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固定单价和综合单价区别(建设工程合同中,综合单价与固定单价的区别是什么,谢谢!)
- 作者: 向木娇
- 发布时间:2023-11-14
建筑合同中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与全费用综合固定单价区别
从名称就可以看出来,后者的概念更大一些。
固定综合单价,就是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就是完成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简单来说,前者是按项目逐一进行规费、税金计算,后者则是按项目分类之后,计算一个总的价格。
拓展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国家2017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已由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7年联合发布使用,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同时废止。
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其中人工费核算一线工人工资、津贴、伙食、补助,但不包括保险,一线工人保险在间接费里核算;材料费核算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耗用,其中包括快拆组件租费、脚手架子管租费等外租材料以及分包部分的核算,如护坡、降水、防水等;机械费核算大型推土机、压路机、两头忙、蛤蟆夯、汽车泵、砼泵、外用电梯、塔吊等的租费,包括给这些机械的加油机维修养护费;其他直接费主要核算不能区分开以上三种费用的支出,但是构成工程项目实体的支出,如:土方的二次搬运费、工程用水费、电费等。
按照形象进度结转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额为未完施工,表示暂时没有相应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结转,则余额为零。工程施工余额不可能在贷方。
会计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二)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三)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建设工程合同中,综合单价与固定单价的区别是什么,谢谢!
区别:一,综合单价与固定单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差距很大,综合单价一般是对分部分项工程来说,固定单价是针对合同方式来说。
二,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
三,固定价格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进行交易时,对于合同标的的具体价格是固定规定的方法,一般应理解为单价固定,即单价不随订购数量、当前实际生产成本、当前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的波动而改变。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一项整体的建设工程,往往由许多的中间工程组成,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在以招标投标方式签订的合同中,应以中标时确定的金额为准;如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投资包干时,应以经审批的概算投资中与承包内容相应部分的投资(包括相应的不可预见费)为工程价款。
如按施工图预算包干,则应以审查后的施工图总预算或综合预算为准,在建筑、安装合同中,能准确确定工程价款的,需予明确规定。
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不同。
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固定单价跟综合单价是一个意思吗
二者有相近的意思,但是是不同的二个概念固定综合单价:指的是某个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变化。
固定单价合同:指的是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中,组成合同造价的单价固定不变,这个单价可以是综合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也可以是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时),也可以是单位造价(采用平方米指标包干计价时),所以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价确定的方式之一。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固定单价合同具有强制约束性,能包含固定综合单价;而固定综合单价只是固定合同单价形式中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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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即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合同在国际贸易当中的工程承包里固定单价合同是指根据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合同的实际总价的工程承包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总价,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还是要按照规定予以增减造价的。
如果没有设计变更,结算=预算(中标价)。
单价合同是指按针对当时的图纸、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资料的固定单价,而工程量按实结算。一般情况招标方都是给一个暂定量的。
结算=审计工程量*中标单价。
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
有些时候设计图纸不详细、相关条件不具备,这时候工程量无法计算准确,但又想招标,这时候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算,把图纸不详细的风险转嫁于施工单位。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
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什么是固定综合单价什么是固定单价合同二者有何区别
固定综合单价是某个子目的综合单价不发生变化。
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中,组成合同造价的单价固定不变,这个单价可以是综合单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时,也可以是预算定额子目中的单价(采用定额计价时),也可以是单位造价(采用平方米指标包干计价时),所以固定单价合同是合同价确定的方式之一。
区别:
1、风险不同:固定单价合同是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发包方承担量的风险。固定综合单价是有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组成不同:固定单价为完成合同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搭拆费、工资性津贴、其他直接费等施工措施费用及合同包含的。固定综合单价只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
3、造价不同:固定单价是有利于乙方的,但如果固定总价,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投入的管理人员会少些,省心,而且利于控制造价。固定综合单价则是在合同中约定。
扩展资料:
合同风险问题:
1、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应由发、承包双方险进行合理分摊,在合同中须进行明确约定范围以及幅度。
2、由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的风险,应由业主承担。
3、由承包方根据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可自主控制的风险应由承包人承担。
4、对于最主要的材料风险,在合同中应明确调整价格的建筑材料范围、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和分担的约定范围幅度、材料价格调整时主要建筑材料差价的取定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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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