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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房翻建哪些部门审批(旧房改建,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 作者: 白小惠
  • 发布时间:2023-11-07


翻修旧房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以下手续:一般情况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首先要给老房拍照,并且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老房照片),最后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情况,如土地证上的四邻清楚,首先要给老房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特殊的情况如果没有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的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专业的认定后,报建人再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一、你的旧房翻修,如果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翻修,不会再占用另外的土地,那么就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土地证了,因为你原来就有土地证了;

1、如果你以前没有任何的手续,那么在装修之前,就要先办理土地证,然后依次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后办理房产证;

2、其中土地证在土地局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设局办理,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去办理手续的生活就要带上户口本、老房子的照片,土地使用资格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审批,同时向有关部门提交D级房屋危险程度报告书

3、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开发商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

二、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旧房改建,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法律分析】:房屋改建需要土地规划局或者房屋管理所同意。农村改建房子,申请人要带着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老房子产权证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建房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审批同意后,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发给建房(翻建)许可证,有了建房许可证后,就可以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老房子翻修需要到哪些部门办手续

你好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户应到我局规划处进行申报,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必须符合规划、按照有关收费政策、土地使用证,因此建房户需聘请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申报时应提交个人申请、四邻协议、镇规划区内农村旧房翻新重建应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即规划测绘费。

广西旧房重建要哪些部门审批

旧房重建需要向国土部门申请相关用地手续。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1.用地人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2.村民小组讨论同意后报村民委员会审查;3.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在村民小组内公示15日,无异议的,经所在地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实地调查核实,并发放《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给用地人填写相关信息;经实地调查核实,符合用地条件的,在《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填写内容,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填写《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内容并签章,按用地所在村为单位,分批次申请报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审;5.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用地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经辖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复审,通过用地复审的,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用地材料报市人民政府审批;6.农村宅基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由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在当地张榜公布;7.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所需提交的材料有:1.用地申请书及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原件2份);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原件2份);3.所在村委会出具张榜公布结果证明材料(原件2份);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2份);5.在城乡规划区内的,需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或建设部门的意见(复印件各2份,整幅复印);6.属拆除原有房屋申请重新建房的,需提供原有宅基地用地批文或土地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7.附图(拟建房位置在地形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村镇规划图上位置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