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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谈合同注意什么(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 作者: 彭天康
  • 发布时间:2023-10-19


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创造了”条件;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避免装饰公司以次充好;如果在工程进行中,对一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必须要填写工程洽商单,并且要成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不可以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以商量解决。

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与装修公司签约时的注意事项有:

1、装修费用分四次给清,装修前期30%,中期30%,后期30%,完工10%。

2、装修费用不得超过预算5%,装修过程中削减的项目和增加的项目要提前和业主商量并确认费用,在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确认的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保证装修期间装修工人不能换,除非业主提出换人。

4、水电路改造要一起画线,并由设计师提供电线以及水管的实际走向图。

5、报价中应当包括保洁费用,以及厨卫照明等小件安装的费用,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6、主材购买由业主自行完成,耗材不得超过预计里量的5%,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设计师的选择也是很关键,好的设计师能给你省一点事,并在工程中相对要求严格一点,建议跟设计师做朋友,不要太好说话,也不要太苛刻。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

(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合同

如何和装饰公司谈合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与装修公司合作时,我们必须发现公司不可靠,信誉如何,如果您有清楚的了解,您可以查看是否有商业照片。如果您是普通公司,您可以合作。

寻找装潢公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装潢公司必须有资格进行装修工程。除了验收营业执照,公司是否有正式办公室,是否可以签发合格的账单等,还需要仔细验收。

其次,您可以验收这家装修公司所做的工作,以评估其设计和施工水平。室内设计师的水平和资质与设计水平直接相关,因此请向公司设计师详细询问。

与家装公司的初步接触有两种方式可以引用装修公司:

首先,业主想投资多少投资,装修公司根据要求开始设计和报价。所有者;

第二是业主客厅装修的具体要求由装修公司支付,以实现业主的要求。许多消费者愿意采用第二种谈判方式,其目的是防止装修公司脱离“底层”。消费者希望让装修公司首先报价,他们也有比较和还价的余地。事实上,这种做法并非必要。所有正规装修公司的利润率几乎相同,不同的是设计实力和售后服务都是好的和坏的。业主只会延迟他的时间并延迟施工进度。因此,在开始与装修公司联系时,最好直接准备你想花多少钱,想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所有这些都给装修公司看他们是否验收它。如果装修公司同意承担业主的房屋装修工程,可以进入具体的设计,报价和谈判阶段。确认设计议价在业主和装修公司达成初步意向后,装修公司必须了解业主的具体要求并进行现场测量。随后,公司将把设计图纸和详细的报价交给业主,其中列出了非常具体的材料和施工数量。在所有者获得材料之后,首先要看的是设计是否符合他或她的要求。业主当然可以要求设计师解释设计,例如某些空间的处理,材料的应用等。确认设计后,还需要仔细验收每个工程的价格和用途。报价是合理的。消除装修合同的漏洞报价批准后,正式装修公司还将与业主签订建筑合同或协议。

在本合同中,业界主要关注以下问题:

首先,合同必须具体说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日期。有些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并为一些装饰公司浪费和延迟施工期铺设了“铺垫”。

其次,必须在合同中注明所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止装修公司以次充好。

第三,合同中的保证条款是必不可少的,责任必须明确。如果是建筑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以协商。验收施工队伍的装修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队伍的质量。因此,在装修前,业主还应验收装修公司使用的施工队伍。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国各大城市从事家居装修的大部分施工队都是外籍人员。无论施工团队是否具备实力,也可以从他们使用的工具中看出。目前,装修工程的电气化程度很高。通常,施工团队的力量已经开始使用电动蒸汽泵和钉枪等工具,以提高质量和效率。因此,业主可以根据工人使用的工具判断施工队伍是否具有相应的质量。一句话:找一家拥有资格证书,价格以及质量和健康保证的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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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在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的前提就是:签装修合同时心中不能再有疑问。消费者在装修之前来到家装公司的时候,要了解的注意事项很多:有关于工程质量方面的、有关于装饰材料的、关于设计的、关于售后服务的、关于投诉方面的、关于装修合同的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如果心里没底,就尽量不要急于签装修合同。

先了解一些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另外,如果这家装饰公司谈判过程中频繁地变换谈判人员,就应该了解清楚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人员流动,签装修合同就应该更加谨慎。

以下是一些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1在签装修合同时第一个注意事项就是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第二个合同注意事项是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

中期款:一般装修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第三个也是签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业主最容易遗漏的一项,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装修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4水电费用,这一项是装修合同中最易被装修公司利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装修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5按图施工:在这一注意事项中,业主一定要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6保修条款:在签订装修合同中这一项一定要仔细审查,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装修合同中写清楚。

7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修公司都将工程分给各个施工队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另外:1多谈条件:所有的装修合同都有商量的余地,你可以尽量多谈一些你对合同细节条款的要求,只有你够坚持,就能多争取利益。

2侃价:每个设计师都有一定的打折权利,为了签单,如果你强烈要求,都会适当的有优惠。

签装修合同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