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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老厨房翻建需要审批吗(翻建需审批,加盖属违法)

  • 作者: 白兰
  • 发布时间:2023-11-23


翻建需审批,加盖属违法

翻建需审批,加盖属违法

大家都知道,现在国家对农村的用地监管越来越严了,批宅建房过程中每个步骤都需要提前审批,在得到批复后才可以往下进行。那么在自家老宅上搞建设,比如房屋翻建、翻修,由于老宅上以前建房已经走过用地审批了,而且已经合法使用多年了,再次翻建只是在以前的老宅上进行,因此再走用地审批是不是就显得多此一举了?

有这样的想法也可以理解,但事实是房屋翻建还是需要再次走审批的,只不过程序上要比新宅建房有所简化。也许有人会问:使用多年老宅上搞翻建为什么还需走审批?是的,因为老宅翻建也可能存在用地和规划问题。

翻建人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具有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民才能拥有的,没有这一身份,原则上是没有资格获得村内宅基地的使用资格的。

可是农村普遍存在这样情况:老宅原“户”已经消亡,比如举家进城落户、迁入外村,或部分进城落户,其他人员离世等等。

如果家庭“户”已经灭失,如果房屋还在,存在法定继承人(如进城落户的子女)的话,子女可以凭房继承农房进而获得房屋续存期间宅基地的使用资格。一旦房屋倒塌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再适合居住时,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继承农房的子女并不能再在老宅上进行翻建或改扩建活动。

因此如果存在家庭村内销户的情况下,由于没有法定的宅基地使用主体,农房实际拥有者并没有资格再进行翻建或改扩建活动。对于这一点来说,对农房翻建主体资格审查显得很有必要。

是否符合用地要求用地要求

需要审查的因素也特别多,比如在村内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条件,一宅上使用面积是不是超标,建新房旧宅是否交回,宅基地具体使用是否存在邻里争议等等,都是已经纳入监管的范围,如果宅基地及房屋利用,存在一户多宅、面积超标、建新未交旧或存在邻里用地争议的情况下,也都是不符合用地条件的,需要在改正或问题得到解决后才能按要求办理翻建审批手续。

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这一点要求也是很多人不理解的地方,使用多年老宅,还能存在不符合规划吗?是的!而且出现风险的地方还不少。

首先,原本老宅用地就不符合规划的违建农宅这一点自不用解释,不管过了多少年,违法用地建房,即便是房屋使用过程中没有人或单位指出违规问题,但并不代表违规农宅就合法了,要知道违法建房违法行为是不受追溯限制的。

另外一个,就是合法农宅再次翻建也会面临不符合规划的情况,这也是很多村民不理解的地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和农村村庄规划一直处于整体稳定,局部调整的状态,比如由于国家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调整需要,将宅基地所在地块变更了用地性质,用于修路筑桥等公共设施以及根据规划,当地划入征迁区或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这些情况下再翻建农房将是不允许的。对于这类情况,国家一般也会有后续政策跟进,以满足村民的住房需求。比如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启的大型农村异地扶贫搬迁项目,那些生活在大山深处独居的农宅,国家给每家每户修建基础公共设施如农村道路.互联网、电力等代价是很大的,将这些符合条件的进行规划搬迁,利用安排到新的住处,再去经营扶持建设这个代价就很低了。因此,计划扶贫搬迁区的这些老宅上是不允许再翻建农房的

需警惕合法农宅被判定为违规占地的情况。这一点是种很具体很特别的情况,比如土地占用办理了合法的住宅用地手续,但是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要求士地第二次调查(简称二调)该块地被认定、记录入库成了农用地,如果继续使用农房可能发现不了违规用地的事实,但是如果旦擅自翻建(卫片执法时由于房屋颜色和形态发生改变被发现)或去走审批手续时被告知属于农用地的事实,这种情况下也是不允许翻建的,除非将涉及的农用地通过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变更用地性质后再进行。这里还需要注意一点,就是二调被认定为耕地的情况,如是一般耕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后需要进行划补,如果是基本农田将是不可以翻建的,需要退出占用的土地。

房屋具体翻建有要求对于农村翻建一般要求建设农房不能超过三层,如果超过规定层数,需要聘用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建筑队进行施To

如果在现有房屋上改扩建,比如加盖,还需要经过相应结构安全性鉴定后,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不然是不允许动工建设的。

另外,如福建省3月1日起《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以后对农村村民自建房经批准后由乡镇组织乡镇专职管理人员、工程施工专业管理人员、属地村委会工作人员在内的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指导制度,实施农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控,不但对农房建筑具体管控要具体要求,而且对农房设计和整体风貌样式也都有具体要求。

对农房建设加强管控,大家不必为此多有反感,虽然说监管本身要求严了,手续多了,程序复杂了,但是监管的初衷和目都是从服务于村民为根本的,村民依法建成的合法房屋无论是从权属上还是用地保障上,都有国家的承认和保护以后即便是遇到征迁补偿、赔偿等情况,也会得到相应保障,而非法或未经审批的农房这份保障就会大打折扣。

宅基地旧房翻新要审批吗

一、宅基地旧房翻新需要审批。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的行为应当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2、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以及受保护建筑物的维护和使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三、房屋翻新必须按照如下流程:

1、首先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2、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这个简单,户口本或者身份证都可以证明。

3、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的建房申请书。

4、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5、村委会报乡建办。

6、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7、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可以开始建房,建房完成经验收,核发房屋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需要审批吗。

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需要审批。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审批下来了,即可翻修。

即使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子,都要把房子的设计图、宅基地使用证等,去规划部门办理报建手续,获得施工许可证才能够盖房子。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规定,也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他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因此是需要审批的。

翻建房屋需要审批手续

法律分析:翻建前需建房房主提供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若是危房改建,还需要申请D级危房鉴定,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