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下水管道漏水导致楼下漏水(主管道漏水到楼下谁负责)
- 作者: 白小惠
- 发布时间:2023-10-18
下水管道在楼下漏水谁来负责
法律主观:
关于下水道漏水问题的解答:相邻之间因为排水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实施妨害行为的因果关系来要求相应的损失赔偿。也就是要看是因为哪方的妨害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造成3楼的损失是因为排水管道发生堵塞造成的,如果是业主室内水管发生堵塞,导致楼下损失的,应当由该业主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是公共管道发生堵塞,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下水道漏水漏到楼下物业有责任吗
下水道漏水漏到楼下了,原则上是物业的问题。所以最好是双方协商沟通来解决。
物业的职能范围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通过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修缮延长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
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
8、多种生活服务。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性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收费农贸市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性服务。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
楼上下水道堵塞,为什么楼下会漏水
一般大楼的下水道排布都是串联式的。
具体的比如就是二楼家靠近顶板处的排水弯管(一般都被二次装修给遮挡住了)是三楼家的,二楼家的排水弯管在一楼家。下水道不通,时间长了由于下水道封闭不够好,会有一定程度的渗漏,楼下二次装修的顶部一般不会考虑排水设置,所以有了积水就会有相应的墙体发黑了。
如果是因为下水道出现了堵塞问题,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派相关工作人员上门解决下水道堵塞的问题。
解决的时候需要用到各种各样的工具,比如管道疏通器或者管道疏通剂,只要将马桶堵塞的问题解决掉,就能够解决楼下业主返水的难题。
管道堵塞的常见原因:
1、厨余物品:带着油脂的剩饭剩菜汁倒进下水道,冷却下来,就会凝结成固体脂肪并粘连住其他垃圾,造成严重堵塞。
2、头发:沐浴、洗发时,要注意不能让头发进入下水道,否则他们就会像渔网一样,网住所有过往的杂质,导致排水不畅。
3、塑料袋以及塑料制品:一般情况下塑料很难冲下去,可一旦冲下去,他们就会充满空气,挡住水流,导致堵塞。
4、尿不湿、湿纸巾、卫生巾:他们在马桶下方的U形管处就会堵住,人们在疏通时只能把他们通到下方处,造成严重的二次堵塞。
5、棉签和棉球:他们分解起来特别困难,还会回粘住油脂,时间久了就会像雪球一样,越来越大,最后堵住管道。
6、硬物:使用时因为地漏没有盖好,不小心将硬物掉进下水道,导致下水道堵塞也是常见的。
主管道漏水到楼下谁负责
漏水的原因不同,责任人也不一样。
主管道一旦出现了漏水的情况,是需要及时维修的,因为主管道漏水的位置是比较大的,最好是重新更换新的主管道,同时在更换之前还要停止整栋楼的用水,这样才不会影响到施工的进程。
该问题的责任划分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是在房屋保修期内公共下水管破损开裂造成漏水,应该通知物业,让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和维修,由此造成的维修及赔偿由建设单位负责。
2、如果是超过房屋质保期公共下水管破损开裂造成漏水,应该是通知物业,物业利用业主缴纳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进行修理及赔偿相关损失。
3、如果是通过下水管管壁与楼板接触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渗漏的水非来自楼上(楼上通过下水管管壁与楼板接触部位渗漏到自家,然后自家继续通过下水管管壁与楼板接触缝隙渗漏到楼下),这种情况,由楼上承担相关的维修及赔偿责任;如果是自家的上下水管管道出现渗漏到地面主下水管道管壁与楼板接触的缝隙处渗漏到楼下,相关的维修及赔偿由自己承担,属于自家装修施工单位责任的,可以向装修施工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