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公积金贷款利率唐山(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 作者: 周松翔
- 发布时间:2023-10-28
唐山住房公积金能贷款装修吗 怎么办理
根据唐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唐山住房公积金可申请装修贷款,贷款条件、额度、年限以及办理材料如下: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
2、拟装修的房屋为两年之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或房屋产权证日期为准)新购住房;
3、能提供与装修公司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及装修预算单,装修前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进行贷前调查;
二、贷款年限和贷款额度
最长贷款期限10年,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
三、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
2、拟装修房屋为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发票,存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个人信用报告;
4、住房公积金卡;
5、如用他人名下房屋产做抵押的,应提供该房产评估报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同意抵押的公证书;
6、与装修公司签订的正式装修合同及预算单;
7、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唐山推出公积金贷款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30%
中国网地产讯 3月4日,从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获悉,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质性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唐山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为民办实事贷款利好新政“组合拳”。
其中提出,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以下为全文: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实质性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唐山公积金中心在全省率先推出为民办实事贷款利好新政“组合拳”。
新政一: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1.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2.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3.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4.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新政二:降低二套首付比例
1.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本次调整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唐山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5.05%。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显示2022年5月25日,据唐山发布官方微信号消息,河北省唐山市取消了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另外,唐山市还调整了购房商业贷款政策。将全市首套房贷利率降至4.25%,二套房贷利率降至5.05%,减轻居民购房还贷压力。
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
2022年唐山公积金贷款新政提出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如果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
与此同时,新政规定,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引进的高端创新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照原政策规定执行,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对于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下调,职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仍执行不低于30%的首付比例。
唐山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唐山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在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在经中心认可的其他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四、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手续合法、产权清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二手房),并且不在拆迁公告、司法冻结或封存和危房范围之内,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五、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已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经过房产交易部门鉴证;
七、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八、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九、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款能力核定条件:
月收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还款能力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的60%。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