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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旧房子改造翻新流程(农村房屋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 作者: 周泽湘
  • 发布时间:2023-10-22


农村老房子改造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如果是农村老房子原址重建的房屋层次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农村老宅翻新、重建的审批面积需要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内容,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当地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对该户申请建房条件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公示不少于5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镇。

镇收村报来的建房申请后安排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办和相关人员联合审查,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方可动工扒去旧房按审批标准进行建设。

翻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在用地规模、位置、界限等方面的确定,拿到这个证后还要按照证书的要求才能开始建房。

农村老宅翻建有补助吗?

有补助,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老宅翻建补助只针对几类特殊人群。

第一类:危房改造户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而危房改造补助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超过两万一户。

第二类:改造老宅发展乡村产业的人

据了解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所以农村对农村闲置老宅进行翻建改造之后,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也能够获得补贴。

农村老宅哪些情况下不能翻建?

1、不符合一户一宅

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并不符合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那就不能翻建。

2、权属关系不明确

农村老宅翻建是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如果权属关系不明确,与四邻有纠纷的也不能翻建。

3、老宅闲置、倒塌很久

如果你的老宅已经坍塌,宅基地空闲太久,在最近的土地确权中被国土部门划为基本农田的,也不能翻建。

4、面积超过当地规定

如果老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能直接翻建。

5、老宅所占地属于违规建筑

以前的农村就存在不少这样的房子,那个时候盖房没有现在要求这么严格,很多农村朋友都把房子建在了并不是宅基地的地块上,严格来说可能属于违规建筑。这其中可能还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因此这类旧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老宅翻建的。

综上就是有关农村老宅翻建的一些常见情况和条件介绍,如果大家想要重新翻建自己的房子,这方面的消息就要多多了解一下,别到时候,老宅变成了违章建筑,搞不好还要拆除。目前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高度等都是有一定标准的,因此老宅都不能进行随便进行翻建,必须要通过审批手续。另外,满足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朋友也可以去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申请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旧房翻新的具体流程

是宅基地房屋翻建吗?如果是的话,在翻建前要去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具体流程跟申请新宅基地建房差不多。因为像以下一些特殊情况下,翻建老房是不允许的。如果不办用地手续,建好的新房可能会有被强拆的风险!

1、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宅基地面积超过地方规定标准不能翻建

按现行法律政策规定,虽然每个地方的宅基地面积标准都不一样,但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是有一定标准限制的,有些房子建于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虽当时是合法的,但按现在的标准来看,很多房子可能就超过了面积标准,现在如果要重建的话,应按现在要求的面积标准,超过了就不能建。

3、改变土地用途的不能翻建

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家庭住房建设用地,不能改变其用途,比如建成厂房等经营场所那是不允许的。

4、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的不能翻建

宅基地房屋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如果老房子的权属不清晰,关联人之间有很大的争议,那么也是不可以进行翻建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5、不符合规划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有些地方因当地发展需要,土地规划可能发生了变化,如果不符合规划那也是不能翻建的。不过这种情况,可申请新宅基地来建房。

农村房屋翻新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老房翻新,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的手续有:

一、证件齐全,若老房房产证及土地证较为全面,只需拍照填写改造证书,到行政审批大厅报建即可;

二、没有房产证,若无房产证,但土地证归属权较明确,也只需对房屋拍照,再去报建即可;

三、证件不全,无房产证且土地证归属权不明确,则需要土地部门先进行土地证的鉴定,然后才可去申请报建。

1、证件齐全

如果农村老房的房产证以及土地证件都是比较齐全的,想要进行翻新的话是比较简单的,首先房主先要给老房拍下一些照片,然后将申请改造的一些证书先填写好,接下来拿着老房的照片,房产证以及土地证等各项的材料证件,然后去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当中,找到相应的窗口进行房屋翻新的报建申请即可。

2、没有房产证

如果农村老房没有房产证,但是老房的土地证上面,房屋的土地归属权是较为明确的,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先给老房拍一张照片,接下来将申请改造的证书填写完毕,然后拿着土地证以及老房的照片到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中,找到相应的窗口进行房屋翻新的报建申请即可。

3、证件不全

如果农村老房不具备房产证,并且土地证上面房屋的归属权,也不是特别明确,这种情况下想要进行翻新,就需要当地的土地部门对老房的土地证进行专业的鉴定,确保鉴定无误之后,房主才可以将改造申请进行填写,并且需要将老房的照片拍摄,拿着相关的一些证明以及老房的照片,到当地的行政审批大厅找相应窗口,进行房屋翻新报建申请。

拓展资料农村这4类人是不可以翻新翻建房屋的:

一,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

在90年代,很多户口迁出农村但农村依然保留着居住的房子,这房子依然是可以保留使用的,但不能翻新翻建。城镇户口继承父母房屋的,也不可以对房屋翻建。

二,房屋权属不清的人

农村孩子兄弟姐妹多,老一辈流传下来的老房子是兄弟姐妹共同享有使用的,当中的任何个人私自翻新翻建闹成纠纷的,不符合翻新翻建条件。

三,一户多宅的人

由于旧房子很多属于“一户一宅”政策实施前建造,有一户多宅的现象,后面这些房子在确权登记时都无条件予以确权,但是,如果超过一户一宅的老宅基地房子,后面就只能居住,不能翻建,待房子坍塌后,宅基地会被收归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农村翻新旧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你的旧房翻修,如果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翻修,不会再占用另外的土地,那么就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土地证了,因为你原来就有土地证了;

1、如果你以前没有任何的手续,那么在装修之前,就要先办理土地证,然后依次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最后办理房产证;

2、其中土地证在土地局办理,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局办理,施工许可证在建设局办理,房产证在房产局办理。去办理手续的生活就要带上户口本、老房子的照片,土地使用资格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审批,同时向有关部门提交D级房屋危险程度报告书

3、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由县级国土部门发放,可以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地籍登记部门免费查询,开发商大的土地使用证叫总证,如果总证不符,就不能办理分户个人的证,已就办不了房屋产权证。

二、如何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主要程序如下: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