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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民房租赁最新政策(租农民房怎么办租赁备案手续)

  • 作者: 彭婉钧
  • 发布时间:2023-11-07


有农村老房屋买卖纪录后能申请宅基地吗

一、卖了房子后能否再申请宅基地

村民对宅基地享有占用和利用的权利,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

村民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怎样申请宅基地

1、村民向村民小组提申请,填写《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并张榜公布,经村民会议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通过后,到村委会加具意见;

2、村委会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其他附件后20日内,对申请人的户口、用地位置、土地类别、土地权属、原房屋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意见并送当地国土所。

3、国土所接到《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批表》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村委会转申请人。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即加具意见并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4、县国土资源局批准的,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村委会公布。不予批准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三、宅基地房屋买卖的风险

我国目前的法规和政策是不允许农民房买卖的,除非是同一集体组织的村民。因此,农民房买卖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深圳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农民房退房要提前7天吗

退房告知的时间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规定来决定。农民房退房告知的时间是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规定来决定,没有规定是要提前7天的,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则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退租。农民房也叫村民房,是农村村民私人修建的房子,农村房屋能正常使用且具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和房管部门同意出租证明,依法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租赁政策的可以出租。

国家现在关于小产权房的政策该怎么处理

2018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早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2《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3《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

5《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拓展资料: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产权解释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特征

从价格看,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或是没有物业管理等,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是出于投资的考虑。

业内人士傅硕指出,虽然表面看小产权项目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交易,但在实践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较活跃,此时一般采用的是双方当事人默认原则。只是这样一种交易缺乏法律上的公信力,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在寻求法律保护时会遇到更多障碍。

参考资料:

小产权房合法化?老百姓该何去何处!

租农民房怎么办租赁备案手续

法律分析:1.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双方达成租赁协议后,先签订好租赁合同,列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租赁期限、租金等,同时租赁双方签字。

2.准备资料。签好合同后,准备租赁双方的身份证,出租方准备好房产证等资料。

3.递交资料。携带租赁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等资料去租赁地的出租屋管理中心递交资料。

4.审核资料。出租屋管理中心收到资料后,会检查资料的真实性还有地址的合法性,有的也会去租赁地查看消防等。

5.缴纳税金。资料受理后,还需要缴纳相关的税金。租赁税有的是房东交,有的房东会让租客交,这个需要双方协商好。

6.领取备案登记表。缴纳税金后,就可以领取备案登记表了。领取备案登记表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就办好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