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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2021年江阴拆迁补偿)

  • 作者: 向堇睿
  • 发布时间:2023-10-25


2021年江阴拆迁补偿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江阴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客观:

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的规定1、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是指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房且实际居住的,经拆迁评估后,补偿款不足万元的,拆迁人按照7万元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该项补偿的标准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对拥有房屋共有权证的被拆迁人按实际评估价值给予补偿。2、在《江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施行之前被拆迁人取得的房产,经拆迁评估后,拆迁补偿款不足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且被拆迁人家庭他处确无住房的,由拆迁人给被拆迁人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的规定给予补偿。对于公房承租人除需确认公房承租人家庭他处确无住房外,公房承租人必须符合房改条件但未参加房改,且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可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的规定给予补偿。3、在《江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施行之后,被拆迁人以房屋分割、继承、买卖、赠与等方式取得的被拆迁房屋,拆迁人在执行《江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时,应严格把关。必须查清被拆迁人家庭的居住状况,并经公示,确认被拆迁人家庭他处确无住房的,方可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的规定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家庭他处另有住房(本市有私有住房或者租赁公有住房)的,由拆迁人按照实有的拆迁补偿评估价值给予被拆迁人补偿。拆迁人在执行《江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时,除应查清公房承租人家庭的居住状况,经公示确认公房承租人家庭他处确无住房外,尚需查清公房承租人是否符合房改条件以确定公房承租人是否享受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只有公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但未参加房改的,方可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的规定给予补偿。4、经核定符合享受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最低标准的被拆迁人,可按以下方式选择:(1)对拆迁私有住宅房屋的补偿办法:若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款不足7万元的,由拆迁人给被拆迁人补足7万元。(2)对拆迁公有出租居住房屋中公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条件且未参加房改的补偿办法:若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江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货币补偿款不足7万元的,由拆迁人给公房承租人补足7万元;若选择继续租住公房的,应经房管部门批准,由房管部门指定地点、层次提供相当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给公房承租人租住,拆迁人给房屋产权单位支付拆迁补偿款,公房承租人不享受拆迁补偿款,也不享受最低补偿标准。

江阴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目前农村宅基地征收主要包括三种补偿方式,第一种是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指的是征收宅基地面积,一般按照一平米多少来进行补偿;第二种就是安置费补偿,我们都知道征收了农村居民的宅基地就等于宅基地上的房屋会被拆除,这时候就需要安置他们,就产生了安置费;第三种就是房屋附属物,在征收宅基地的时候会把房子一并给拆除,这里面会根据不同房屋类型来进行补偿,砖瓦房和泥土房补偿标准不一样,具体补偿标准需要看当地政府下发的相关文件,但是征收宅基地补偿标准费用按以下4种方法计算: 1.征收宅基地的安置费和土地补偿按照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进行计算。 2.附属物按照当地政府下发的补偿方法给予等价补偿; 3.农村房屋拆除补偿标准:农村草房一平米补偿1900元;农村砖瓦房一平米补偿2400元;农村砖砼结构房屋一平米补偿2800元;农村二层及两层以上楼房一平米补偿3300元。 4.农村房屋附属物补偿:一般是按照等价方式进行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注意,以上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仅供大家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政府最新政策为准。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江阴拆迁补偿标准

江阴市拆迁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段、建筑面积、房龄等情况不同,一般包括货币补偿和安置房补偿。货币补偿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安置房补偿以实物房屋为主,不同户型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江阴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同地段、建筑面积、房龄等情况制定的,一般包括货币补偿和安置房补偿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方面,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具体来说,根据拆迁范围、建筑面积、房龄等因素,当地政府会制定不同的拆迁补偿标准,并在征收补偿协议中明确注明。一般来说,货币补偿主要指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进行补偿,同时还包括对被拆迁房屋附属设施、固定装置等的补偿。安置房补偿方面,以实物房屋为主,不同户型有不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征收补偿协议中会明确注明被拆迁居民能够获得的安置房面积和户型,并给出相应的评估价值。一般来说,安置房补偿按照房屋面积、房龄、装修等因素进行评估,从而确定相应的补偿标准。需要注意的是,江阴市拆迁补偿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经济情况进行调整。

如果发生拆迁补偿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如果发生拆迁补偿纠纷,首先可以通过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具体来说,对于尚未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进行协商;对于已经签署的拆迁补偿协议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途径解决。

江阴市拆迁补偿标准是根据不同因素进行制定的,旨在保障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生拆迁补偿纠纷,应该通过沟通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三十九条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拆迁补偿的,应当结合被征收房屋所处地段、建筑物用途、结构、面积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当地物价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