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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旧房翻建申请书不批(旧房重建申请书如何写村里不给签字怎么办)

  • 作者: 彭弋萱
  • 发布时间:2023-11-06


房屋翻盖需要到那个部门办理手续

如果是农村翻盖房子需要本辖区的村委会、申请翻建手续。县城区旧房翻盖要到房改局办理手续,拿上房产证和当事人的身份证办理房改手续,手续办好了就可以进行翻新。

在农村想要申请宅基地或者是翻盖房屋,申请人需要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开会审批,然后村里再报到乡里,乡里受理后,如果是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就会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审核了,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就会发给申请人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等一切手续都办好了之后,就可以正常翻盖房屋了。

怎么申请旧房翻建

1、农村房屋改造申请:首先我们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房屋改建的申请,并且还要根据要求填写农村旧房改造的申请书。

2、评审公示:在这之后村委会就将会对农村房屋改造的申请进行评审并且公示,对于符合条件的就会上报到乡镇人民政府。

3、审查公示:待乡镇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房屋改造的材料进行审查了以后,对于符合改建条件的,将会报至县级住房城乡的建设部门,并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实上报:接下来县级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就会对申请改建的材料进行一个复核,对于符合改建条件的,将会允许其进行农村房屋的改造。

5、动工改造:经过以上的审批以后,有土地使用证以及规划许可证的,就可以去进行房屋的改建了,在经过改造之后还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查了房屋质量合格了之后再去房管部门去进行不定产权的登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农村旧房翻建政策规定?

1、翻建新房需要经过当地审批。镇上审批经过之后,才能在自己家里的宅基地建设房屋。

2、所建设的房屋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翻建房屋不得超过规定的三层以上,并且总高度不能超过13.2米。另外,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宅基地存在争议的不能建房。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农民宅基地审批程序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向本集体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想翻建农村老宅,却被告知不能随便翻建,需要走哪些程序

宅基地在农民心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居住场所,也是内心所属的一种寄托。

宅基地是我国农民建房居住的必要基本条件,同时也享受着与宅基地相关的各种政策优惠。为了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2017年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随意改建,必须经过批准!如果私自重建房屋,违反规定,不仅要交罚款,还会影响确认房屋的权利,所以损失不大!针对这个问题,很多农民都有很大的疑问。

宅基地是用来建房的。为什么他们不能重建自己的家园?我们来看看哪些情况是不能重建的。是什么原因!

一、超出规定的宅基地使用范围在农村,这种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当初集体分配的宅基地面积那么大,重建时却超过了宅基地面积,甚至占用了公共土地。宅基地的使用必须有一个标准,所以我们的农民重建时,必须按照规定经过批准。

二是为了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现在很多农村都建了楼,农村施工队伍在技术和土地承载力计算方面都不是很专业。有些地方甚至有三层高层建筑,在农村高层建筑中缺乏施工技术和经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第三,防止土地纠纷宅基地改造必然会涉及到周边土地。在农村,由于宅基地的界限,出现了很多纠纷,甚至打架斗殴。因此,在进行改造时,经村集体批准后,将开始施工,以避免冲突和纠纷。另外,宅基地权属不明确,不能随意重建。

四、不是农业户口或不属于集体成员随着户籍的改变,一部分成为城镇户籍或不再属于集体成员,无法在原有宅基地上重建房屋。其实宅基地本来是农业户口农民建房用的,非农业户口没有权限。以上情况不得改建,不是说不能改建,但只要合理,符合规定,是可以改建的。

总之,宅基地是我国农民生活保障的基本条件。我们应该在享有被授予的权利的同时,按照规定使用宅基地。

一方面可以拿到以后的宅基地确认证和房屋确认证,

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给我们农民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合理合法的依据如下:这是可以重建的,但必须符合法律,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和审批。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村庄规划区内利用原有宅基地建设农村村民住房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政府制定。因此,旧房改造应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般程序是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再由乡镇政府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许可证后,原宅基地可根据具体要求进行改建。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只能使用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政府规定的标准。

因此,改建后的宅基地房屋不能超过原面积,否则将被非法占用。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放弃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超过省级规定标准的新建房屋。

旧房重建申请书如何写村里不给签字怎么办

一、旧房重建申请书可以按照以下格式写:

镇人民政府:

我是XX村XX组村民,全家X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XX平方米的一座木房,该房屋建于八十年代,几经修缮仍能维持居住.但XXXX年X月的一场暴雨,使我房屋背坡塌方,泥石均挤压到我的房屋,暂时出外居住,且背坡上仍有裂隙,随时都有再次塌方的危险.今年雨季,背坡再次出现塌方,泥石再次挤压我的房屋,危危在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不敢居住.现向人民政府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户好将房屋迁建到安全地带.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二〇一x年x月x日

二、旧房重建申请书不需要村里签字,主要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邻居不签字,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将地籍调查表提交给四邻签字确认,如有邻居拒绝签字,可向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处理:

1.根据1993年颁布实施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下述办法处理: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员依现状界址及地方习惯确定;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

如有异议,必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两条确界自动生效。指界人在认界后,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因此,邻居拒绝在权属界线协议书上签字,国土资源局可参照上述规定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具体操作程序为:

国土资源局于现场指界四日前向申请人和邻居分别送达《现场指界通知书》。指界当日,均出席指界且无异议签字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若邻居缺席或虽出席但无理由拒绝签字的,指界结果以申请人指界为准,由国土资源局将《指界结果确定书》送达缺席指界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指界结果确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重新指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提出的,之前指界结果自动生效,国土资源局以此为据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为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尽量化解矛盾与纠纷,国土资源局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前,国土资源局会组织各方到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弄清拒不签字的原由,以便及时处理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