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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修缮老房子(农村自家的老房子能翻修吗)

  • 作者: 祈漾
  • 发布时间:2023-11-26


农村老房子破旧了,重建和翻新相比哪个更合算呢

通常情况下来说,农村的老房子如果及其的破旧的话,那么这个时候重建是最好的选择。能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然重建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从维修建设成本方面考虑,翻新的成本远远高于重建的成本,所以这个时候直接重建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老房子只是破旧,并不影响正常的使用,或者说也没有安全隐患,那么这个时候重新翻新,也能够节约成本,而且也可以高效的利用老房子原有的布局,所以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问题。

1,老房子破旧,不影响正常使用,更应该以翻新为主。

其实正常情况下来说,大多数时候农村的老房子即使破旧,但是也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的。所以这个时候考虑到经济成本翻新是要比重建更划算的,而且也不影响老房子原有的布局构造,这个时候直接选翻新,效率更高的。

2,老房子极其的破旧,重建性价比要远远高于翻新。

如果说老房子确实已经年久缺乏保养,这个时候极其的破旧,而且已经产生安全隐患,这个时候就不建议直接翻新了,因为翻新的话成本更高,而且也很难保证翻新之后的质量效果。这个时候重建的成本相对于翻新更低,而且更有利于安全性。

3,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重建比翻修的性价比更高。

正常情况下来说,如果说老房子破旧,但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那么这个时候重新修建和翻新都是可以做选择的。如果说经济能力较好的话,那么这个时候重建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如果说经济能力欠缺,翻新其实也是不二之选。因此根据个人家庭的经济能力,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直接重建,相对于翻修来说,更划算。

农村自家的老房子能翻修吗

农村老房子是可以进行翻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首先,村民申请原址改建或扩建房屋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村民先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复查初审,报乡政府审核,用地乡政府批,规划再报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审批。

扩展资料:

一般宅基地改建申请流程和宅基地申请流程差不多,基本上你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然后关注下审批动态就可以了,后面的村委会、县国土资源局会对申请进行核实,符合改建要求的话会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行政许可决定书》《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然后就可以开工了,房子改建好之后会给你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之后你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不过老房子除了改造墙体外,二次装修一定要将基础、关键的水电局部进行改造,在水电的装修上做好准备。早年的水电装置所用的材料多为镀锌管、铝塑管,因老化漏水现象时有发生。二次装修中需要把老化的水管换成常用的塑钢管,以免为日后的生活留下安全隐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旧房修缮管理规定

一、农村旧房修缮管理规定有哪些

1、农村旧房修缮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1)一户多房,如今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如果现在有房子,那么老房子拆了之后是不能重新盖的;

(2)弃置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如果两年以上无人管理,国家将会一律收回;

(3)城里户口,城里户口的人如果想要回农村把老房子拆掉重新盖是不可以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二、农村旧房改造到哪里报批

农村旧房改造报批件流程如下:

1、如果业主土地证、房产证齐全,要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然后持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需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农村旧房可以拆掉重新建吗

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

一、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二、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2、改造要求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面积和总造价,绝对禁止因改造而出现致贫现象发生,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3、质量标准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有条件的可推广使用节能建筑,乡镇(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把质量标准关,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实用、经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