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翻建要去哪里办理(翻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 作者: 沈昕云
- 发布时间:2023-11-09
翻盖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翻盖房子需要到当地村委会、建房办申请翻建手续,如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开会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扩展资料: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农村房屋翻建要经过什么部门审批
法律分析:土地管理部门。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怎样办理房屋翻建手续
办理房屋翻建手续:
1、带上身份证、土地证或者房产证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申请,并填写房屋翻建审批表;
2、当地村委会审批同意之后,会有相关办事人员带着审批文件去乡镇建房办公室申请审查;
3、乡镇政府接到审批文件之后,审查符合条件,审批通过后。再上报到市县规划部门审批;
4、当市县规划部门接到审批文件之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且还会有工作人员实地考察。
办理房屋翻建的条件:
1、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
2、申请人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和其他规定材料,到当地的房管或土地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通过审批的即可进行翻建,但在翻建完成后还需要相关部门到实地检查,符合要求的则可以凭规划许可证办理房屋的所有权证;
3、另外,对于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对危房进行翻建、改造的情况,还可以申请办理补助:
补助的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标准、不同改造方式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分类进行补助。
综上所述,办理房屋翻建手续,带上身份证、土地证或者房产证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申请,并填写房屋翻建审批表;当地村委会审批同意之后,会有相关办事人员带着审批文件去乡镇建房办公室申请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房屋翻盖需要到那个部门办理手续
如果是农村翻盖房子需要本辖区的村委会、申请翻建手续。县城区旧房翻盖要到房改局办理手续,拿上房产证和当事人的身份证办理房改手续,手续办好了就可以进行翻新。
在农村想要申请宅基地或者是翻盖房屋,申请人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开会审批,然后村里再报到乡里,乡里受理后,如果是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就会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审核了,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就会发给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等一切手续都办好了之后,就可以正常翻盖房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