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翻新提取公积金申请怎么写(旧房翻新取公积金流程)
- 作者: 彭夕媛
- 发布时间:2023-10-23
旧房翻新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旧房翻新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
我国对公积金的提取用途有着明确的规定,对缴纳公积金的个人和家庭,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购买自住房、建造和翻建自住房、大修自住房、新买自住房装修、偿还房贷利息等。而旧房翻新装修是符合公积金提取用途的,所以可以提取公积金,但是不能超过房屋装修时候产生的实际金额。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携带好相应的证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
房屋翻新需要哪些手续房屋翻新怎么提取公积金
房子变旧是很常见的。有些房子住上十几二十年就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就需要进行房屋翻新,不过,房屋翻新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翻新的,需要办理一定的手续,接下来就带你来了解房屋翻新需要哪些手续,房屋翻新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房屋翻新需要哪些手续
1、一般情况下土地证、房产证齐全,首先要给老房拍照,并且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房产证、土地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2、遇到没有房产证的情况,如土地证上的四邻清楚,首先要给老房拍照,然后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3、特殊情况,如果你没有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的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就需要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进行专业的认定后,报建人再写出改造申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老房照片、土地证),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即可。
二、房屋翻新怎么提取公积金
1、房屋翻新怎么提取公积金,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因为你属于旧房改造,需要先向当地村委会申请改造。同时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判断申请是否符合要求。达到要求后,需要等待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
2、审批通过后,才会发放施工许可证,然后老房子才能装修。在此期间,大约需要7个工作日。
3、之后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住房公积金卡、旧房改造施工许可证等。同时,你还需要填写申请表。申请表的目的需要写下老房子的装修。之后,工作人员会审核你提供的材料。审查通过后,就可以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提取出来了。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翻新需要哪些手续,房屋翻新怎么提取公积金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房屋翻新,更多装修知识、装修公司评价、装修案例请继续关注!
旧房翻新取公积金流程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用途还是比较广泛的,可以用来购买、建造或者是翻新自住的住房,那么旧房翻新取公积金流程是什么呢?
一、旧房翻新提取公积金的流程
1、在提取公积金之前,由于你属于旧房翻新,所以说需要先到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翻新的申请,同时工作人员也会根据申请人的条件来判断是否符合申请的要求,符合要求之后,需要等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
2、只有等审批通过之后,才会颁发允许施工的许可证,到时候就可以翻新旧房了,在此期间需要等待7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
3、之后你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住房公积金卡,旧房翻新允许的施工许可证。同时还需要填写申请书,申请书上面的用途需要写上旧房翻新,之后工作人员会对你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提取出来了。
二、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他条件
1、如果你属于退休人员或者是离职人员,那么是可以直接申请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只需要提交你的退休证明以及离职证明就可以了。2、另外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也已经和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
3、如果将户口已经迁出了本市,并且已经接受了本市的工作,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全部提取出来。
旧房翻新取公积金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流程一般是:1、经过线上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2、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并出具受理通知。3、银行经办网点提交材料给公积金中心审批批准。4、提取转账至个人指定账户。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的材料根据提取原因的不同而各不相同。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包括:1、购买、装修、建造房屋。2、离退休。3、丧失劳动能力并从原单位离职。4、偿还购房贷款。5、租房,且每月房租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20%。提取公积金最常见的形式是购房,因购房请求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交材料包括:1、房屋产权证书。2、银行贷款合同。3、契税缴税证明和房款发票或收据。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5、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6、书面的公积金提取申请。特别提醒:以广州为例,根据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提取公积金已经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同意。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