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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危房改造和旧房翻新(农村旧房翻新房审批后不盖可以吗)

  • 作者: 白俐瑶
  • 发布时间:2023-10-17


2019年贵州省十三五规划纲要

一、全力实施大扶贫战略行动,坚决打赢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牢固树立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的理念,大力实施“”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把贵州省建成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

(一)进一步强化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重在乡村的工作机制,在全省强化“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的大扶贫格局。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从省到县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军令状、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各级党委、政府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工作实绩。强化各级干部与贫困人口的定点挂钩、对口帮扶机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引导广大基层组织站在扶贫开发第一线,筑牢解决贫困问题的工作基础。深入推进领导干部遍访偏远贫困村贫困户。开展好“扶贫日”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扶贫事业,让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积极投身到扶贫开发中来。

(二)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突出扶持对象精准,完善建档立卡,总结推广威宁自治县迤那镇“四看法”,对贫困人口实施精细化管理。突出项目安排精准,落实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建好精准扶贫项目台账。突出扶贫资金精准,推广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三变”经验,探索财政扶贫资金和农村集体资源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突出措施到户精准,聚焦“两有户”“两因户”“两无户”“两缺户”,细化“六个到村到户”措施,做到精准滴灌、靶向治疗。突出因村派人精准,全面落实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充实配强驻村工作组,增强农村脱贫第一线核心力量。突出脱贫成效精准,完善退出机制,实现贫困县、贫困乡镇全部摘帽,所有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突出考核评价精准,建立差异化考核制度,完善问责激励双重机制,把扶贫开发实绩考核延伸到贫困乡镇和贫困村。突出督促检查精准,制定实施精准扶贫督查办法和工作台账,加大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力度,严肃查处不干事、不落实、不作为的行为。

(三)采取一揽子措施解决贫困问题。全面落实“1+10”精准扶贫配套文件。抓好产业扶贫,研究设立产业化扶贫专项基金,实施扶贫攻坚示范县、扶贫特色优势产业、扶贫产业园区“3个10工程”,加快贫困地区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劳务经济发展。抓好扶贫生态移民,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区域实行生态保护扶贫,提高贫困户搬迁比例和搬迁补助标准,提高生态修复程度,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确保全面完成142万人的搬迁任务。抓好社会保障扶贫,不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逐步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完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筑牢社会保障兜底网。抓好教育扶贫,将农村贫困学生资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完善资助体系,提高资助标准,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应助尽助、精准资助”。抓好医疗扶贫,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加快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抓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大力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深入实施“1户1人”职教培训,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抓好财政金融扶贫,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创新金融服务,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特惠贷”,为贫困户提供更多贷款支持。抓好扶贫力量整合,配合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东部地区对贵州省定点帮扶、对口帮扶,扎实推进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结对帮扶,建立健全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和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四)加快推进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脱贫攻坚。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和世居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工作,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扶持政策,加快实施民族地区重大工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贫困群众脱贫致富项目。以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县级规划,深入推进大规模、区域性、产业化连片开发。实施麻山、瑶山、雷公山、月亮山专项扶贫行动计划,促进特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关爱服务,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救助保护体系。七、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必须充分发挥贵州省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坚持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新路,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美丽乡村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一)探索具有贵州山地特色农业现代化路子。坚持把山地特色作为贵州省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根本路径,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农业产业园区为引领,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做强粮食、生态畜牧、茶叶、马铃薯、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做优特色食粮、特色养殖业、特色渔业等特色产业。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经济作物占种植业的比重,提高二三产业占农村经济的比重。延伸农业产业链,着力发展以农产品储藏保鲜、精深加工为主体的第二产业,加快发展以农业观光旅游、农业物流为主体的第三产业,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抓好品种、品质、品牌建设,提升“三品一标”产品比重。加快构建农业科技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

(二)培育具有龙头带动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建设以重点企业为龙头、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让更多特色农产品走向市场、走出贵州。加快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家庭农场管理和服务制度。鼓励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专业协会、合作组织,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探索培育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专业合作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试点。

(三)打造具有贵州地域特点的“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深入开展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为主题的新农村建设行动,以“六个小康”行动计划为抓手,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深入实施环境整治工程,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等环境整治,扎实抓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集中力量打造各类省级综合示范村,建成一批设施完善、产业兴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魅力独特的宜居宜业宜游乡村。保护传承传统文化、耕读文明,加强溪流、林草、湿地、山丘等生态细胞和民族村寨等文化元素保护,建设美丽宜居的家园、增收致富的田园、寄托乡愁的故园、观光休闲的公园、投资兴业的乐园,实现“美丽乡村,让多彩贵州更加精彩”。

二、加大投资强度,建设适度超前、功能完善、配套协调、内通外联的基础设施体系

基础设施建设是贵州省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重要支撑。必须保持投资合理较快增长,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加快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铁路建设,建成贵阳至昆明、重庆、成都、南宁等高铁,形成贵阳与周边省会城市2至3小时交通圈,构建通达全国的高铁网。规划建设“三环八射”铁路网和贵阳至兴义等城际铁路,支持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城市轨道建设,打造贵阳至黔中城市群其他中心城市1小时、至其他市(州)中心城市2小时铁路交通圈。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建成环贵州高速公路,形成省内“六横七纵八联四环线”高速公路网络,增加出省通道,完善高速公路路网连接通道。加大国省干道改造养护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向县以下延伸,实现村村通沥青路或水泥路、村村通客运。加快完善民用航空体系,形成“一枢纽十六支”机场布局。大力推进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清水江通航设施建设,形成通江达海的水运出省通道。建成一批“多式零距离换乘”交通枢纽。

(二)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大力推进水利建设行动计划,加快供水管网工程和民生水利保障工程建设维护,规划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实现县县有中型水库,乡乡有稳定供水源。实施农田水利配套工程,提高农田灌溉保障水平。加强河流治理和山洪防治,健全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质水量监测和管理,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保证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提高重点区域水资源综合调配和应急供水能力。大力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发展。

(三)超前建设信息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是信息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战略支撑,要像抓交通水利建设一样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骨干网络优化、城乡网络全覆盖、农村宽带延伸等重大信息基础建设,构建“出省宽、省内联、覆盖广、资费低”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力争国家支持贵州作为国家级数据交换南方中心、国家面向西南和东盟的数据服务基地,将贵阳、贵安新区增设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打造全国信息交换枢纽。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大力实施“宽带贵州”行动计划,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并向自然村延伸覆盖,加快建设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九、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发展社会事业、改善公共服务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条件。必须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强民生各项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实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一)深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以提高人口素质为核心,深入实施教育提升工程。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加强基础教育,

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元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职教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推广完善“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提升高等教育,积极争取部属高校与省属高校合作办学,鼓励高校开放办学,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和学科专业结构,继续推进花溪大学城建设,推进高校内涵式发展。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优化城镇新建小区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深入推进教改实验区建设。

(二)积极促进大众创业就业。坚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推进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培育创业型企业、创业型员工,构建良好的创业生态系统。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积极促进充分就业,大力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做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搬迁移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和职工合法权益。

(三)大力建设健康贵州。实施健康贵州建设工程,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服务网络,全省新建、改扩建100所综合性医院,对40万以上人口县的人民医院(含中医院)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规范基本药物制度,探索县乡村一体化药品配送模式,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推进分级诊疗和卫生信息化,实行新农合、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智慧医疗”建设,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医疗机构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优化公共卫生监测和医疗质量监管服务。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建立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落实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康体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四)全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社会保障兜底工程,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建立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加快完善医疗救助保障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加快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残疾人事业。深入实施城乡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城镇保障房、扶贫生态移民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

(五)建设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影视服务、文化会展等产业,做大做强省直骨干文化企业,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发掘和利用民族文化、山地文化、阳明文化、红色文化、“三线”文化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打造更多文化精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进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振兴传统工艺,落实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支持黔东南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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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精准扶贫政策的对象的要求是什么

一、、教育精准扶贫

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资助项目: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二、医疗救助扶贫

保障对象: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

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三、社会保障兜底扶贫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

2、特困人员供养

享受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3、城乡医疗救助

享受对象: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当地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等。

4、住房圆梦行动

享受对象:住房救助对象是指符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镇住房救助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扩展资料

易地搬迁扶贫:

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

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

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

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

参考资料:

贵州脱贫攻坚最新政策补助标准办理流程通通在这里—黔东南州锦屏县人民政府

农村旧房翻新房审批后不盖可以吗

可以,但是长期没人使用的荒地可能会被国家征用。

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首先必须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果该宅基地属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则需要规划部门出具改建房屋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如果属于城镇规划范围之外,则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对改建房屋的面积变动进行审批,然后方可改建。带着身份证、户口、原房照和土地证,去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一般是土地所、住建所办理相关登记,同时申请D级危房鉴定(这个鉴定时间较长,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咨询以上两个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批准后再到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许可证,等房屋建成完工了,再带着这些手续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了。现在很多省份都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议你先去村委会问一下。如果有,那抓紧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经村级评议、乡镇级审核、县级批准,市级备案,可以申请维修补助。

在农村拆旧房,建新房政府有补贴吗

补助对象: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1、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2、中央财政补助对象限定为四类人员,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脱贫),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非以上四类人员,或为已脱贫的低保/五保/残疾人的,均不可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3、补助标准为:修缮加固6000元,重建元

扩展资料: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2]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