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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危房申请拆除重建流程(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 作者: 彭弋萱
  • 发布时间:2023-10-20


农村危房拆除,宅基地还属于户主吗

根据之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村家庭以户为单位,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最近相关文件指出农村的危房被拆除之后,就不能继续在原来的宅基地上盖房子了,因为要把宅基地恢复成农田耕地。按照这项新的文件规定,农村的危房被拆除之后宅基地就不能被村集体收回,恢复成耕地之后的使用权到底归谁其实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一般都是有原来的户主继续使用。

农村的危房改造一直以来就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改善农村贫困家庭的居住环境,很多地方为了推进扶贫工作能够更好的进展,也是配合下达了很多有关危房拆除的政策。一般情况下,农村危房拆除农户会得到相应的一部分补偿,但是有些农户认为危房已经拆除,那么拆除之后的宅基地是否应该归还给户主。这就要根据危房跟户主到底属于那种权属关系了。

户口已经迁走,并且在城市落户,这一类的户主可以说已经不再属于村里的集体户口,因此户口已经迁走自然就没有了这块宅基地使用权力,通常这一类危房拆除之后会做其他途径使用,是不会批准在此宅基地上继续建设房屋的。还有一类是一户一宅之外的危房,根据国家政策以一户一宅的限制,而限制以外的危房,是指户主在一户一宅之外通过继承、赠与获得的住房,这类危房在拆除之后同样无法获得重新建设的批准。

最有一类跟上面两种情况不同,是在一户一宅之内的危房,正常居住因为各种原因成为危房,这一类危房是可以依法申请危房改造建设,只要按照正规的流程申请把危房拆除并且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建设即可。综合以上可以看出,村集体是不会收回宅基地的,但是按照相关规定,拆除的危房宅基地还是会归原来的户主使用,只是不能在继续建设房屋而是恢复农耕经营使用。

宅基地申请流程以及申请条件 农村盖房需要花多少钱

一、满足哪些条件可申请农村宅基地?

以湖南为例,《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村民,可以申请建房:

(一)具备分户条件,确需另立户建设住宅的;

(二)现有住房属于危旧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三)原有住房因灾毁需要重建的;

(四)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迁建或者按政策实行移民搬迁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报批程序是怎样的?

以长沙为例,长沙规定,从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建房申请,至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具体申报宅基地程序如下:

(1)村民申请宅基地,首先应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申请者向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村民建房的审查意见(包括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同意建房、表决结果是否在本村公示7日以上、是否符合“一户一基”政策等)、村集体经济组织关于申请建房村民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材料等。

(2)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审查申请人员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建房位置是否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是否做到耕地占补平衡等,并经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初审后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核准,符合条件的发放《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

(3)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收到村民提交的《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申请表》后,上报至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经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核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许可证》。

(4)房屋开工建设前,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应到实地放样定桩。涉及切坡建设的必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承诺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5)房屋竣工后30日内,村民应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申请验收;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是否对原宅基地拆除到位;验收合格后,村民应当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

三、农村盖房需要花多少钱?

目前主流的几种建筑结构包含:砖混、框架、轻钢、混凝土预制(PC)4种。不同结构造价不同的。

湖南省危房改造国家补偿标准2021

法律主观:

危房改造国家补偿标准:一、农村困难户: 1、级危房补贴5000元; 2、二级危房补贴3000元; 3、三级危房补贴2000元。二、农村贫困户: 1、一级危房补贴:元; 2、二级危房补贴3000元; 3、三级危房补贴2000元。三、农村五保户: 1、一级危房改造补贴元; 2、二级危房改造补贴5000元; 3、三级危房改造补贴3000元;四、农村低保户: 1、一级危房改造补贴元; 2、二级危房改造补贴3000元; 3、三级危房改造补贴2000元。五、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能够请求危房改造补助: 1、一级危房可获补贴元; 2、二级危房可获补贴3000元; 3、三级危房可获补贴2000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格式: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标题居中)

xx村民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正文:申请内容以及原因。

我保证,我申请的补助只是为了改善我家的住房问题,绝对不进行其他与这无关的事情,恳请领导批准!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乡xx村xx屯某某

x年x月x日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扩展资料:

危房改造补助确定程序

1、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①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②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③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2、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4、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①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各乡(镇)情况,将汇总情况登记造册,会同县市区民政部门或者扶贫部门审查申请人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部分申请人组织重点复核及现场抽查。

②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和乡镇建设管理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标准,对房屋危险程度进行调查和评定,填写《湖南省农村危房鉴定表》。申请人居住的房屋不属于C、D级危房的,不予上报审批。

③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改造方式、补助资金进行审批,并在地方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上将审批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听取当事人陈述。不予批准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确定为补助对象的农户应与县级政府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按照协议拨付款项。

6、对经批准确定为补助对象、因指标有限未列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可转入下一年度优先予以安排。

参考资料: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