定
5.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
图5.1.1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
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L1、L2、L3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
5.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
图5.1.2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
1—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L1、L2、L3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5.1.3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1.4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邢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1.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5.1.10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2保护接零
5.2.1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2.2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5.3接地与接地电阻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3.3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5.3.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4防雷
5.4.6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4.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6.1配电室
6.1.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6.1.2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6.1.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
6.1.4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11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12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6.1.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6.1.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6.1.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1.9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6.2 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
6.2.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分开设置: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情况下可合并设置。
6.2.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
6.2.3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4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要求。
7配电线路
7.1架空线路
7.2电缆线路
7.2.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7.2.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7.2.5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7.2.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O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8配电箱及开关箱
8.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8.1.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8.1.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1.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8.1.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1.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8.1.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8.1.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8.1.1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8.2电器装置的选择
8.2.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8.2.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8.2.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要求。
8.2.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8.2.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2.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2.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3使用与维护
8.3.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8.3.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8.3.3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8.3.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8.3.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一分配电箱一总配电箱。
8.3.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9.1一般规定
9.1.2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9.1.4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PE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
9.2起重机械
9.2.2塔式起重机应按本规范第5.4.7条要求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
9.2.3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要求。
9.2.5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
9.2.6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
9.2.8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9.2.9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9.2.10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9.5焊接机械
9.5.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5.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9.5.3电焊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本规范第8.2.10条的要求。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9.5.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9.6手持式电动工具
9.6.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9.6.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9.6.6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9.7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9.7.2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9.7.3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10照明
10.1一般规定
10.1.5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10.2照明供电
10.2.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10.2.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0.3照明装置
10.3.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10.3.2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最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最新版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5年4月15日发布的技术规范,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一、关于临时用电电气产品管理和电工测试仪器、工具的配备????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购买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质量进行核查,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工程。????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并应配齐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二、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供配电????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和环境安全的原则。同一台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各用电系统中,接地保护的型式必须保持一致。????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方式: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即:当采用电缆配线时,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当采用绝缘导线架空配线时,每一架空分路也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当采用电缆配线时,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
5、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1)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2)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与开关箱至用电设备的相数和线数应保持一致。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单相设备和一般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
(3)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向设备配电。????
6、电缆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PE线),五芯电缆芯线绝缘色标为绿/黄双色、淡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其中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为相线色标,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线),N线、PE线绝缘色标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电缆。????三、关于重复接地及防雷接地????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供电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当三相四线进线的首端处未装漏电保护器(RCD)且现场用电系统可采用TN?接零保护型式时,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柜)电源进线零线必须作重复接地,同时引出保护零线(PE线),保护零线(PE线)应贯穿于各分路至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扩展资料
用电原则
(1)不靠近高压带电体(室外高压线、变压器旁),不接触低压带电体。
(2)不用湿手扳开关,插入或拔出插头。
(3)安装、检修电器应穿绝缘鞋,站在绝缘体上,且要切断电源。
(4)禁止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禁止用橡皮胶代替电工绝缘胶布。
(5)在电路中安装触电保护器,并定期检验其灵敏度。
(6)下雷雨时,不使用收音机、录像机、电视机、且拔出电源插头,拔出电视机天线插头。暂时不使用电话,如一定要用,可用免提功能。
(7)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学生在寝室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8)不在架着电缆、电线的下面放风筝和进行球类活动。
全用电常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
三、安全用电常识
1、入户电源线避免过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2、入户电源总保险与分户保险应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对家用电器的保护作用。
3、接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胶布包好。
4、临时电源线临近高压输电线路时,应与高压输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米;35KV,1米;110KV,1.5米;220KV,3米;500KV,5米)。
5、严禁私自从公用线路上接线。
6、线路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7、房间装修,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
8、使用电动工具如电钻等,须戴绝缘手套。
9、遇有家用电器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
10、家用电器接线必须确保正确,有疑问应及时询问专业人员。
11、家庭用电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家用电器时的人身安全。
12、家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室内要设有公用地线。
13、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停电源。
14、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拉合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
15、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销以防意外。
参考资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百度百科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方式是什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保护方式如下: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三级配电系统结构形式示意图(放射式配电)
3临时用电管理
3.1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
3.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3安全技术档案
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外电线路防护
4.1.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4.1.6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
5接地与防雷
5.1一般规定
5.1.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
图5.1.1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
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L1、L2、L3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
5.1.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
图5.1.2三相四线供电时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引出示意
1—NPE线重复接地;2—PE线重复接地;L1、L2、L3一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
5.1.3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1.4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邢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PE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1.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5.1.10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2保护接零
5.2.1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5.2.2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5.3接地与接地电阻
5.3.2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3.3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5.3.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
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但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4防雷
5.4.6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4.7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配电室及自备电源
6.1配电室
6.1.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振动小、无腐蚀介质、无易燃易爆物及道路畅通的地方。
6.1.2成列的配电柜和控制柜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做电气连接。
6.1.3配电室和控制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动物进入的措施。
6.1.4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0配电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低于3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11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12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6.1.6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6.1.7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6.1.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1.9配电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杂物。
6.2 230/400V自备发电机组
6.2.1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修理室等可分开设置:在保证电气安全距离和满足防火要求情况下可合并设置。
6.2.2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必须配置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严禁存放贮油桶。
6.2.3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4发电机组应采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和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其工作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要求。
7配电线路
7.1架空线路
7.2电缆线路
7.2.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7.2.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7.2.5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7.2.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O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8配电箱及开关箱
8.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8.1.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8.1.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1.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8.1.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1.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8.1.1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8.1.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8.1.1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8.2电器装置的选择
8.2.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2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8.2.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8.2.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要求。
8.2.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8.2.10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2.11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2.15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8.3使用与维护
8.3.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8.3.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8.3.3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8.3.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8.3.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照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一分配电箱一总配电箱。
8.3.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9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9.1一般规定
9.1.2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
9.1.4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按其计算负荷,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电缆芯线数应根据负荷及其控制电器的相数和线数确定:三相四线时,应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应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应选用三芯电缆。
PE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绝缘导线。
9.2起重机械
9.2.2塔式起重机应按本规范第5.4.7条要求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
9.2.3塔式起重机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4.1.4条要求。
9.2.5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
9.2.6塔身高于30m的塔式起重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
9.2.8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9.2.9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的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9.2.10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在每日工作前必须对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9.5焊接机械
9.5.1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9.5.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其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9.5.3电焊机械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本规范第8.2.10条的要求。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9.5.5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9.6手持式电动工具
9.6.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9.6.5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插头、开关、负荷线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绝缘检查和空载检查,在绝缘合格、空载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9.6.6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9.7其他电动建筑机械
9.7.2混凝土搅拌机、插入式振动器、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水磨石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任何破损和接头。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严禁有任何破损和接头,并不得承受任何外力。
9.7.3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呈现可见电源分断点,并关门上锁。
10照明
10.1一般规定
10.1.5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10.2照明供电
10.2.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10.2.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0.3照明装置
10.3.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10.3.2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临电 建筑施工现场如何接电
目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2
第一节工程主要情况 2
第二节设计简介 2
第三节工程施工条件 2
第三章施工安排 2
第一节工程施工目标 2
第二节工程施工顺序 2
第四章施工进度计划 3
第五章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3
第一节施工准备 3
第二节资源配置计划 3
第六章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3
第一节统计用电设备 3
第二节负荷计算 4
第三节现场平面布置设计及工艺要求 5
第七章安全施工管理计划 7
第一节临电安全防护与管理 7
第二节电气防火 7
第三节应急预案 7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93
1.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95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4《现场电工技术》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主要情况
本工程位于坡子街与湘江大道的交汇处,总建筑面积.53m2,总建筑高度为197米。地下四层,地上一至四层为商业裙楼层,1A栋五至五十五层为住宅层,1B栋五至五十一层为住宅层,屋面设置消防稳压泵房。
第二节设计简介
本工程临时施工用电引自坡子街侧东、西两处400KVA配电接驳开关箱(见平面布置图),现场配电采用放射式与树杆式结合的原则,经三级配电,引至各施工用电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及配电容量大小,结合楼上两栋单体,将地下室施工用电也相应的划分为两部分。两个400KVA配电接驳点各自单独承担(以下用电量计算以一个400KVA接驳点与一个单体为准计算)。整个系统接地采用TN-S系统。
由于该工程施工密度大,任务紧,工程质量要求高,故需保证施工用电的连续性和持续性。在保证施工用电可靠性的前提下,要考虑用电布点多,施工进度变化快的特点。实际用电布置中,将办公用电与施工用电独立分开,保证施工用电不影响办公用电。
第三节工程施工条件
业主提供的现场三通一平场地,及施工用电接驳点。
第三章施工安排
第一节工程施工目标
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求,满足用电安全规范。
第二节工程施工顺序
施工设计施工准备配电箱基础砌筑电缆绝缘遥测配电箱安装电缆敷设设备开关箱及线路敷设箱体及防护CI形象标识系统调试
第四章施工进度计划
基坑开挖完毕前,完成地下室施工阶段的基坑周边临电布设。一层施工完毕后,完成地下室基坑回填的楼上临时用电布设。主体施工完毕后,完成装饰装修阶段的临时用电设施布设。
第五章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第一节施工准备
1.1技术准备
电压器容量计、电线电缆选型计算完毕。根据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完成配电设备布置。
1.2现场准备
基坑周边场地具备配电箱安装及电缆敷设的条件。
1.3资金准备
项目临时电预算资金到位。
第二节资源配置计划
2.1劳动力配置计划
根据本工程特点,本工程临电布置计划,电工配电箱安装共50个工日,电缆敷设人工共40个工日,设备通电及维护共计80个工日。
2.2物资配置计划
根据本工程初步设计及设备布置需求,电线电缆(包含主线电缆及设备专用配电电缆)拟计划600米,一级配电箱2台,二级配电箱11台,三级配电箱及移动设备配电箱若干台(根据用电设备及实际需求确定)。
第六章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第一节统计用电设备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包括如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振捣器、木工加工器械以及水泵、电焊机、照明器等,用电高峰期将出现在土建主体与粗装修施工同时进行期间,故以此阶段为基准进行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施工机械使用总量和用电总功率按下表6-1.1-1计算:
序号名称功率数量总功率
1地泵 160KW 1台 160KW
2塔吊TC5610 45KW 1台 45KW
3施工电梯 2*18.5KW 2台 74KW
4弯曲机GW-50 4.5KW 2台 9KW
5切断机GQ-40 6KW 2台 12KW
6切割机GT4-10 3.3KW 2台 6.6KW
7套丝机HGS-40B 3KW 3台 9KW
8水泵 15KW 1台 15KW
9砼振捣器 1KW 3台 3KW
10砂浆搅拌机 25kw 1台 25 KW
11电锯 4.5KW 2台 9KW
12平刨、压刨 10KW 2台 20KW
13电焊机BX1-60 3.3 KVA 3台 9.9KVA
14电焊机BX3-500 20KVA 1台 20 KVA
15照明及生活用电 60KW 60KW
第二节负荷计算
2.1变压器容量计算
考虑到施工面广,交叉作业强的特点,施工电具使用频繁,故使用系数取K1=0.6,焊机需要系数取K2=0.65,照明需要系数取K3=0.8,功率因素cosθ=0.75,则根据P=,1.05×(K1∑P1/COSФ+K2∑P2+ K3∑P3)计算得:
1、电动机组额定总容量:P1=0.6×387.6/cosθ=0.6×387.6/0.75=310kw
2、电焊机组额定总容量:P2=0.65×30=19.5kVA
3、照明及办公总容量:P3=0.8×60=48kw
则总电量为:P总=1.05×(P1+P2+P3)=1.05×377.5=396KVA
396KVA﹤400KVA
考虑到各个用电设备同时利用系数,故业主提供400kvA配电接驳点可满足用电量要求。
2.2电源电缆选用计算
2.2.1电缆类型
根据电缆敷设方式、环境条件,本工程一级及二级沿路敷设电缆采用YJV22交联聚乙烯铠装电缆,其他采用YJV交联聚氯乙烯电力电缆。
2.2.2电缆截面
电缆(芯线)的截面满足载流量的要求,同时需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和电压损失要求,其选择确定过程如下:
电缆按允许温升初选截面,使其最大计算负荷电流IJ不大于其允许载流量IY,即IY>IJ。
IJ=P总/(√3×U×COSΦ)
IJ=P总*1000/√3UCOSφ=396*1000/3*380*0.75=463A
通过查阅铜芯电缆允许载流量表,选用YJV22-3*240+2*120电缆才能满足高峰施工用电需求。
第三节现场平面布置设计及工艺要求
根据业主供电线路特点及现场施工要求,配电箱与电缆线路详见临电平面布置图。
一级箱电源1AP1、1AP2分别引自业主指定两处400KVA接驳点。地泵、塔吊、施工电梯、消防泵(扬程泵)及现场照明电源均从一级箱直接引来。
3.1电源分配
3.1.1 1AP1主供现场西南侧B区施工用电,主电缆采用YJV-3*185+2*95,总空开容量630A,二次回路包含:B区地泵专用二级箱2AP1、B区塔吊专用二级箱2AP2、B区钢筋模板加工二级箱2AP4、B区照明二级箱2AP3。B区地下室移动二级箱2AP10(后期施工电梯专用箱)及办公区二级箱2AP11。施工配电为专业分包预留有专用接线开关。
3.1.2 1AP2主供现场东北侧A区施工用电,主电缆采用YJV-3*185+2*95,总空开容量630A,二次回路包含:A区地泵二级箱2AP8、A区塔吊专用二级箱2AP6、A区钢筋模板加工二级箱2AP5、A区照明二级箱2AP7。A区地下室移动二级箱2AP9(后期施工电梯专用箱)。施工配电为专业分包预留有专用接线开关。
3.2导线敷设
对于一级箱与二级箱之间的配电,电缆均采用YJV22带铠电缆敷设。二级箱与三级箱之间的电缆均采用YJV型电缆。铠装电缆在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将钢带接地。电缆进场时,先用绝缘摇表遥测各个电缆的绝缘电阻,以检验是否能够达到使用要求。
一级、二级配电箱电缆敷设在沿沿工地基坑周边电缆沟敷设,沟深200mm-300mm,沟下部辅沙,上盖红砖。穿越大门的地方,穿DN100电缆保护管敷设。三级配电箱出线电缆穿硬化马路时,穿管敷设在硬化道路预留的沟槽内。电缆有埋设的沿线,采用醒示标志牌标出电缆所在位置。
3.3配电箱安装
3.3.1箱体设计
现场施工用电除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安装外,具体按我局CI形象布置配电箱,包括配电箱颜色,尺寸大小,均按如下表6-3.3-1要求:箱体刷黄色油漆。箱内电器安装板采用非木质绝缘板,其厚度满足稳定要求。
一级配电箱 2200×800×600(高×宽×深)
二级配电箱 1200×1000×300(高×宽×深)
三级配电箱 600×450×240(高×宽×深)
整个施工现场按三级配电对各施工用电配电箱、分配箱、开关箱按现场线路逐一编号,箱内所用开关,用明显的标志注明其回路和所控用设备等。开关箱体注明负责专人。
3.3.2箱内的配置
配电箱内各元件配置选用部、省推荐的合格产品,电气元件外观完整无损,技术参数合格,漏电保护符合国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一般要求》,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漏电动作电流采用100mA;二级配电箱内漏电动作电流采用50 mA;三级漏电动作电流采用30 mA,动作时间小于0.1秒;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对于带熔断器和防护罩的各种开关,有完好的隔离保护措施。漏电开关装在配电箱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的负荷侧。
一级、二级配电箱靠围墙安装在平坦的砖砌基础上,使配电箱中心距操作地面高度保证在1.5米。箱体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三级配电箱按使用要求,采用落地式或挂墙式安装。对现场使用的带金属外壳的用电器具必须接地,箱内按要求分别布设空气开关,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其中二级和三级箱内布设漏电保护器,且呈梯级分布,使之形成可靠的保护系统,对于末端(三级)配电箱、应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保证用电器具的操作安全和动作灵敏。
3.3.3箱内接线
配电箱进口线和出口线设在箱体下面。箱内各相序接线按黄(A相),绿(B相),红(C相)分布。引入盘柜内的电缆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并固定牢固。
工作接零与保护接零分别设置端子排,并设专用标志标识,保护零线必须通过端子排连接,其接线端子零部件无污染、锈蚀,并作镀锌处理。
接线排各压线螺丝不松动,无裸露导电部分。接线排上导线用螺母压紧后,及时恢复接线排上的塑料盖板。箱内导线采用BV相色线区分,导线用线夹固定,排列整齐,导线截面积符合计算容量要求。
第七章安全施工管理计划
第一节临电安全防护与管理
1、开关箱专人负责,并定期有持证电工按时检查,整个施工现场供电线路严禁非电工擅自操作,日夜设电工值班,处理机电事故,以防发生触电伤害。
2、地下室施工阶段照明采用隔离变压器36V进行照明供电,潮湿的地方做好防潮、绝缘处理,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不低于2.4m。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作保护接零。
3、楼层上二级配电箱,电缆线保护可靠,移动式配电箱本身要有可靠的节电防雨措施。
4、所有电器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应作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电动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
5、施工现场的电力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电焊机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设置。塔吊、施工电梯、井子架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应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接。一切伸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和建筑设置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6、一级配电柜为专业分包预留有接线开关,业主指定分包需自备二级配电箱,箱内并配备电表使用。
7、现场用电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执行。
第二节电气防火
1、所有电气设备不允许超负荷使用,电源电缆不能长时间在日光下暴晒,要敷设在电缆沟或穿管敷设。
2、电缆接头不能在同一接点处,需错开接头部位,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3、一级、二级配电箱内接线端子内压线需牢固,避免接触不良引起火灾。各配电箱旁,另需配备灭火器材。
4、照明灯管表面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采取隔热、散热防火措施。可燃物库房(油漆、挤塑板等)内,严禁进行焊接作业和砂轮切割作业,并严禁设置卤钨灯。
5、消防用电采用单独供电回路,并保证发生火灾而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第三节应急预案
线路起火发生的直接原因有短路、过载、乱拉乱接、导线接触不良等。对于各种起火,首先都必须先切断电源。火灾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保持冷静,现场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应当保持头脑清醒,迅速报警,并迅速采取以下救护措施:
3.1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首先要将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向119报警,同时报告单位领导、安全监察部,现场人员要积极投入现场进行救灾灭火;安全监察部组织人员疏散。
3.2遇到带电设备着火时,在现场工作人员中要熟悉带电设备的人员进行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火灾发生后,由于受潮或烟熏,开关设备绝缘能力降低,故切断开关的时候,应用绝缘工具操作。
3.3当发生起火、触电等到安全事故时,施工现场必须处于全线停工状态,同时要求所有应急预案的小组人员全部到位,各种应急中所使用的机具、设备等处于待用状态。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统一由应急预案的领导小组组长指挥实施。同时必须保护好现场,保证下一步的安全调查工作。
3.4带电设备现场灭火时,灭火人员未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的情况下,不能直接用水灭火,否则可能发生触电事故。灭火应当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得使用自来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3.5一般情况下起火的10分钟内,是扑救最有利的关键时间,超过这一段时间,由于火势发展,普通的灭火办法无剂于事,因此,在火灾初始状态时,所有在场人员要边灭火、边抢救,使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手段,包括使用灭火器、消防水、砂子等,迅速扑灭初始的火势,并应设法尽快脱离危险火区。
3.6楼上施工阶段,电气火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不能惊惶失措,就近寻找湿毛巾蒙住口鼻或趴在地上往外趴的方法,尽快冲出浓烟区段,以避免有毒气体对人身造成危害。火灾扑救人员在扑救火灾时,应当加强自身防护,尽量穿戴好防护用品,现场有条件的尤其不可忘记戴防毒面具,防止再发生中毒事故。对于抢救出的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在空气新鲜的地方,然后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3.7常用灭火器的正确使用;
3.7.1干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源,一手向上提起拉环,便会喷出浓云般的粉雾,覆盖燃烧区,将火扑灭。
3.7.2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一手握提环,一手托底部,将灭火器颠倒过来摇晃几下,泡沫就会喷射出来。注意泡沫灭火器不要对人喷,不要打开筒盖,不要和水一起喷射。
3.7.3使用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首先拔掉安全销,一手握住压把,一手将喷嘴对准火源根部,压杆即开启,左右扫射,快速推进。
3.8预防措施
3.8.1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消防设施如火灾警报系统、消防栓、消防桶、灭火器等,确保设施有效。
3.8.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3.8.3安全专职负责组织消防知识教育、消防反事故学习,确保各级人员熟悉消防知识,加强员工消防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