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农房抗震改造申请书(农村盖房申请书怎么写。)

  • 作者: 楚玮瀚
  • 发布时间:2023-11-06


关于危房改建,什么条件才可以得到国家补助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

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扩展资料: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

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二)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

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

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旧房翻新政策》规定是什么

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

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扩展资料

旧房改造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5、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8、补助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农村危房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村危房改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房

农村盖房申请书怎么写。

建房申请书

X X土地规划(管理所)局:

我叫X X X,是×X乡X X村X X组农民。由于下列几个原因,我申请新建住房。

一、生活状况,及建房需求:如现住的房因我两兄弟均已成家,并生子,人均居住面积狭小(具体是多少可以写上),还要堆放农具、存放粮食。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建房的方案:如拆除现有的住房,在老地基建新房,不占用其他用地。所建房屋为一楼一底,约XXX平方米。

特此申请,敬请审核批准。

附:l.现住房照片

2.生产小组的证明。

3。原房产证、宅基地证复印件

此致敬礼!

申请人:X X乡X X村X X组X X XX

X×X年X月X日

扩展资料:

无锡市:建房户用地面积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

相关人士表示,虽然此次无锡放开了农村住房的建设,但不等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就可以“任性”起来。首先要坚持规划先行。不论是住房改造还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建设,必须按照村庄规划的要求有序建设,均需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其次,农村居民建房必须节约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农村居民建房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户用地面积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的,申请改(扩)建和新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标准核减。同时积极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对主动退出宅基地的,可以给予实物或货币形式的补偿。

意见还要求,为提升农村住房整体建设品质,农村居民建房需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彰显乡村建筑风貌特色。同时,新建农村住房的设计必须符合抗震规范要求。

江西省:农村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农村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新干县成为全省7个2017年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的试点县之一。

根据《通知》,要求建房户向乡镇政府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时须持农房设计方案(或选用通用农房设计方案),试点县要落实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的设计要求。对采用特色农房设计图集并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农村建房户,可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相关政策性支持项目。

参考资料:关于开展农村建房规划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

农村房屋翻建最新政策

农村危房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农村非贫困户,也可进行危房改造。对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残疾人家庭、非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对象可以发放补助资金。2020年3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发布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出要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改造的危房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通知强调,要对标脱贫验收攻坚普查,完善档案信息管理。要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实地走访、入户暗访、个别抽查等形式,加大督导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危房改造应执行“三最两就”原则,即“三最”,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两就”,采取就地、就近重建翻建的改造方式。

一、审批流程编辑

(一)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二)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四)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五)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七)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补助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法律依据: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文件称“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住建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