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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污水改造(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改造是每户都要改吗)

  • 作者: 彭洲江
  • 发布时间:2023-10-31


农村生活污水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由于农村供水事业不断发展,冲厕、淋浴、洗衣机等卫生设施的普及,导致农村生活污水越来越多,污水排放量巨大。根据调查显示,96%的村没有排水沟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就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放到临近的水体,这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因此,急需采取措施对我国农村污水进行有效治理。

对于农村地区以及一些边远地区,管网覆盖率通常较低,如果建设大型的污水处理厂,通常需要配套建设大规模的市政管道,这样既耗费大量资金,又不便于管理。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实际情况,以及我国污水处理事业存在着较大的资金缺口,我国农村更适合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可以缓解市政管道的建设压力。另外,对于分流制排水系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过的污水可以直接排入雨水管道或就近排入水体,既不污染环境,也不增加污水管道的压力。而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具有投资低、能耗少、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管理方便等一系列优势,在这样的形势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更应该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得到推广。

怎么处理农村污水

农村污水处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法:

?一、生物接触氧化处理

??生产接触氧化由于运用了生物膜工艺,因此是非常绿色和环保的污水处理方式。该技术主要依赖于一套生物膜工艺组成的处理体系,这种体系的建立通过处理容器内设计生物膜,通过污水与生物膜的接触来实现污水的净化作用,污染物被生物作用利用能够减少污泥量。

??在农村分散化的污水排放情况下,这种处理技术能够非常易于污水处理目的的实现,虽然技术性要求比较高,但污水处理效果非常好。

??二、一体化MBR工艺

MBR是一种将活性污泥法和一体化浸没式膜分离系统结合的传统改良型工艺,利用膜组件进行的固液分离过程取代了传统的沉降过程,能有效的去除固体悬浮颗粒和有机颗粒,制备无菌水。系统出水可直接用于生产或生活回用。废水通过本处理系统处理排放出水的各项指标均可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的指定标准。该技术适用于有回用要求或用地紧张的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0~500吨/天。

??一体化MBR设备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出水水质好,施工周期短,占地面积小,出水水质稳定,污泥产量少等优点。不足之处是投资大,膜组件造价高;其次是高强度曝气,能耗高;第三是膜污染清洗,需定期更换。

??三、A2/O-人工湿地

??A2/O工艺亦称A-A-O工艺,本工艺为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生物脱氮除磷工艺的简称,是流程简单、应用非常广泛的脱氮除磷工艺。该工艺适用于处理要求较高,四季气候变化大,气温较低的地区。处理规模不小于200吨/天。

??地埋A2/O工艺主要优点有:①脱氮除磷效果好,出水水质好;②工艺稳定可靠,便于集中管理。

??但是A2/O处理工艺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反应池容积较A/O工艺要大;需要设置内回流,能耗高;运行费用高。

??我国农村地区面广分散,同时各地村貌各不相同、复杂程度高。如果进行统一处理不仅施工难度较大,同时还会造成更多的资源浪费及资金浪费,因此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工艺来处理农村污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改造是每户都要改吗

北京市顺义区农村污水改造是每户都要改的

此次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在村内共铺设管线米,化粪池307座,检查井555口,隔油池1座。

北京水资源费改税和污水处理费政策是什么

北京市确定的水资源税征收标准为:对超计划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别按照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2倍、2.5倍、3倍标准加征;对高耗水的洗车业、高档洗浴场所等特种行业继续按153元/立方米从高征收,取用地下水的特种行业提高到160元/立方米;除城镇公共供水和水力发电等取用水外,税额标准区分地下水和地表水,并对取用地下水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供农村人口生活的取用水部分从低征税,在减轻农民负担与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的同时,促进优化农业灌溉方式,提高农民节约用水意识;对工程建设等疏干排水行为,征收水资源税,但对回收利用的从低征收;对部分从事公共、公益性服务的非居民用水,延续原水资源费优惠政策,执行居民税额标准。

北京市明确,对水资源税实施6项减免优惠: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他方式取用水免税;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场地)建设、试运营、测试赛及冬奥会及冬残奥会期间,对用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场馆(场地)建设、运维的水资源,免征应缴纳的水资源税;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第一条居民用水水资源费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26元/立方米,上调0.16元/立方米。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90元/立方米调整为1.04元/立方米,上调0.14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后,本市居民用水终端销售价格由3.70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具体见附件)。

第二条为鼓励再生水使用,再生水价格保持1.00元/立方米不变,使用再生水免缴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

第三条市自来水集团要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为下一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