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农村建房成本明细表(江西省南昌县向塘镇农村建房许可证可以加大吗向什么部门申请)
- 作者: 沈熙茉
- 发布时间:2023-11-20
南南昌县农村户口在南昌买房有何优惠政策
当事人南昌农村户籍,在南昌购买不限购的非住宅商品房,可以享有成交价1%的购房补贴。
2016年9月30日南昌市财政局发布的《南昌财政出台购房补贴新政》规定:
对购买非住宅实行补贴政策。从2016年3月1日,在南昌市城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按照契税缴库的级次、由受益财政按成交价的1%给予买房补贴,该优惠政策试行一年。目前,参照兄弟省市做法,在征求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拟定了《南昌市购买非住宅财政补贴实施意见》。不仅如此,对南昌市城区居民因房屋被征收选择货币补偿后购买非住宅,购房款不超过货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南昌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住院医保可以报销比例一般为60%。
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门诊医保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元补偿65%,-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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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 农村房屋拆迁补助办法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政府,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调整,现就调整城市规划区内农房拆迁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农房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重置价格(含水、电安装费用)调整为:
简易结构 240元/M2
砖木结构 520元/M2
砖混结构 700元/M2
框架结构(多层) 800元/M2
框架结构(小高层) 1150元/M2
框架结构(高层) 1350元/M2
(二)农民安置房价格(含200元/M2小区配套设施成本)调整为:
砖木结构 720元/M2
砖混结构 900元/M2
框架结构(多层) 1000元/M2
框架结构(小高层) 1350元/M2
框架结构(高层) 1550元/M2
(三)房屋结构差价的结算方法为:被拆迁房屋与安置房屋的结构差价按每级50元/M2结算。
(四)农房安置面积计算和超出面积补偿标准(含200元/M2被拆迁房屋土地成本)调整为:被拆迁农房安置面积按每人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M2,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50M2的标准执行;超出以上标准的被拆迁房屋面积按砖木结构920元/M2、砖混结构1100元/M2、框架结构1200元/M2予以货币补偿。
(五)临时安置补助费调整为:按每户每月600元执行。
二、城市规划区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三、委托拆迁服务费标准
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元/M2执行。
四、提前搬迁补助标准
为鼓励被拆迁人提前搬迁,拆迁人对提前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助,提前搬迁补助标准为:住宅房屋提前搬迁期为规定搬迁期限内的前两个月(按60天计算),按每户每日200元执行。
五、房屋拆迁工作经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为了加强房屋拆迁属地管理,充分调动所在区各级组织协助房屋拆迁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将因房屋拆迁引发的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今后,因房屋拆迁引起的信访、复议、诉讼及相关费用按属地原则均由各区负责。为确保农房拆迁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对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按项目安置补偿总金额的一定比例给项目所在区下拨工作经费。
(一)工作经费的比例标准:为安置补偿总金额的8‰。
(二)工作经费的拨付办法:拆迁期限为三个月,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的,按规定标准拨付;超出拆迁期限在四个月
江西省南昌县向塘镇农村建房许可证可以加大吗向什么部门申请
亲爱的百度用户: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
每个地方政策都不一样,但是,总体上都是依据土地法回答你的问题:
二、农村建房申请程序:
(1)村民向村委提出申请;
(2)乡(镇)国土所(非耕地)或县国土局(耕地)派员实地调查察看;
(3)村民到乡(镇)国土所领取《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填表后经本组村民户主签字盖章(含邻里),对四邻无影响的,村、组签具意见后呈交(镇)国土所;
(4)乡(镇)国土所审查,测量绘制用地平面图,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县国土局,建房用地缴纳规费;
(6)县人民政府批准;
(7)委托乡(镇)国土所发放建设用地许可证,派员实地放线;
(8)乡(镇)国土所对村民竣工后的建房用地进行验收。
因此,如需加大,就需要重新再走流程,即向村委提出增加面积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