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旧楼加装电梯最新政策(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
- 作者: 向垲睿
- 发布时间:2023-11-26
长沙加装电梯补贴到什么时候为止
2022年7月31日。长沙加装电梯补贴是对于加电梯的一个官方的不i热帖,它的截止时间是在2022年7月31日为止,对人们的生活起到很大的帮助。长沙为湖南省省会,是湖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科技、金融、信息中心。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最新政策
2019年11月1日,广大老旧住宅小区中高层住户盼望已久的《南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终于落地。从此,江西南昌城区范围内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都可获得8万~10万元的政府财政补助,极大减轻了居民负担。
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南昌逐步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步伐。2021年,南昌加装电梯累计137台,今年截至目前,已完工233台,还有89台正在施工当中。根据《南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申请办法》,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等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根据住宅层数不同,依照“四至五层住宅8万元/台、六层(含)以上住宅10万元/台”的标准分别给予相应财政补助(其他县、区/开发区、新区参照执行)。2022年,这一补贴标准又提高了50%。据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完成后,业主可以在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按规定向所在区建设局申请领取财政补助。湖北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助力群众实现安居梦方面的积极作用,湖北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试行)》,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提出,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均可办理此项业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的实际支付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实施意见》明确,欲办理此项业务的缴存人需携带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属于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本人荆州市一类银行卡;加装电梯材料: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对本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批复文件及由住建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费用分摊协议),实际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由中心审核确认后进行办理。
此项业务的申请时间为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施工许可批复之日起24个月内。该项政策的出台,将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助力荆州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解决老旧小区居民,尤其是高层住户、老年人上楼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9年开始,重庆垫江县在桂溪和桂阳两个街道开展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截至2021年底,全县启动实施改造老旧小区238个,已完成改造135个;居民自筹约1.6亿元资金,累计完成电梯加装505部。
接下来,垫江县住房城乡建委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快速高效解决电梯加装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居住环境,增强老百姓的幸福感。到2025年前,垫江县计划完成改造378个老旧小区,惠及近3.26万户市民。
2021年5月18日,湖南省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对符合电梯增设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做到能装尽装,并确定目标任务。2021~2022年两年,长沙市老旧小区每年加装电梯不低于1200台,长沙内五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10万元/台,《通知》自2021年5月18日开始施行。
《通知》明确,长沙内五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10万元/台,按照实际完成数量进行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他区县(市)可参照制定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条件允许下出台增设电梯内部补贴政策。
为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长沙市成立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协调小组,各区县(市)应在区县(市)政务中心设立一站式审批窗口,安排有关部门负责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审查、电梯备案、运行维护服务费指导和电梯安装、维保、使用管理监管等工作。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增设电梯的备案、公示公告、政策解释与宣传等工作;水、电、燃气、通讯等单位应积极支持增设电梯施工过程中电力扩容、管线迁移等工作。
《通知》要求长沙市各区县(市)政府将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结合“精美长沙”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一起推进,电梯连廊布局合理、美观实用,最大程度保持房屋统一的结构和风貌,实现增设电梯与原有房屋的整体和谐,增设电梯工作列入长沙市政府对各区县(市)政府的民生实事考核。长沙市住建局应牵头制定和发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资料格式文本,统一规范长沙市增设电梯工作申请和办理业务流程。申请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就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签订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等。
长沙市住建局、资规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应积极运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红黑榜”“曝光台”等方式,强化对增设电梯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曝光、严肃查处未办理增设电梯备案手续施工、不按照标准规范设计、不按照图纸施工、不文明施工、不按照安全规范施工以及材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在9月1日开始实施。《意见》提出,在确保加装电梯后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前提下,简化加装电梯工程需要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
《意见》适用于既有住宅楼无房屋权属纠纷、住宅楼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加装电梯方案在小区内公示后无异议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情况要求。要坚持“业主自愿、利益兼顾”原则,本单元或本栋住宅楼全体业主作为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申请主体,负责协议签订、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意见》规定,申请主体自行或者委托街道、社区、物业组织同一单元或同一栋住宅楼的全体业主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护等费用的分担进行充分协商。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用维修资金部分的,应征得该专用部分的业主同意。对因加装电梯影响住宅采光、通风的业主,可通过协商给予适当补偿。
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申请主体按协议确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申请主体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应超过分摊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申请使用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资金。
加装电梯专项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应急救援和电梯建设运营等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加装电梯后主体结构安全不受影响。应以实用性为前提,不得占用消防疏散空间,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承办主体应当采购取得制造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的合格电梯。电梯的安装应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需办理占地手续以及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根据地方财政情况对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程给予适当补助;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楼组织实施加装电梯工作;鼓励采用“代建租用”模式,由专业公司投资建设和进行后期维护。
法律依据:
1.《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均可办理此项业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的实际支付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
欲办理此项业务的缴存人需携带申请人材料: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属于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本人荆州市一类银行卡;加装电梯材料: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对本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批复文件及由住建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加装电梯协议(费用分摊协议),实际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发票或专用收据,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由中心审核确认后进行办理。
2.《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符合电梯增设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做到能装尽装,并确定目标任务。
长沙内五区增设电梯财政补贴10万元/台,按照实际完成数量进行补贴,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他区县(市)可参照制定相关补贴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条件允许下出台增设电梯内部补贴政策。
3.《关于开展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在确保加装电梯后住宅楼主体结构安全前提下,简化加装电梯工程需要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
申请主体自行或者委托街道、社区、物业组织同一单元或同一栋住宅楼的全体业主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护等费用的分担进行充分协商。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用维修资金部分的,应征得该专用部分的业主同意。对因加装电梯影响住宅采光、通风的业主,可通过协商给予适当补偿。
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申请主体按协议确定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申请主体承担的加装电梯费用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应超过分摊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申请使用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资金。
加装电梯专项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应急救援和电梯建设运营等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加装电梯后主体结构安全不受影响。应以实用性为前提,不得占用消防疏散空间,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承办主体应当采购取得制造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的合格电梯。电梯的安装应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在原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需办理占地手续以及不动产登记,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免于补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
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
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请条件:
1、楼体为四层及以上,且房屋具备安全增设和使用电梯条件。
2、书面征求本楼或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达到本楼或本单元人数的2/3和建筑面积占本楼或本单元2/3及以上并签订协议(已预留电梯井的,明确费用筹集方案且具备加装条件的,征求意见可不受2/3比例限制)。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3、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书面达成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含管线迁改、电力增容等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或增加物业费标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可根据所在楼层、户数等因素分摊相关费用。分摊比例由出资的全体业主协商确定。
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申请程序:
1、书面申请
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对于加装电梯部分超出该幢(小区)建设用地红线范围的,实施主体应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的书面意见。
2、专项设计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和电梯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设计方案应征得因加装电梯后受到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沿街建筑加装电梯应当符合退红线及城市景观要求。
3、联合审查
实施主体将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估算造价、管线迁改费用协议、电力增容协议、加装电梯协议等相关书面材料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规划、消防等方案内容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通过后,应将审查意见及设计方案(含总平面、立面、效果图)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公示期内有异议的,业主需重新进行协商。已预留电梯井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无需办理规划和建设审批手续,可直接办理电梯安装手续。
长沙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建设程序:
1、开工建设
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依据规划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施工及监理方案、质量监督及安全备案等可直接开工建设,不再办理施工许可。电梯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申请电梯安装监督检验。
2、竣工验收
电梯正式投入使用前,应由具有电梯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实施主体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3、使用登记
实施主体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并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加装电梯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
长沙发布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
近日,长沙市住建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细则》不仅简化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办理流程,而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将一次性给予每部电梯10万元的补贴,申报过程中也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系列举措将有效地节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意见统一并签订协议即可申请加装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为老旧小区增设电梯的呼声越来越高,成为一大民生热点。
近年来,长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交建议、提案,支持长沙老旧楼房加装电梯。长沙市委、市政府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多次专题会议研讨。
2018年2月,长沙市住建局出台《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规定》,明确了增设电梯的相关条件和所需材料,从程序上解决了由谁申请、如何申请、如何审批以及后续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业主意见难统一的问题,《规定》明确增设电梯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事先征求该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应当经本栋或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栋或本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而根据《细则》,申请人需征求相关业主形成增设电梯的统一意见并签订协议,明确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费用筹集方案和分摊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并将协议、设计图纸等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
收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住建、规划、质监、消防等十多个部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起来程序较复杂,这让部分想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望而却步。
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细则》在增设电梯办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与并联备案,即由区住建部门一个窗口受理,办理备案和竣工验收均由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并联审查,且对办理时限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相关部门在收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鉴于增设电梯的土建工程费用一般在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一般在300平方米以下,《细则》明确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增设电梯的土建工程办理备案手续,不再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这也意味着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环节大大减少,进一步缩短了办理时间。
同时,《细则》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理的资料清单、办理步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遵循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保障的办理要求,实行专人、专章、专窗、专办办理。据悉,目前全市各区已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专门窗口,明确专门的窗口工作人员,并公布办公咨询电话。
财政将给予补贴及减免报建等相关费用
资金筹集难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又一“拦路虎”。按照规定,增设电梯资金筹集以“谁受益、谁出资”为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照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补贴,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与维修资金。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组织实施增设电梯工作。
为了更好地解决资金问题,长沙将从财政补贴、费用减免和金融支持三方面入手,来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细则》明确,将对内五区和高新区范围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进行补贴;采取市区共同分担的方式,按照实际情况,每部电梯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补助;在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实施主体向住宅所在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
同时,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经济负担,增设电梯的申报过程中,除依法进行的检验检测费用,不再收取报建等行政性相关费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广告投放等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方式和途径。
《细则》还规定,增设电梯涉及电力、通信、水业、燃气、数字电视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辟绿色通道,免费或收取成本费用,予以优先办理。
已投入使用的小区有19个共增设电梯68台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到现在,长沙内五区和高新区经过审批已投入使用的小区有19个,共增设电梯68台,正在进窗待审批的共有52台,摸底拟增设电梯360台。
为了更好地推动增设电梯工作的发展,长沙正通过调查摸底,决定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群众增设电梯意愿强烈、业主协调相对容易统一等具有代表性的小区作为增设电梯的试点项目,以此推动增设电梯从点到面发展。
释疑: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针对市民关心的增设电梯后不动产权问题,记者了解到,长沙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后新增加建筑面积,暂不征收增容地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办理不动产登记。
《细则》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必须在原房产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住宅增设电梯后应当满足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应尽量减少占用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业主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出资增设电梯,也可提取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维护和保养。区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和区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建档移交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资金和公积金提取相关工作。
各区将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与“一圈两场三道”建设工作相衔接,纳入整体规划布局中统筹推进,市政府将督促各区积极稳妥推进,对推诿、滞后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督查问责。
相关链接:
长沙市各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咨询联系表
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理所需资料清单
一、增设电梯联合备案申报所需资料
1.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报告
2.相关业主协议书(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费用的预算、筹集、分摊、使用方案;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方案)
3.授权委托书(若有代理人需提供)
4.本单元专有部分同意增设电梯业主房产证复印件(申报时需提供原件核对);本单元专有部分同意增设电梯业主、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5.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征求业主签名意见表(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材料)
6.设计单位、电梯安装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7.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公示公告材料(增设电梯设计方案;本单元专有部分占本单元建筑物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材料;公示日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不提出反对意见视为不反对)
8.社区备案意见
9.施工合同、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
10.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具有相应资质的地勘单位出具的地勘报告;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特种设备、结构及消防安全的评估意见(由设计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出具评估意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及出具的审查报告
11.电梯总平面图(加盖设计院签章、注册签章、提供一份电子档)
12.电梯方案设计报建图(加盖设计院签章、注册签章、提供一份电子档)
13.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承诺书
二、城建档案馆存档所需资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