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商品房出售(2022绵阳最新购房政策)
- 作者: 楚文洋
- 发布时间:2023-11-13
2022绵阳最新购房政策
绵阳最新购房政策如下:
一、优化土地出让条件。
新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价款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新出让开发建设用地,在具备单独规划建设条件下,可分宗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是提高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
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现行 40万元调整至 50万元。
二是施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
2023年 6月 30日前,绵阳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在绵阳市辖区内新购自住住房,可提取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延长相关公积金使用政策期限。
将《促进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绵办规〔2022〕2号)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中“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执行时间延长至 2023年 6月 30日。
四是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机制。
2023年 6月 30日前,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执行 1.2,即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浮 20%。
三、实施购房补贴
(一)购房契税补贴。
2023年 6月 30日前在绵阳城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财政给予契税补贴。其中,面积 90平方米以下的全额补贴,90至 144平方米(不含)的补贴 80%, 144平方米(含)以上的补贴 50%。补贴资金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市级承担30%,区、园区承担70%。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制定。
(二)特殊群体购房补贴。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购房人, 2023年 6月 30日前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 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 2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市级承担 30%,区、园区承担 70%。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
1.城镇化群体:具有农村居民家庭户籍的人员。
2.重点特殊群体: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
上述特殊群体购房补贴与绵办规〔2022〕2号文件中规定的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符合多项条件的购房家庭最多只能叠加享受两项。
鼓励企业对特殊群体购房给予特别优惠,特别优惠的额度不计入不能低于备案价 85%以下销售的价格范围。
(三)购买商业用房补贴。
2023年 6月 30日前,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商业用房的,按总房款的 1.5%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市级承担 30%,区、园区承担 70%。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四)购买车位补贴。
2023年 6月 30日前,在绵阳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车位的,对购房人给予 3000元/个,每户最高不超过 6000元的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市级承担 30%,区、园区承担 70%。财政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
四、盘活开发项目存量车位。
对已经竣工验收备案且符合交付使用条件 2年的未售产权车位,开发企业对未销售住房按 1:1预留车位后,应当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剩余车位处置方案,公示期 60日;公示期内在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购买后仍未销售的产权车位,公示期满后可按不低于公示期价格销售给非本小区业主。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开发项目存量车位。
五、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在保证预售资金全部归集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前提下,预售资金不受节点拨付限制,可按照实际建设进度和工程量申请拨付使用,建立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工程量核实机制。将原来按预计销售额监管税款预估额度的方式,调整为按企业实际销售额进行监管。开发企业可使用银行保函替换相应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拒绝接受开发企业合规银行保函申请。
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房地产项目在报建时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期到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前缴清。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由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予以落实。
七、优化房屋征收安置方式。
加大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力度,建立房票购买既有商品房安置制度。房票票面金额为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总金额与房票安置奖励之和,房票安置奖励具体金额由各区、园区制定房票安置实施细则予以落实。主城区新的征地征收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
八、加大税收支持力度。
对房地产企业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 3个月。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纳税人享收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九、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鼓励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住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通过购买、租赁、联合经营等多种方式,将市场存量商品住房或市场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的商品房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相关支持政策。
十、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
降低二手房交易风险和成本,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不动产登记试点,提升市场活力。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绵阳城南一号B区是不是商品房,能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首先说肯定是可以的!我在卖富乐家园,城市学院背后二千多一平有朋友可以介绍过来买!我我姓勾
统规统建房多余房屋可以出售
来源:新浪乐居绵阳站发布时间:2016-11-12
统建房,这个字眼让购房者格外谨慎,但最近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时,对统建房购买问题做了详细回复,答案有些出乎意料。
市民咨询:
我于2011年在青义镇买了某小区住房,当时怀疑是小产权房,但是在卖房者承诺能后我买了。......到今年为止还没有办下来,现在又说的是统规统建房,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答复:
这位市民提到的小区情况,我们需要实地调查。如果购买的是经过依批准的统规统建房多余房屋,根据原《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暂行办》(绵府发[2012]39号)规定“按现行安置房标准安置后的多余房屋,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审查提出意见,并上报市批准同意后,按市场化方式展开。”
文件:
绵阳市关于印发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的知绵府发[2016]23号( 2016-10-11)
第三十五条统规统建安置。可由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方式修建安置住房,在“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四)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按现行安置房标准安置完应当安置人员或预留充足计划安置人员安置房后的多余房屋,在办理完房屋初始登记并补缴土地收益后,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审查提出意见并报市批准同意后,可按市场化方式公开(视为商品房)。所得收入全部用于统规统建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支出或弥补被安置农民安置房还房部分的资金不足。
(五)多余房源按规定补缴的土地收益,由市财政局管理使用,优先用于本办第三十七条(五)款规定的统规统建住房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的追加支出。
所以说是合法的,我当初买的福泽园就是这样的,双证已经下来了!性价比高,现再绵阳房价长得快,买的房价越低升值空间越大!最近我舅老倌再看富乐家园都还可以!
绵阳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绵阳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的次数:
1、用于租住其他住房的,一年能提取一次;
2、用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能提取十二次;
3、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次数没有限制,可以按还贷时间要求提取。
公积金使用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及已付购房款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二手房:须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地产转让税收证明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须承诺半年内办理房产过户;
3、购房改房的:需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参加本单位集资建房:须提供房改部门同意单位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集资建房协议书和有效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有资质的房屋鉴定部门出具的C级房屋鉴定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须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当期偿还贷款明细单或当期还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8、支付房租: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支付房租、物业等与住房有关费用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买二手房,四川绵阳,总共要给几个点的税
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