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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被拆(农村房屋长期无人居住,被拆除了,你们当地有补偿吗)

  • 作者: 沈骁恒
  • 发布时间:2023-11-09


现在农村可以拆旧房盖新房吗

可以,将重建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写成改建申请,经过村委会签字同意后上报审核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建住宅房屋,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尽量在原有的宅基地范围内重建。如果丈量的面积超过的规定的标准,而且建完之后,会有专人上门核查,如果实际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数据不符合上报的数据,会被视为是违建。

首先要向所在地村委书记报告申请将旧房子拆掉重新建新房,说明理由。

在农村一半拆掉旧房建新房子最常见有两种情况:

1.旧房已经达到危楼地标准,已经不能再居住,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2.个人意愿,希望拆旧建新,提高生活质量。

首先,如果时第一种情况下,需要向村委书记说明自己的旧房是危楼,说明具体的情况,那么当地村委书记会请相关的专业人士作危房鉴定,如果结果鉴定属于危房的话,拆旧建新,国家在你危房改造,拆旧建新的情况下,会给你建房补贴的。所以如果你家的房子已经有一定年代,属于危房,建议申报的时候说明是危房,一旦确认,也能拿到一定补助,也是不错的。

然后,如果你属于第二种改善型重建的话,也需要向村委书记出报告申请,通过村委会同意后由村委书记向上级乡镇甚至有些地方要到县里有关部门批准,核定建筑面积和方案,方可重建。重点来了,现在土地改革滞后,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是有区别的,没有建房补贴,这个是明显不同的。

二,前期程序走完之后,需要对宅基地进行丈量,确保重建后的土地面积复合农村居民宅基地规划标准。

将重建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数据写成改建申请,经过村委会签字同意后上报审核批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村民建住宅房屋,要符合当地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尽量在原有的宅基地范围内重建。如果丈量的面积超过的规定的标准,而且建完之后,会有专人上门核查,如果实际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数据不符合上报的数据,会被视为是违建的,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房屋长期无人居住,被拆除了,你们当地有补偿吗

农村长期无人居住的老房子被拆除,这属于空心房拆除范围。拆除空心房,主要针对长期无人修缮管理的即将倒塌的危房;无人继承和管理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房屋,大多是农村五保户留下的;因申请了新的宽大地,按要求建新拆旧的老房。对于农村空心房拆除,应不应该有一定的补偿呢?

答案是肯定的,只查当初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有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屋,不管老旧到什么程度,只要集体安排拆除,收回宅基地,都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空心房,国家鼓励有偿回收,即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在农民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拆除这些空心房。不过,对于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宅基地平均面积和经济水平,来研究自己的补偿标准,所以,全国各地对空心房拆除的补偿标准会很大的差异。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当地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质量,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进行研究。所以,当地空心房拆除时补偿标准,要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

另外,除了空心房拆除,目前国家还推行合村并点工作,将有些偏远山区生活条件恶劣的村庄,进行易地搬迁,迁到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对于这些村庄房屋的拆除,国家会给予重新安置,每人可免费在新的居住地分到统一建设的人均25平方的新房,还会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用于新家购置家具和家电等,补偿费用也各地不同。

综上所述,农村空心房拆除,只要房屋来源合法,比如依法申请建设的、依法继承的,都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各地补偿村准不一,因为这些房屋大都破烂不堪,所以补偿费用一般都不会太高。但没有获得宅基地批准手续的旧房,即违章乱建的房屋,不管新旧程度如何,在拆除中都不会给予补偿,会被强制性拆除。

农村旧房可以拆掉重新建吗

随着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国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很多地方农村住的是旧房危房。这些村民没钱建新房只能选择住下去,但是这样下去随时会危害村民的生命安全。因此国家也出台一些农村旧房翻新改造政策规定。

一、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范围:

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二、农村旧房改造政策基本要求:

1、改造方式

(1)、农村危房经鉴定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施工。

(2)、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经乡镇村协调,由不属于危改对象的建房户把自己原有的安全住房(经鉴定)有偿置换给危改户居住,腾房户可享受到新村统建新房的扶持政策,置换双方实现双赢,间接地让危改户享受危改政策。

(3)、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优先安排任务。

2、改造要求

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面积和总造价,绝对禁止因改造而出现致贫现象发生,新建住房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家庭(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乡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配套措施,指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

3、质量标准

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前提,充分考虑抗震设防要求,有条件的可推广使用节能建筑,乡镇(区)管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把质量标准关,确保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实用、经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农村旧房强拆合法吗

1.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

2.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

乡下老屋强拆是否合法,要看是否按照规定的强拆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个人未经批准进行强拆的话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章建筑的表现形式

(一)未经批准、无证建造且政府已出面制止,确属违章建筑的;

(二)相关法律出台前已建成的建筑物,不存在合法或者违法之说,法律出台后未办证,相关政府部门也未要求办证;

(三)确实无证、客观上属于违章建筑,但在建造过程中当事人主观上不知道是违法;

(四)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政府亦违法,不给办证甚至连答复都不给;

(五)当事人建成的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是政府默许;

(六)通过受让取得他人的违章建筑;

(七)棚户区;

(八)政府拆迁征收时违法吊销当事人证照造成事实上的违章建筑。

如果房屋被强拆了怎么赔偿

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

(一)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二)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