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建房屋不申请合法吗(农村自建房不批,翻建老房也不允许,这合规吗)
- 作者: 彭姿玥
- 发布时间:2023-10-18
私产房想翻建需办手续吗为何现在不允许翻建
私产房重建需要办理手续吗?对于这个问题,答案肯定是需要办手续的,这是无疑的。现在管理这么严格,不办手续,等于违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将罚款或强制拆迁。所以,对于重新翻房子,应该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果我们不办理相应的手续,可能会有很多麻烦事情,一定要清楚什么是法律程序。必须先申请,获批后才可以开工。如果我们在被批准之前就开工建设,那就是违章建筑,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近年来,随着农民外出打工,收入水平也有所提高。很多在外打工的农民,攒了一些钱后会想回农村盖自建房。农村住房是农民的归宿。随着近年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政策的收紧,限制农民自建房的规范和制度也越来越多。农民建房,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未经批准或者无合法权利来源,在建设用地上改建、翻建、新建土地的行为,认定为新增非农业建设违法用地,将依法处理。
以下这三种情况不允许翻建,第一: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不能重建。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要使用这块宅基地,你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利用这个身份在宅基地上建房是合法的。所以,如果你是作为继承人的集体组织成员,在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对继承的房屋进行装修。
第二: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标准,无法重建。如果要重建旧房,一个大前提是不能违建。目前所有的法律和政策都规定了宅基地面积的使用标准。虽然每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但是有一定的标准。有些老房子建的比较早,比如七八十年代,这个房子建的时候,按照当时宅基地的使用标准可能是合法的,但是现在,按照现行法律可能是超标的。如果你只是住,不搬这个房子,可能还好,但是如果你重建改造,就不行了。
第三,土地性质变了,无法重建。农村宅基地用于住房和建筑。如果把宅基地性质改成厂房,肯定不会重建。
农村自建房不批,翻建老房也不允许,这合规吗
由于各种原因,现如今想申请新宅基地建房越来越难了,部分地方甚至停止审批宅基地了,但如果是拆掉旧房子建新房,相对来说,会简单一些。不过需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翻建老房也是不允许的,这些情况建好了也可能被拆!
1、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2、宅基地面积超过地方规定标准不能翻建
按现行法律政策规定,虽然每个地方的宅基地面积标准都不一样,但各地对于农村宅基地面积是有一定标准限制的,有些房子建于七八十年代,甚至更早,虽当时是合法的,但按现在的标准来看,很多房子可能就超过了面积标准,现在如果要重建的话,应按现在要求的面积标准,超过了就不能建。
3、改变土地用途的不能翻建
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家庭住房建设用地,不能改变其用途,比如建成厂房等经营场所那是不允许的。
4、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的不能翻建
宅基地房屋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如果老房子的权属不清晰,关联人之间有很大的争议,那么也是不可以进行翻建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5、不符合规划的房屋不能翻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有些地方因当地发展需要,土地规划可能发生了变化,如果不符合规划那也是不能翻建的。不过这种情况,可申请新宅基地来建房。
另需注意的是,在很多农民看来,翻建自己的旧房子属于自己的权利,可以“任性”的翻建,想怎么建就怎么建,但事实并非如此。虽然目前对于农村房屋翻建,很多地方并没要求一定要重新办理用地手续,但为了安全起见,大家在翻建房屋前最好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并按审批条件依法建房,不要少批多建等。
邻居不签字可以翻建吗
农村宅基地翻盖,不需要邻居签字。
农村宅基地翻盖不一定要邻居签字才能盖,有房管局的审批建房手续就可以建房的。
管理严格的地方建房者要到城管部门办理审批其中一项就是要有邻居的签字,已确认它的建房行为没有侵犯四邻的合法权益。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界定为宅基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是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宅基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以及宅基地初始取得的无偿性的角度来看,规定是妥适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农村原拆原建涉及到《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
因此,要考虑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老房子翻建未批先建需要罚款吗需要罚款多少
依据我国《城市与乡村规划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建或翻建农村老房子属于违建行为。如未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审批,先行建设,可能会面临拆除、罚款等处罚。罚款金额不固定,具体数额根据违建情节轻重、建筑规模、管辖区域的财政收入情况等方面来决定。如果业主想要对农村老房子进行改建或翻工,应该提前向当地城乡规划部门进行正规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建议业主在所有建设活动之前咨询有关法律法规,并有合法的审批文件才能动工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