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李家镇房价多少钱一平方(安岳李家镇有多大,人口有多少)
- 作者: 白兰
- 发布时间:2023-10-29
安岳李家镇有多大,人口有多少
李家镇属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辖镇,位于县境南56公里处,与安岳县元坝镇、和平乡、护建乡、高屋乡、忠义乡、合义乡毗邻,幅员面积46.8平方公里,年末耕地面积1320公顷,其中田725.4公顷。辖17个行政村,167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3个居民小组。人口大概人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李家镇下辖村委会有哪些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李家镇下辖村委会包括团结社区居民委员会、汪家坝社区居民委员会、高屋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平社区居民委员会、东风社区居民委员会、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倒流村村民委员会、中沟村村民委员会、双石村村民委员会、磨滩村村民委员会、古佛村村民委员会、龙石村村民委员会、观岩村村民委员会、公坪村村民委员会、正方村村民委员会、驾马村村民委员会、大屋村村民委员会、苏家桥村民委员会、龙王村村民委员会、儒堂村村民委员会。
安岳县李家镇在哪里办营业执照
办理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柠都大道安岳县人民政府旁安岳县政务服务中心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下午17:00
联系方式: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028-
个体工商户设立所需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纸质表格,一份);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复印件均一份);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均一份);4、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纸质表格,一份);
5、前置审批材料。(无前置审批无需提供)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7、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复印件一份)。
四川安岳县李家镇李平杀人案如何告终的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仍于2001年2月14日,一审判处李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1年5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桑律师的意见,作出终审裁决,撤消原审判决,将该案发回亳州市中级法院重审。最终无罪,获得自由。
案情简介:
1993年3月17日上午10时,村民李景刚死在自己屋里,经法医鉴定为被人用钝器砸中头部,脑挫伤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2000年3月3日,李平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2日批准逮捕。
2000年12月6日,市检察院以李平犯有抢劫罪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平当庭翻供声明在审讯中的有罪供述是受刑讯逼供所致。但法院仍一审判处李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子上诉到省高级法院,李平因家境无力承担聘请律师。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得知情况后主动为李提供帮助,指派桑律师提供援助。
接手此案后桑律师仔细阅读所有卷宗材料,发现李平有关犯罪事实、作案经过的陈述前后矛盾,有很多漏洞。经过缜密的分析研究,桑律师和丁律师一致认为,李平的有罪供述不可信,可能是虚假编造的。随后,桑律师向省高级法院提交了辩护意见书,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为李平做无罪辩护。
2001年5月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桑律师的意见,做出终审裁决,撤消原审判决,将该案发回市中级法院重审。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桑鸿志律师又继续到市为李平案件重审提供法律援助。
2001年12月1日市中级法院重审判决李平犯抢劫罪的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判决被告人李平无罪。
2002年初,市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了抗诉,认为市中级法院重审判决又错误,要求依法改判。省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为市检察院抗诉不当,决定申请撤回抗诉。2002年5月8日,省高级法院做出终审裁定,准许省检察院撤诉,市中级法院重审判决发生效力。
李家镇为地名,隶属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安岳县下辖镇。因治所地处"李家街"而得名。位于安岳县境东南部,距县城区56公里。幅员面积46.8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167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居委员会,13个居民小组。镇政府驻地为团结社区49号。全镇有耕地面积1320公顷,其中田725.4公顷。
辖17个行政村,167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居委员会,13个居民小组。总户数户,常住人口2.4万人,户籍人口4万人(截至2012年),农业人口人。全镇以农业生产为主,优质水稻、良种小麦、玉米普遍推广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