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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拿钥匙装修就算交房了吗(商品房房屋交房当天拿钥匙)

  • 作者: 周松翔
  • 发布时间:2023-11-25


商品房房屋交房当天拿钥匙

商品房交钥匙不完全等于交房,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是交房。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交钥匙算不算正式交房

交钥匙不能算是正式交房。

交钥匙与交房区别:

交钥匙是交房的一部分内容,交钥匙只是有进入此房的其码通行证

交房是房产归属权的问题,包括房产证和房权等。交钥匙和交房是表面和本质的区别。

注意:新房子拿到手时,一定要先看《综合验收合格证》,如果房屋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房主入住后无法办理“三证”或房屋有质量问题,将无法得到现有法律的支持。消协发出消费警示,消费者在入住新房时,务必看清相关文件,避免在维权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验房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煤气/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正常使用;

第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扩展资料:

交房指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条件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另《消防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方法

现在大部分都是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交付,开发商主要负责对业主进行身份验证,收取一些遗留费用,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带领业主验房,最后发放钥匙,就算完成了交房的基本程序。

提醒

交房时记得检查闭水实验和暖气打压的情况。

流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注意事项

1.地面是否平整

地面平整度往往是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别小看平整度的问题,同一个房间可能会有3厘米的高低差,如果是自己找平,得花费多少水泥、砂石,还要浪费房屋高度,真是亏大了。

2.地漏排水是否通畅

建房的时候,许多水泥块、砂石容易掉入地漏排水管,造成严重的堵塞情况,等入住后发现就麻烦了。我们只需要用随身带的小水桶,倒入一桶水看水流速度就能判断是否存在堵塞。

一般处理堵塞问题需要从楼下邻居家打开排水管的检修口清理泥沙,如果楼下邻居已经装修好,将下水管彻底包死,那么协调起来就很困难了,就算补偿楼下重新封闭下水管的费用,邻居也未必肯干。

3.卫生间下水管是否安装防火圈

这种防火圈其实大家都没听过,但是作用可不小。防火圈是安装在下水管顶部的,万一楼下的邻居家发生火灾,火有可能会顺着下水管往上蔓延,这时候防火圈受热会自动膨胀将下水管挤压断裂,彻底封死火势蔓延的通道。这种防火圈,关键时刻能发挥关键作用,一定不要忽视哦。

4.做好防水实验

一般开发商会做一次防水,我们要做的是检验开放商防水的质量。有经验的人会将卫生间的下水管堵住,然后放一定高度的水,封闭3天以上,通过水位是否下降来检验防水的质量。

5.门窗是否正常使用

一般开发商安装的铝合金窗户质量较差,而且存在不少问题,一定要仔细查看。主要检查窗户的密闭性,密封条是重点。还有窗户能否正常开合。

6.新房面积与合同是否一致

一般请了装修公司进行设计,设计师会上门量房,这时候正好检查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开发商承诺的得房率是否一致,一般在3%以内属于正常,如果超出3%范围,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补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房

交钥匙就算交房吗

交付房屋钥匙不完全等于交房。钥匙仅属于事实交付房屋,但因其缺少交付房产证这一环节,这种交钥匙的行为,属于不完全交房,只有在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实现房屋的真正交付。交钥匙只可以说是交房的一部分内容,交钥匙只是有进入此房的其码通行证,一般会有多套钥匙提供给业主使用,所以在收房时要关注所有权转让。

没达到商品房交房条件怎么办

(一)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交房的法律后果

开发商在不具备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交房,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qo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购房者来说,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的,购房者可拒绝接收商品房,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开发商承担,造成的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时,可依法或依约。但若该法定条件属行政管理性条件时,而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又与其相冲突,则应以合同约定判断是否具备交付条件。

但若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商品房,此时购房者有何权利呢?笔者认为,此时购房者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行政责任,亦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的计算可以参照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而定。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时,购房者还有权解除合同。

(二)未达到商品房约定交付条件交房的法律后果

未达到商品房约定交付条件交房,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商品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时,还可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

有人认为只要商品房取得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即表明商品房系合格的,实际并非如此。由于竣工验收系开发商自行组织,而且一般采取抽查的方式实施,因此实践中常出现虽形式上通过了竣工验收,甚至取得了竣工备案证明书,但实际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而在交房时与购房者发生纠纷。出现此种情况时,可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鉴定不合格的,应认为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

不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其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多种方式,购房者有自由选择权。除非商品房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否则购房者不得以商品房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接受商品房,这一点在合同法第148条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并不排除购房者享有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权利。若商品房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和请求赔偿损失。

商品房交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1、先验收后交房

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让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

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会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

2、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

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管理)。

3、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

对于此类协议,购房者要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

我国法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这其中的转移占有就是指交钥匙,这样我们就对交钥匙算不算交房的答案一目了然了。

售楼部没给钥匙装修公司就给打电话了是快交房了吗

不是。

售楼部没给钥匙装修公司就给打电话了只是代表装修公司要拉拢客户,且装修公司和房子交不交房是没关系的,故不是快交房了,而交钥匙只是有进入此房的其码通行证,但交房是房产归属权的问题,包括房产证和房权等。

售楼部是指一个楼盘项目进行销售的场所,也是形象展示和实际交易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