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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是翻盖好还是新建好(农村老房子破旧了,重建和翻新相比哪个更合算呢)

  • 作者: 周凤蕊
  • 发布时间:2023-11-13


农村异地建新房,是否一定要先拆老房你的看法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是农户新申请宅基地时,要和团体签署新建房屋拆除合同书或是保证书,保证新房子修建后立即搬入,立即拆除旧房,将老房的农村宅基地退还村集体。一般来说,拆卸限期为新房子修建后半年以内,也就是给与农户一定的新房子装修和干躁去异味时长。应该说,那样做是有理有据的。自然,这样的事情指的是农户农村自建房。也有一种状况,有一些新农村建设新房子,由村集体统一规划。

统一基本建设,农户入住新房,也需要拆除旧房。这样的事情都是要求群众入住时间,搬入后村集体统一拆除旧房或是由农民自主拆除旧房。我觉得在许多乡村里边都是有这种状况,大家新申请办理一个宅基地盖房子,可是旧房子还可以使用就继续使用,是不会拆下来的。因此取决于如今申请办理在其他地方盖新房子的情况下,就需要明确一个旧房子是否拆下来,假如拆了才给与准许和审批建房子。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最基本的一项褔利,并不是农村经济成员组员的无法享有,是的也不能多吃多占,一定要反映公平公正,新申请办理宅基地建房了又不拆卸旧的农村宅基地,也是常见的多吃多占,为了能维护保养农村宅基地这一褔利的公平公正,新建就需要房屋拆除。农户自身在外地建新房的情况下,一般难以保证先拆老房子。由于新房子的基本建设必须一个过程。

建新房的情况下,农户必须地区定居,老房子的物件也需要地区储放。因此,一般村委会依据状况,会给群众一个缓冲期,规定群众在新房子基本建设结束以后的一定时间内拆除旧房。到期以后,假如群众并没有拆卸老房子的,地方政府会组织人员拆卸,贯彻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有有着一处农村宅基地”规章制度。

现在农村可以拆旧房盖新房吗

可以,将重建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写成改建申请,经过村委会签字同意后上报审核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建住宅房屋,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尽量在原有的宅基地范围内重建。如果丈量的面积超过的规定的标准,而且建完之后,会有专人上门核查,如果实际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数据不符合上报的数据,会被视为是违建。

首先要向所在地村委书记报告申请将旧房子拆掉重新建新房,说明理由。

在农村一半拆掉旧房建新房子最常见有两种情况:

1.旧房已经达到危楼地标准,已经不能再居住,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2.个人意愿,希望拆旧建新,提高生活质量。

首先,如果时第一种情况下,需要向村委书记说明自己的旧房是危楼,说明具体的情况,那么当地村委书记会请相关的专业人士作危房鉴定,如果结果鉴定属于危房的话,拆旧建新,国家在你危房改造,拆旧建新的情况下,会给你建房补贴的。所以如果你家的房子已经有一定年代,属于危房,建议申报的时候说明是危房,一旦确认,也能拿到一定补助,也是不错的。

然后,如果你属于第二种改善型重建的话,也需要向村委书记出报告申请,通过村委会同意后由村委书记向上级乡镇甚至有些地方要到县里有关部门批准,核定建筑面积和方案,方可重建。重点来了,现在土地改革滞后,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是有区别的,没有建房补贴,这个是明显不同的。

二,前期程序走完之后,需要对宅基地进行丈量,确保重建后的土地面积复合农村居民宅基地规划标准。

将重建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写成改建申请,经过村委会签字同意后上报审核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建住宅房屋,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尽量在原有的宅基地范围内重建。如果丈量的面积超过的规定的标准,而且建完之后,会有专人上门核查,如果实际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数据不符合上报的数据,会被视为是违建的,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旧房可以拆掉重新建吗

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

一、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二、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2、改造要求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面积和总造价,绝对禁止因改造而出现致贫现象发生,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3、质量标准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有条件的可推广使用节能建筑,乡镇(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把质量标准关,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实用、经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老房子破旧了,重建和翻新相比哪个更合算呢

通常情况下来说,农村的老房子如果及其的破旧的话,那么这个时候重建是最好的选择。能力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自然重建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从维修建设成本方面考虑,翻新的成本远远高于重建的成本,所以这个时候直接重建是最好的选择。但是老房子只是破旧,并不影响正常的使用,或者说也没有安全隐患,那么这个时候重新翻新,也能够节约成本,而且也可以高效的利用老房子原有的布局,所以可以从下几个方面出发来看问题。

1,老房子破旧,不影响正常使用,更应该以翻新为主。

其实正常情况下来说,大多数时候农村的老房子即使破旧,但是也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的。所以这个时候考虑到经济成本翻新是要比重建更划算的,而且也不影响老房子原有的布局构造,这个时候直接选翻新,效率更高的。

2,老房子极其的破旧,重建性价比要远远高于翻新。

如果说老房子确实已经年久缺乏保养,这个时候极其的破旧,而且已经产生安全隐患,这个时候就不建议直接翻新了,因为翻新的话成本更高,而且也很难保证翻新之后的质量效果。这个时候重建的成本相对于翻新更低,而且更有利于安全性。

3,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重建比翻修的性价比更高。

正常情况下来说,如果说老房子破旧,但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前提下,那么这个时候重新修建和翻新都是可以做选择的。如果说经济能力较好的话,那么这个时候重建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如果说经济能力欠缺,翻新其实也是不二之选。因此根据个人家庭的经济能力,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直接重建,相对于翻修来说,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