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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租房子一室一厅(青海省西宁市的公租房是怎么收费的)

  • 作者: 向宏忠
  • 发布时间:2023-11-06


青海省西宁市的公租房是怎么收费的

青海省西宁市的公租房的租金收费标准为8元/_。

为妥善解决西宁市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西宁市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大督促项目施工力度,完善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认真梳理可分配房源,并根据可分配房源情况,引导各区轮候库中申请家庭拟申请房源区域的调整工作。

按照统一分配、统一公示、统一入住及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西宁市公租房分配由四区政府主导,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配租了1200套公共租赁住房。

整个摇号过程在各区监察、审计部门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西宁市各区圆满地完成了分配工作。

扩展资料: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青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公租房分配工作启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西宁市租房落户小孩可以读书吗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房落户手续之后,孩子是可以由此申请落户口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

根据落户政策的相关规定,租房落户之后,孩子是可以读书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也就是说,租房落户之后,孩子是可以读书的。

但是在实际当中,很多人认为不在学区内是没有入学资格的。实际上还是看房产证,而不是租赁关系。学校旁边的房子一般指的是名校,所以租房落户的话,因为学校旁边的房子有限制,所以只能够就读普通学校。

青海西宁公租房有哪些地方

据西宁公租房管理中心查询:青海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共租凭住房轮候配,住房主要分布在以下区域:

1、城北区青唐小镇小区。

2、城东区丽康瑞居小区。

3、城中区百韵华居小区。

4、瑞景河畔、和泰居、青唐小镇。

5、瑞康小区、蔚蓝小区、瑞华小区、瑞和佳苑、百韵华居。

6、盛园一、二期,文峰庭翠、丽康瑞居等。

西宁廉租房在哪几个区2022

2022西宁廉租房在西宁廉租房公寓位于西宁市城北区,只有这一个区有。因为城北区比较偏僻,而廉租房的概念就是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所以不能建在繁华地段,只能建在稍微偏僻的地区。廉租房是国家房改政策中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简单地说,廉租房是核心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