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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房屋翻新补贴(重庆农村建房补贴政策2022)

  • 作者: 楚建
  • 发布时间:2023-10-25


重庆补贴政策

随着夏天高温模式的开启

欠费已经进入了

枯藤老树昏鸦,空调wifi西瓜

这样幸福美好的生活

但随之而来的却是

超支的电费

和空空的钱包

大家先不要悲伤

欠费带来了这些领钱的好消息

在重庆有各类补贴可以申领哦~

ps:文章内容篇幅过长

请大家自行查看所需补贴

失业补助金

一、补贴对象

在2022年1-12月期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失

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2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

在2022年

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二、补贴金额及期限

失业补助金为200元/月,

按月享受,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

进入【重庆人社】APP内,从APP首页【我要办】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按照流程申请即可。

线下申请:

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相关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向最后参保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符合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向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对于市外转回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领金地区县(自治县)申领失业补助金。

租房补贴

一、补贴区域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高新区等中心城区城镇。

二、补贴对象

重庆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

三、补贴标准

租赁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租赁补贴金额=每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标准补贴面积-家庭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补贴人数×补贴系数。

四、申请条件

本市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和公交司机、环卫工人申请租赁补贴,主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市户籍(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不限户籍);

在中心城区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在中心城区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且处于在缴状态(补缴不计算连续);

家庭收入、财产、住房在规定标准以内;

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安置房(含货币安置)、公有住房、人才住房(含人才住房补贴),未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未领取住房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

在中心城区租房居住。

五、补贴期限

本市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见义勇为人员、残疾人、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等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的特殊住房困难群体;

公交司机、环卫工人无补贴期限

本市其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补贴期限累计

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六、申请方式

温馨提醒:

详细申请指南&申请入口,在【重庆本地宝】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内输入

【租房补贴】

即可获取

失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在渝注册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在岗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在岗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2)2022年度内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本年度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领并享受1次补贴,每次补贴仅限于1个证书。

根据我市最新发布的职业(工种)市场需求目录,不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的补贴如下:

*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享受过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请:

进入【重庆人社】APP内,进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按照流程申请即可。

线下申请:

企业在岗职工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领金失业人员在领金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申领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证书、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1.用人单位: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个体工商户雇工;

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网约车驾驶员。

二、补贴标准

1.用人单位:单位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全额(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

三、补贴期限

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补贴程序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候补”的原则。

1)用人单位

为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补贴备案登记后,每年3月或9月分别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填报申请表。也可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线上申请;

2)灵活就业人员

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也可通过“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

温馨提醒:

【大学生补贴】

即可获取

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离校1年内重庆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下列高校毕业生:

低保家庭成员

零就业家庭成员

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贫困家庭、

残疾人家庭成员

本人身有残疾

特困救助供养

二、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重庆智能就业平台申请。

线下申请:

离校1年内高校贫困毕业生向任一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填报申请表,并提交身份凭证复印件。

高龄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体包括: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

2)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注:上述补贴对象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200元。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重庆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是什么

1、C级房屋:享受中央补助7500元,另外改厨改厕县级配套补助2500元/户。

2、D级房屋:人均25平方米,每户不超过100平方米。D级危房户每户补助标准为2.1万元。

3、D级房屋中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贫困残疾人4类人员的农户每户补助3.5万元,对于既是低保户又是残疾人的危房改造农户每户补助3.7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请条件是什么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含户籍制度改革时就地农转非,但不包含宅基地复垦农转非人员),只有唯一一处住房,并在当地长期居住,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普查档案信息系统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中任意一种类型。

对象确定:必须是不间断居住的唯一住房且属C、D级危房的建卡贫困户。

其中“四类家庭”不享受该政策:家中直接赡养人员中有财政供养的、赡养人抚养人中有收入明显超过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赡养人有闲置住房可以安置的、已享受宅基地复垦补助。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申请流程

1、农户提出实施危房改造申请。

2、根据农户的申请,所在村(居)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确定上报补助对象名单,签署是否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意见,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3、镇进行实地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在镇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期内对署名提出异议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对经过公示、又无群众反映的对象报区村镇办审批。

4、区村镇办将所有改造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5、危房改造竣工、档案资料完善并经区财政局、发改委、建委等单位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卡通”账户。

重庆农村建房补贴政策2022

2022重庆农村建房补贴政策如下:

1、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米;

2、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平米;

3、市级财政补助的装配式农房,除基础可现场浇筑或砌筑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应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重庆加强各类金融支持的方式如下:

1、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的项目和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农民提供分期建房贷款,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

3、探索建立农村房屋保险制度,鼓励保险公司设立并提供装配式农房质量安全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重庆市住房补贴政策有哪些内容

很多朋友在问关于住房补贴政策的内容,这个东西我在网上百度了一下内容比较少,因为住房补贴政策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大家的问题很多,今天我就提供一下重庆市住房补贴政策的文件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关于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

一、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的界定

(一)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的职工。

(二)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本通知所称规定标准是指职工的住房面积标准,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按规定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执行。

(三)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级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四)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财政部门核拨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资金按统一面积标准执行(见附表一),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额核拨,部分补助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核拨。

二、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五)下列住房的面积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2、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扣除面积=(职工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与所购住房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3、职工承租公房(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4、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按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具体公式为:

职工住房面积=(本套楼房建筑面积-居室面积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

分摊系数为居住户数的倒数。

5、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积合并计算。

7、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8、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应核定为住房面积,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9、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六)下列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全额出资以市场价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场租金承租的住房;

2、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3、职工及其配偶退还承租的标准租私房。

(七)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10%的建筑面积后作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减少10%。

三、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

(八)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无房老职工)其住房补贴采取分段方式计发,其中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内的住房补贴按一次性方式发放,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住房补贴=(无房老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无房老职工1998年12月31日后工作年限的住房补贴采取按月方式发放,1999年1月1日后至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发放补贴期间的月住房补贴一并补发,按月补贴退休后停发,具体发放计算公式为:

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

(九)1998年12月31日后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以下简称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采取按月发放方式,发放计算公式和发放时间跨度与无房老职工的月住房补贴发放相同。

(十)无房职工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中的月基本工资是指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的月基本工资。其中,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行政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行政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事业单位职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之和;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为本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事业单位普通工人为本人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十一)1998年12月31日前已离退休的无房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中,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按职工1998年月均基本离退休费计算,基本离退休费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和各部门自行发放的各项补助。行政机关人员具体标准为:正局级800元,副局级700元,正处级570元,副处级510元,正科级440元,副科级及副科级以下380元;工勤人员中高级技师480元,技师和高级工430元,中级工、初级工及普通工人370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参照行政机关单位有关人员标准确定。

(十二)1999年1月1日及以后由其他单位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职工,其1998年月标准工资由调入单位比照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月均标准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