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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63平复式楼4个卧室(63平方米小复式装修技巧有哪些小复式装修注意事项)

  • 作者: 沈熙茉
  • 发布时间:2023-11-20


63平方米小复式装修技巧有哪些小复式装修注意事项

63平方米小复式装修起来是非常困难的,因为面积不大好要分为上下两层,这样就是装修的难点所在了,接下来,我们,就带着你们来具体的了解一下,63平方米小复式装修技巧有哪些?以及小复式装修注意事项有哪些?希望下面的文章的主要知识会帮助到你们。

一、63平方米小复式装修技巧有哪些

1、63平方米小复式装修技巧之一定要设计的各个功能区,以保证各功能区的完整性和私密性,不同的需求需要分离是有一个布局合理,沙发位置,这个娱乐场所的电视顶层地板的功能更加完美,那么你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咖啡桌布局,这是合理的位置,居住在它的人会更加清晰和愉快。

2、63平方米的小复式装修技巧之客厅布局也很重要,每个位置和空间必须明确区分,以确保每个功能区的完整性和隐私性。好吧,让我们假设的立场是,客厅的家具布置,保证有沙发,电视上的共同立场,这些娱乐功能的复式楼,甚至安排一个合理的计划后,更完美。

3、63平方米的小复式装修技巧之一般情况下,你可以把它看起来更宽敞的内部空间,尤其是空间显得大,但装饰更明显,还有美妙的装饰一些美丽如画的部分需要强调同一所房子里满绿色植物活着的客厅家居的味道。让它更加的充实。

4、63平方米的小复式装修技巧之双人大床房上主要有内部楼梯账户的位置上下楼梯了很大的压力,你是在同一时间,以方便以后的装饰,你可以不占用不能破坏室内的完整性,太多的空间。通常,室内楼梯靠近墙壁,靠近起居室和用餐区,楼梯的下部不应占据主要空间。

二、小复式装修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保小型双面设计,楼梯和你的家人的安全,建议在楼梯两侧安装安全把手可以比楼梯更安全,这是特别重要的,不容易出现任何意外。

2、如果房子被分成上下两层的两层楼的房子5m以上的情况下,你可以设计一个小的电梯。

3、分隔空间时,一楼用作厨房,客厅,餐厅,二楼用作卧室和浴室。而且在设计小型双层房屋时,如果必须进行分区,最好选择玻璃材料分区。这将为您提供更广阔的视野。

4、小型复式房在选择家具时,选择大型家具是不合适的,否则抑郁感非常强烈。考虑到家具的储存功能,应选择小家具。

5、厨房的设计不一定追求厨房的清洁度。在设计中,杯子,毛巾,餐具等可以用作装饰。如果您打算让内部看起来更大,可以设计一个半开放式厨房,但要小心罩的布局。

63平方米小复式装修技巧有哪些?以及小复式装修注意事项有哪些?本小编就为你们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建筑图中的上层下皮啥意思

房地产专业术语

1、房地产:房产与地产的合称,是不动产。

2、五证二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3、商品房:专门用以买卖的房屋。有产权保障,可自由出租抵押。

4、商住房:即可用于住家使用,也可以用于办公的商品房。

5、集资房:由单位统一筹集各需要住房的客户资金,而建造之房屋,通常仅有一整栋的一张产权证,客户没有单独的产权证。

6、安居房:﹙经济实用房=安居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其实行的是土地无偿划拔,住户只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如需办理国土证,则要另外出资,并享受政府扶持税费减半征收。其房价由政府部门核定,利润只能在3%以下。﹚

7、跃层:是一套住宅占两个楼层,有内部楼梯联系上下层。﹙一般在首层安排起居室、厨房、餐厅、卫生间,二层安排卧室、书房、卫生间。﹚

8、复式:概念上是一层,并不具备完整的两层空间,但层高比普通住宅高,可在局部分出夹层,安排卧室或书房等,用楼梯联系上下。﹙夹层在底层的投影面积只占底层面积的一部分,夹层和底层之间有视线上的交流和空间上的流通。﹚

9、错层:纵向或横向剖面中,楼层的几部分之间楼地面高低错开。

10、标准层: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11、高层:8层以上,带有电梯,钢筋混凝土结构

12、多层:7层以下,一般不带电梯,砖混结构

13、骑楼:有雨遮之一楼直道部分

14、裙楼:指建筑体底部较庞大之建筑体,常用于商业、办公

15、承重墙:承受房屋重力的墙,不可任意拆改、破坏

16、非承重墙:一般情况下仅承受自重的墙。

17、剪力墙:承受地震力的钢筋混凝土墙

18、隔墙:用以隔断空间的墙,一般不承重

19、结构墙:主要承受侧向力或地震作用,并保持结构整体稳定的承重墙,又称剪力墙、抗震墙等。

20、框架结构:由梁和柱以刚接和铰接相连接成承重体系的房屋建筑结构。

21、消防电梯:专门用以消防灭火电梯,有抽烟排风功能

22、客梯:住户人流用梯有相配套安全配置保障

23、货梯:用以运送货物电梯

24、管道井:用以布置各类管道的空间井道

25、井筒:指大楼电梯、步梯、管道、公共厕所、茶水间集中的地方

26、空气流动:空内通风对流通畅,自然对流的换气能力

27、采光:获得光亮,直接接受自然光线和亮度

28、通风:风(空气)之来源、去路。

29、进深:房间长度方向叫进深,宽度方向叫开间

30、层高:上、下楼面之间的距离

31、建筑密度=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32、社区公摊:建筑物每户都会直接使用及间接使用的公用部分

33、套内公摊:本楼层住户直接使用及间接使用的公用部分

34、期房和现房:项目刚开发或开发阶段叫期房,项目完全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叫现房。

35、封顶:指结构体完成

36、交房:交付房钥匙给客户使用

37、国土使用证:准许某工地所属使用土地的证明

38、建设产权证:用以证明房屋拥有权所属的证件

39、抗震烈度:建筑抗震设计安全设防标准

40、天花板:即室内顶部楼板

41、底板:二楼之底板即为一楼之天花板的背面

42、卫浴三大件:洗脸盆、浴盒、坐式马桶

43、厨具五大件:洗涤池、料理台、吊柜、灶台、抽油烟机

44、过道: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45、走廊: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46、净高: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若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7、造型:建筑物外观.

48、室内配置:指房间/客厅/浴厕/厨房/阳台之位置排列,使之动线简捷便利,私密性,通风采光等。

49、格局:单元内分割情况,指一户房屋之屋型方正或属长形、不方正、异形。

50、私密性:指私生活之隐私性(动静分区,栋距要宽)。

51、座向:指房屋之方向(朝南、东佳,朝北次之,朝西最差)。

52、景观:指观看景色之视野。

53、临街:建筑物前后左右临之道路或巷子(临街巷道要宽畅销)。

54、栋距: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临栋间隔距离(宽/应最少8米)。

55、阳台:直上方设有遮盖物者(封闭阳台算全面积,半封闭阳台算半面积)。

56、露台:直上方没有任何屋厅遮盖物之平面。

57、单元式高层住宅: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58、塔式高层住宅: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59、通廊式高层住宅: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60、小区布局形式:行列式、围合式、组团式。

61、建筑形式:塔式、板式、墙式。

62、窗:落地窗、阳光窗、转角飘窗、弧形窗、天窗

63、生地:待开发的国有土地。这类土地主要指离城镇较远,无市政基础设施、未开发的土地。

64、毛地:已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国有土地叫毛地。这类土地原指地上原有建筑物、附属设施将被改建的土地。

65、熟地:已完成市政基础建设的国有土地叫熟地,这类土地主要是指完成七通一平的土地。

66、三通一平:三通指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67、七通一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力、通电讯、通煤气、通交通、通热力、场地平整。

68、土地出让:国家将国有土地的一定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给国家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一般有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方式。

69、土地划拨:持县级以上的政府依法规将土地划拨给土地使用者无限期使用的一种形式。

房屋建筑的构造:由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顶、楼盖、楼梯和门窗、阳台、雨蓬等部分组成。

70、起价:目前销售中最低的单价。

71、均价:楼盘所有单元价格总和平均之后的价格。

72、最高价:目前销售中最高的价格。

73、一口价:不分楼层,不分朝向的价格

74、银行按揭:以商品房抵押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规定的年限内以月供形式向银行偿还贷款

建筑常用名词

1、什么是容积率?

答: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小数表示。

2、什么是建筑密度?

答:建筑密度是项目总占地基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3、什么是绿地率(绿化率)?

答:绿地率是项目绿地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4、什么是日照间距?

答:日照间距,就是前后两栋建筑之间,根据日照时间要求所确定的距离。日照间距的计算,一般以冬至这一天正午正南方向房屋底层窗台以上墙面,能被太阳照到的高度为依据。

5、建筑物与构筑物有何区别?

答:凡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公寓、厂房、学校等;而人们不在其中生产或生活的建筑,则叫做构筑物,如烟囱、水塔、桥梁等。

6、什么是房屋的开间、进深?

答:开间指一间房屋的面宽,及两条横向轴线之间的距离;进深指一间房屋的深度,及两条纵向轴线之间的距离。

7、什么是层高?什么是净高?

答:层高指建筑物的层间高度,及本层楼面或地面至上一层楼面或地面的高度;净高指房间的净空高度,及地面至天花板下皮的高度

8、什么是建筑总高度?

答:建筑总高度指室外地坪至檐口顶部的总高度。

9、什么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率?什么是交通面积、结构面积?

答:

(1)、建筑面积指建筑物长度、宽度的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它由使用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2)、使用面积指主要使用房间和辅助使用房间的净面积(净面积为轴线尺寸减去墙厚所得的净尺寸的乘积)。

(3)、使用率亦称得房率,指使用面积占建筑面积的百分数。

(4)、交通面积指走道、楼梯间、电梯间等交通联系设施的净面积。

(5)、结构面积指墙体、柱所占的面积。

10、什么是红线?

答:红线指规划部门批给建设单位的占地面积,一般用红笔圈在图纸上,具有法律效力。

11、建筑物如何划分等级?

答:建筑物的等级是依据耐久等级(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耐火年限)进行划分的。

(1)、按耐久等级划分,共分为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

(2)、按耐火等级划分,共分为四级:从一级到四级,建筑物的耐火能力逐步降低。

12、什么是砖混结构?

答:房屋的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墙或砖柱,水平承重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楼板、屋顶板,此类结构形式叫砖混结构。

13、什么是框架结构?

答:框架结构指由柱子、纵向梁、横向梁、楼板等构成的骨架作为承重结构,墙体是围护结构。

14、什么是剪力墙?

答:剪力墙指在框架结构内增设的抵抗水平剪切力的墙体。因高层建筑所要抵抗的水平剪力主要是地震引起,故剪力墙又称抗震墙。

15、什么是框架剪力墙结构?

答:框架剪力墙结构指竖向荷载由框架和剪力墙共同承担;水平荷载由框架承受20%~30%,剪力墙承受70%~80%的结构。剪力墙长度按每建筑平方米50mm的标准设计。

16、什么是全剪力墙结构?

答:全剪力墙结构是利用建筑物的内墙(或内外墙)作为承重骨架,来承受建筑物竖向荷载和水平荷载的结构。

17、什么是筒体结构?

答:筒体结构由框架-剪力墙结构与全剪力墙结构综合演变和发展而来。筒体结构是将剪力墙或密柱框架集中到房屋的内部和外围而形成的空间封闭式的筒体。其特点是剪力墙集中而获得较大的自由分割空间,多用于写字楼建筑。

18、什么是钢结构?

答:钢结构是建筑物的主要承重构件由钢材构成的结构。具有自重轻、强度高、延性好、施工快、抗震性好的特点。钢结构多用于超高层建筑,造价较高。

19、与砖混结构相比,框架结构有何优、缺点?

答:优点:(1)、自重轻:砖混结构自重为1500公斤/平方米;框架结构如采用轻板(加气混凝土隔墙、轻钢龙骨隔墙等)的自重为400公斤~600公斤/平方米,仅为砖混结构的1/3。

(2)、房间布置灵活:框架结构的承重结构为框架本身,墙板只起围护和分隔作用,因而布置比较灵活。

(3)、增加了有效面积:框架结构墙体较砖混结构薄,相对的增加了房屋的使用面积。

缺点:(1)、用钢量比砖混结构高出约30%,与砖混结构相比,造价偏高。

(2)、部分柱子截面尺寸过大,会凸出墙外,影响美观。

20、房屋结构的类型:

钢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建造的。

钢筋混凝土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混合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砖木结构: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

其他结构:是指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21、一个建筑物都有哪些部分组成?

主要是承重构件,基础,墙,楼面层,地坪,楼梯,屋顶,门窗,还有其他的附带构件阳台,雨蓬,烟筒,散水等。

22、结构里主要构件有什么?

板(预制,现浇,楼梯板,屋面板等),梁(框架梁,简支梁,圈梁,过梁,楼梯梁等),柱子(框架柱子,构造柱,暗柱等),墙(承重墙,非承重墙,剪力墙等),基础(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桩基础)。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仅61平方米

编者按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与住房相关的话题热度始终居高不下,如是否取消公摊面积制度、预售制该取消还是规范、精装修房屋质量问题、小区公共场地用途被改变等。每一个与住房相关的问题,都牵动着老百姓的神经。

为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工作,探索多元治理体系,法治经纬版从今天起开设“住房权益·法治守护”专栏,刊发系列调查报道,敬请关注。

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山东省青岛市市民李黎(化名)原本应该在去年开开心心收房,却被公摊面积带来的问题困住了。维权一年多来,她始终想不通:“怎么一公摊,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摊出去了呢?”

李黎的困惑在很多购房者心中都存在。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公众对于购房时需要承担公摊面积费用多有诟病,认为公摊面积的存在给购房人一种要为不属于自己的公共空间买单的不适感。同时,普通购房人很难准确计算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大小,只能被动地从开发商等处了解信息,让不少人担心存在“消费暗区”,比如公摊面积被包含在总面积内,意味着后续的物业费、供暖费等费用同样包含了公摊部分的费用。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年来一种声音甚嚣尘上——取消公摊面积制度。那么,公摊面积制度的存在依据是什么?目前形势下是否能够取消?是否有可替代或进一步完善的方案?围绕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采访。

外墙一半计入套内

购房者被术语绕晕

2018年4月,李黎全款购入青岛市某小区一套总面积为110.25平方米的住宅。买房时,本就是建筑行业从业者的李黎对公摊面积格外关注,反复向销售人员咨询了关于公摊面积的一些问题。

据李黎回忆,当时销售人员告诉她,因为小区楼栋属于超高层建筑,达到55层,考虑到避难层、电梯高度等因素,公摊面积占比会达到31%,但实际收房时可能比这个数值小。

李黎向记者出示的购房合同内容显示:总价值120余万元的110.25平方米的套三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75.24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35.01平方米,公摊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约31.8%。

然而,2021年9月,准备收房的李黎傻眼了:推开房门,映入眼帘的是超厚的墙壁、逼仄的空间、3间小得可怜的卧室。她找验房师测量后发现,实际套内仅有61平方米左右,3间卧室没有一间超过9平方米,主卧甚至无法放下双人床。

李黎后续向售房方询问得知,从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75平方米到她实际测量的61平方米,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将近1米的外墙,有一半的面积算作业主的套内建筑面积。但是开发商销售时没有说明,而且在销售时有意混淆‘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概念,各种专业术语堆砌起来,直接就被绕晕了,根本没想到实际到手的套内面积这么小。”

直到依法维权时,李黎才得到“官方”口径——小区房屋的公摊面积占比是46%。“这就意味着我们花了上百万元买到手的房子,实际上将近一半都不是自己住的,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个情况,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购买。”李黎说。

和李黎同小区的姚女士购入一套复式上下楼160平方米的房子,结果到手的套内面积只有90平方米左右。

“难道我们就只能认栽吗?”李黎说,为公摊面积花的钱不只是买房时,之后的物业费、供暖费等都要继续买单,这些“消费暗区”的存在让人很不满。

公摊面积由来已久

已成购房顾虑之一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

早在1995年12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就规定,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2001年6月1日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再次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那么,到底什么是公摊面积?其因何而存在?

据河南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观韬中茂(郑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何红艺介绍,公摊面积制度源于中国香港。为了扩大市场,降低购房门槛,香港房地产商依照“公共契约”的模式,把整栋大楼的土地和全部的产权以建筑面积的方式,按比例分配给了所有的住户,购房者购买的是建筑面积。扣除电梯井、大堂、楼梯间、共用墙体等占地面积,剩余的才是购房者套内使用面积,公摊制度由此而来。

“根据相关规定,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我们买的房屋无法孤零零存在,而是要使用整个楼的公共区域如楼梯、大厅、电梯井等,这些面积加起来分摊到每个购房人身上,就是公摊面积。”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说。

记者近日采访多名房屋中介、购房者后发现,公摊面积已经成为房屋买卖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今年准备在北京买房的张力,一个月内看了80多套房,从最初对公摊面积不怎么了解,到现在已经把公摊面积作为重要参考指标。

“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张力结合自己的看房经历总结道,2000年是个分界点,2000年以前的老房子尤其是公房,公摊率要低一些,基本可以保持在15%至20%,而2000年以后的商品房,公摊率达到25%甚至30%。

他曾看了一套1993年建成的房子,建筑面积55平方米,套内面积46平方米;而另一套2004年的房子,建筑面积63平方米,套内面积却只有45平方米。

“花那么多钱买的房子,可能有将近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钱都落不到自己的房子上,我很难接受。”张力说。

来自北京市海淀区的戴女士提出,除非是完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否则公摊面积占比超过20%的房子,她绝对不会考虑,因为“不希望自己辛辛苦苦挣的钱被看不见摸不着的公摊分走了”。

在山西省太原市从事房屋中介的王初原也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在意公摊面积的数值和占比率。“不少购房者对公摊面积有严格要求,必须低于某个范围,否则不管房子再好,他们也不会接受。甚至有人根本不认公摊面积,认为房子多大面积就应该是多大,实际收房时发现面积不够就认为是我们欺骗了消费者。”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告诉记者,公摊面积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对其收费并无不合理之处,并且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可能也不愿意共有部分(所有权)继续留在开发商手里。但是,把公摊面积算入总计价面积,确实会给购房者带来困惑。

“为了避免这种困惑,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套计价,这种是在总价里包括了公摊面积的费用;一种是按套内面积计价,不包括公摊面积的费用,单独告知此类费用,但是最后的总价二者不应该有差异,因为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这两种的区分只在于哪一种能够更有效率地把相关信息告知消费者。”楼建波说,如果这两个价格不一样,开发商就涉嫌欺诈,“问题不在于公摊本身,而在于要统一计价方式”。

事关小区业主权利

实践中易引发争议

在王初原看来,客户买房子,自然希望自己买的房子大点,公摊小点。而且商品房公摊较小的开发商,也会以此为营销噱头,吸引更多购房者前来购买。“大家更愿意买公摊小的房子。这是站在客户出钱买房的角度看的,而对于开发商而言,如何缩小公摊面积呢?比如缩减楼道宽度,采用较小的电梯间,没有宽敞的门厅,一梯多户等,但是这势必会降低业主的居住舒适性。”

据孟丽娜介绍,现行规定对于公摊面积大小没有比例限制。房屋公摊面积的大小,一般与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多少有关。

“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约在10%至13%;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13%至15%,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15%至17%,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增多,公摊通常都在25%左右。”孟丽娜说。

在孟丽娜看来,在建筑面积确定的情况下,公摊面积小意味着购房人买房更加经济实用。但并不是公摊面积越小越好,因为公摊面积太小,小区整体舒适度会降低,很多的低公摊都是以牺牲小区品质为代价的。公摊面积大的小区大多是高品质楼盘,公摊面积越大可能意味着电梯更宽敞、公共区域更广,整个小区也上档次。

公摊面积除了可能影响舒适度、购房时增加支出以外,后续入住后其存在同样与业主利益息息相关。

王初原介绍说,以太原为例,房屋成交时,合同上的成交价是以包含公摊的总面积计算,而房屋总面积会直接影响物业费、采暖费等的计算。业主在购买房屋时承担的公摊面积费用,包含门厅、过道、电梯以及外墙一半的厚度,但在实际中,业主很难因为承担了公摊面积的费用而对这些地方主张权利。

在孟丽娜看来,一直以来,公摊面积被包含在物业费、暖气费、精装费用内,一定程度上给购房人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如公摊面积是不是加装暖气,房地产开发企业说了算,购房人无从知晓,造成了信息不对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因此,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由分摊的购房人共有。实践中,如发生权属不清的问题,可由相关共有人或委托业主委员会结合规划图纸、分摊部位约定等,及时主张共有权。”孟丽娜说。

在何红艺看来,现实中公摊面积的存在导致维权难的情况,主要涉及业主如何实现共有权利的问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而业主之间难以达成合意,是造成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

她还提到,实践中还存在利用公摊部分营利的情况,如公摊面积上设置广告、车位等带来的营利收入,如何分配的问题。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但在现实中,施行情况并不理想。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常务理事、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则提出,今后如果开征房产税,公摊面积制度可能面临更大的质疑。

取消公摊尚有难度

亟须完善相关规定

争议之下,“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越来越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议“取消公摊”,认为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建议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作为深受其害的购房者,李黎直言,公摊面积制度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这是一种不透明的消费。消费者一旦出现关于公摊的纠纷时很难通过实测手段来确定交房时的准确公摊,主要是“公共部位面积”很难测算。她支持取消公摊制度,“即使房子单价上涨了,我也希望能够明明白白消费,买了一平方米,就能有一平方米的生活空间”。

那么,取消公摊面积制度当下具备可行性吗?

在孟丽娜看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现阶段不具有可行性。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因此,商品房无论是按照何种方式销售,均应体现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即便按套销售,也仍然存在公摊面积。公摊面积客观存在,必然要由部分或全体购房人分摊。

“一律取消公摊面积,入住后对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均是现实问题,如果购房人个人无力管理,则将影响小区的整体品质及全体业主的权益。”孟丽娜说。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同样认为当下取消公摊面积不具有可行性。房改后,我国的住房面积计量、房产证、不动产证的发放都是以建筑面积为单位的。房价、物业费、暖气费等也都是以建筑面积计量的,如果取消公摊面积,以使用面积计量,会给计价标准带来混乱。每平方米的房价、物业费、暖气费会有所上涨,反而会引起另一种误会,以为涨价了。

在包华看来,取消公摊并不难,但用什么替代公摊是需要慎重考虑的。目前,测绘报告中没有房屋使用面积的数据,如希望用使用面积作为计价、计费、计税的依据,就需要对已有房屋补测该数据。“姑且不论是否有足够的人手完成这项工作,仅就已经装修、改造的房屋如何认定使用面积就是一件非常复杂和棘手的事情。”

记者注意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曾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的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的产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不按这一计价依据销售的开发商,将被行政主管部门重罚。

“重庆市的先行做法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制度其实有可行性,基于舒适度和套内面积综合考量,开发商可以将成本分摊入套内面积,在后期不应再计算。”何红艺说。

多名受访专家认为,在是否应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问题上暂时难以达成统一,但目前可以从政策层面对公摊面积制度进行完善。

针对目前公摊面积制度存在的问题,孟丽娜建议完善相关测绘规范,对公摊比例出台指导意见,要求测绘单位提高测绘成果质量,畅通错误追究机制。在售房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公开测绘结果,将分摊原则、分摊部位等向购房人进行明示,必要时测绘单位也可以接受购房人的咨询,减少因分摊面积问题产生购房争议。同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一步完善相关约定,明确约定分摊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从而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公众之所以对此格外关心,不仅因为面积代表生活是否便利,更代表财产权益的份额和金额。”包华建议,房屋买卖按使用面积计价,或按套总价交易,不按面积单价交易,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公摊面积制度引发的争议。

记者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