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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重建找什么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

  • 作者: 周吉润
  • 发布时间:2023-11-10


原住房拆除重建申请怎么办理

拆迁重建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因公共利益需要,由国家对原房屋土地进行拆迁征用的;或者因村镇建设依法拆除住房的;

2、拆迁的占地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 3、政府没有给予货币等其他安置方式。

老屋改建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原有老屋必须是合法的;

2、原有老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

补缺扩建的条件:

1、必须是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或因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

2、补缺用地面积必须是25平方米以内。

二、农村私人建房的审批条件

(一)提出建房申请

(二)办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三)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办理村镇规划建设许可手续

(五)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六)申报开工和竣工手续

(七)农居点公建配套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批准后,由村委会统一建设

(八)农居点内道路、桥梁、绿化、河道驳坎等由村委会按规划要求统一实施建设

(九)各有关乡(镇)政府应于每季度末将本乡(镇)农居审批、开工和竣工情况报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局备案

(十)各区建管中心应将公寓式多层农居建设的审批和开工、竣工情况按季报市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备案。

危房问题找什么部门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地方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3、地方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5、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旧房子重建需要哪些手续

审批手续办理

1、村民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原本房屋的照片、土地使用证,去当地的土管所(通常是在土管所和住建所)办理审批手续,可同时申请危房鉴定,批准后村民就可以进行房屋改建了。

小知识:

有的地方对房屋建造时间有限制,时间超了审批会认定无效,建议村民在办手续时顺带问一句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

2、房产证的办理

上面程序全都走完后,还需要去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房屋改建完后,就可以带着这一系列的手续证明,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产证了。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就是我们常说的宅基地确权证,这是农民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的前提条件,接下来分两种情况

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外,需要经过土管部门审批(翻建面积变动等等)。

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及规划许可证。

拓展资料

符合建设规划的旧房

1、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老房权证(或土地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填写旧房翻建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规划部门审批。

2、县(市)规划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建设规划要求的发给建设规划许可证。

3、有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可以准备材料开工了;但还要注意,开工时需要建设规划部门工作人员现场验线,发给建筑工程验线书;此时,可以放心的翻建新房了。

4、按照有关收费政策,农村旧房翻新重建不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是,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必须符合规划,因此建房户需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在此过程中,建房户需向规划设计单位支付一项服务性费用,即规划测绘费。

农村危房改造找哪个部门

法律分析:危房改造一般是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政府的农房办,村里的话就是找村委会了。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