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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6))

  • 作者: 祈雅玄
  • 发布时间:2023-11-27


水利水电概预算软件的编制依据

《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2007年版)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2007)

《水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2002年版)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指南》(办建管[2003] 120号)

各省市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相关办法

三、定额列表

第一部分部颁定额

A1)水利建筑工程概算、预算定额(2002年)、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1999年)

A2)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4年)、概算定额(2007年);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年)

A3)水力发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1997年)、水力发电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00年)

A4)水力发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试行) A5)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2003年)

A6)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86年)、补充定额(1994年)、安装预算定额(1992年)

第二部分各省(市)水利工程定额

B1)四川(重庆)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1997年)

B2)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

B3)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1997、2006年)

B4)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1998年)

B5)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1997年)

B6)新疆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

B7)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2年)

B8)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

B9)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1992年)

B10)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4年)

B11)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1996年)

B12)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1990年)

B13)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

B14)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1993年)

B15)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2008年)

B16)辽宁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2007年)

B17)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定额(2003年)

B18)广西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定额(2008年)

第三部分其他定额(按1680元/套(节点))

C1)全国公路工程预算定额(1992及2007) C2)全国土地整理开发项目预算定额(2005)

C3)风电场工程概算定额(2007) C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2)

C5)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007) C6)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

C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08) C8)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2001)

四、适用范围

水利、水电行业工程施工单位及业主、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五、典型客户

中水集团及其他部属单位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及下属第一工程局、第二工程局、第三工程局、第五工程局、第六工程局、第七工程局、第八工程局、第十工程局、第十一工程局、第十五工程局、天津基础工程局、闽江工程局

中国葛洲坝集团以及下属一公司、二公司、基础公司、西北公司、机电安装公司等

中国铁道建设集团及下属中国土木工程集团、中铁十一局集团至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气化局集团

中国中铁股股有限公司及下属中铁一局、中铁二局、中铁三局、中铁四局、中铁五局、中铁六局、

中铁七局、中铁八局、中铁隧道、中港一航务局

新疆区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警水电第一总队水电武警三总队等

......

各省属工程局等

河南省地矿集团河南省黄河规划设计院河南黄河工程局河南新乡亚华建筑工程公司

辽宁水利水电工程局安徽淮河水利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京水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北京通州水利工程总队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澧水公司

河南省南阳引丹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第八工程处

吉林省大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能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泓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管理、咨询等

贵州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

海南省大隆水库湖北白涟河抽水蓄能电站四川华能宝兴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西昌市二滩实业公司锦屏建设管理局四川中旭投资公司四川华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北京中竞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省湟中水利局黑龙江金弯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2015版公路概预算编办定额修订说明介绍

中达咨询通过查阅相关文件了解到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承担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配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公路工程养护预算导则》等三项标准的修订工作。以下是对修订说明的内容介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计划,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简称部路网中心)承担了《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配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定额》)、《公路工程养护预算导则》等三项标准的修订工作。两年来,部路网中心认真开展此项工作,经过调研、外业资料收集、内业分析、专家咨询和补充调研等工作,制定了上述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配套定额自发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控制公路建设投资、促进我国公路建设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涌现,公路建设模式和管理机制不断深化以及现代工程管理的深入推进,

《办法》及配套定额逐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需要及时修订。

国家路网规模不断扩大,通车里程逐年增加,养护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公路养护对于保持良好的路况水平、桥隧营运安全及公众安全便捷出行都具有重要意义。2002年9月,原交通部以交公路发[2002]433号发布了《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导则(JTGH40-2002)》(以下简称《导则》),《导则》对指导各省市交通运输厅制定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费改税”的实施以及养护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导则》已不能满足养护工程管理实际需要,也迫切需要进行修订。

(一)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通知)2013年3月21日,财政部、住建部发布了《通知》,要求各专业计价定额的编制及其计价程序,均按《通知》实施。《通知》对建安费组成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通知》明确要求各专业工程计价定额的编制及其计价程序,均按《通知》实施。《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造价标准应遵守财政部相关规定,以适应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

(二)亟需增补四新技术,同时对定额水平需进行适当调整公路建设的“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得到应用,造成定额缺项,如大直径冲击钻、旋挖桩、桥梁转体施工、橡胶沥青路面、路基柔性防护等项目属缺项,导致设计、招投标时没有计价依据,急需增补上述定额。各省市近年来逐渐提高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路建设人工成本所占项目造价的比例不断提高,公路建设中机械作业水平不断提升,工效发生变化,而现行定额并没有反映上述工程特点和变化,部分定额水平不合理,需要进行修订以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

(三)深化养护管理体制和养护资金保障的需要随着公路养护技术的发展,各省市深化养护管理体制,逐步推进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推行管养分离、专业施工、机械作业,以适应公路养护发展的需要。现行《导则》是2002年颁布实施的,反映的仍是征收养路费的体制,与目前实际管理情况相差甚远,修订《导则》是科学合理确定公路养护工程资金需求、也是编制养护年度计划的需要,还是公路养护工程科学及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综上所述,对造价三项标准修订是必要的,也是十分紧迫的。

二、主要依据

1.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3.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等。

4.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

5.《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A02-2013)。

三、工作过程

1.现状调研

2013年1月18日,部路网中心以交路网[2013]11号文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对编制办法和配套定额使用现状进行调研,要求广泛征求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建设、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造价管理等部门等对现行造价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编写调研报告,填报《定额》新增项目信息表和《定额》修订建议表。4~5月,部路网中心陆续在武汉召开设计文件编制调研会、在福州召开技术复杂大桥调研会、在太原召开隧道调研会、在长沙召开交通工程造价专题调研会、在乌鲁木齐召开BOT等建设模式造价专题调研会等。

2.大纲评审

2013年4月,部路网中心编制了修订大纲,上报部公路局。5月21~22日,部公路局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大纲评审会,并下发了编制大纲审查会议纪要。编写组严格按照大纲审查会会议纪要开展各项修订工作。

3.外业资料收集

2013年6月,部路网中心对定额修订任务进行了分解,全国共19个省级公路造价管理机构参加修订工作。同时,部路网中心编写了定额修订工作手册,对资料收集表格、定额编制程序和基础数据做了统一规定,并组织开发了定额编制软件,在广东珠海市对全国31个省级造价管理机构的定额修订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

6~9月,各参编单位在全国范围内收集定额资料,深入施工一线,吃住在工地,蹲守在现场,与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施工工艺和工料机消耗。部路网中心也派人到各地协助参加资料收集。资料收集过程中,特别注重公路建设现代工程管理及“五化建设”、人工工日单价上涨对定额的影响。有的省份除收集本省的资料外,还到其他省份收集资料,使编制的定额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如河北定额站到浙江、广东等省份调查PHC桩处理软基的定额、四川造价站到江苏了解旋挖桩工艺等。第一手的外业资料为修订定额提供了基本素材。

4.内业分析阶段

2013年10~12月,各省市根据调查的资料,按定额编制手册,编写了中间成果,并开展了定额初步分析对比工作。为保证工作质量,部路网中心于12月9~12日在北京召开了中间成果评审会,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中间成果逐条进行了分析,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并下发了会议纪要。各单位按会议纪要进行了修改完善。

部路网中心对概预算编制办法和养护导则开展了深入研究,对费用组成、费用标准和费用计算方法反复修改,并与铁路、市政、水利、水运、电力等行业造价管理机构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多次征求业内专家意见,形成初稿。

2014年2月28日,部路网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三项标准的第一次内部审查会。专家组肯定了部路网中心所开展的各项工作,认为编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合理,并提出改进意见。

2014年3~8月,部路网中心对各单位提交的定额成果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和筛判,制定了新的工料机基价、新的机械台班单价,新的金属设备摊销费标准,对不合理的内容进行剔除,对定额水平进行统一调整。部路网中心十分重视业内专家的意见,据统计,三项标准共征求业内专家意见135人次,共收集汇总意见642条,编写组根据情况选择性吸收和采纳。

2014年6~8月,部路网中心制定了测算工作方案,编写了新旧定额代码对照表,组织开发了测算软件。

5.补充调研

2013年9月,部路网中心根据汇总修改的情况,再次分成小组,到广东、福建、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重庆、陕西等省市开展有针对性地补充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三项标准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深入建设项目工地调查基础数据,如到武汉鹦鹉洲大桥、宜昌庙嘴长江大桥、岳阳洞庭湖二桥了解猫道承重绳的周转次数、维萨板施工索塔等工艺,收集锚碇施工资料,到重庆市交委质监局专项调研交竣工检测费用等。

2014年9~12月,部路网中心根据新的预算定额编制了概算定额。

2014年12月,部路网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三项标准的第二次内部审查会,形成了专家内审意见。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并交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

具体内容修订内容可查看: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公路工程养护预算导则》

以上就是中达咨询整合出的有关2015版公路概预算编办、定额修订说明的相关内容。想了解更多关于2015版公路概预算编办、定额修订说明,请关注中达咨询的建筑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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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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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16)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制定、造价信息发布、造价确定与控制、造价咨询与执业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一)编制与发布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二)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监督建设工程计价活动;

(四)监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人员的执业活动;

(五)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六)其他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第二章计价依据制定与信息发布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

(一)建设工程计价与计量的规范、标准、规定;

(二)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

(三)概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工期定额;

(四)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及仪器仪表台班的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五)其他有关计价依据。第七条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编制,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绿色建筑的要求,发挥计价依据的引导约束作用,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

编制或者修订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第八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与发布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其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市财政部门发布。第九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定期发布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台班及仪器仪表台班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提供依据。第十条鼓励企业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投标报价和成本核算。第十一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是否符合计价依据进行监督管理。第三章造价确定与控制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造价由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组成,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当坚持市场决定价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政府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第十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建设程序分阶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并遵循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或者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或者最高投标限价控制工程结算的原则。第十五条投资估算应当根据投资估算指标、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设计概算应当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计价定额、施工技术措施等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第十六条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其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编制,并由招标人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鼓励发包人或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建设工程从立项、设计、发包、施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或者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环节进行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