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灌注桩水下混凝土质量规范(水下桩的混凝土要求)
- 作者: 祈荟熙
- 发布时间:2023-10-17
水下桩的混凝土要求
1)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应检测孔底泥浆沉淀厚度,如大于规范规定的清孔要求,应再次清孔。
2)混凝土拌和物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如不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和,二次拌和仍达不到要求,不得使用。
3)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搅拌机能力,应能满足桩孔在规定时间内灌注完毕。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若估计灌注时间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则应掺入缓凝剂。
4)孔身及孔底检查值得到监理工程师认可和钢筋骨架安放后,应立即开始灌注混凝土,并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当气温低于0℃时,灌注混凝土应采取保温措施。强度未达到设计等级50%的桩顶混凝土不得受冻。
5)灌注混凝土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适当地点处理,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
6)处于地面或桩顶以下的井口整体或刚性护筒,应在灌注混凝土后立即拨出;处于地面以上能拆除的护筒部分,须待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5MPA后拆除。当使用合护筒灌注混凝土时,应逐步提升护筒,护筒底面应保持在混凝土顶面以下1~2M。
扩展资料:
原理:混凝土拌和物是在一定的落差压力作用下,通过密封连接的导管进入到初期灌注的混凝土下面,顶托着初期灌注的混凝土及其上面的泥浆逐步上升,形成连续密实的混凝土桩身。导管法施工技术要求非常严格,为使水下混凝土灌注桩施工质量得以保证,必须要从施工设备、混凝土配制、灌注等几方面加以控制,以提高水下施工质量。
灌注过程中要求
首灌混凝土顺利灌注以后,接下来的灌注可以根据施工设备,施工环境进行适当的调节,但是灌注过程中不允许有长时间的停滞,灌注的时间必须保证在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之内灌注。再灌注过程中要保证埋管的深度在2~6米的范围之内。
以保证混凝土不会接触水致使混凝土离析,影响桩的质量,同时也保证混凝土在灌注过程中能够顺畅的流下。
现场监理员要做好记录工作,主要记录的内容有:每次拔管的时间,拔管后混凝土的埋置深度,混凝土已经灌注的高度,剩余套筒的节数,剩余套筒的长度。
在灌注水下混凝土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的限制或者施工主管因素,经常会导致混凝土堵管现象。堵管即混凝土在套筒内不能顺利的流下而导致灌注暂停。
在建筑工程中,灌注是指把已经拌和好的混凝土浇灌到模子里。这里的模子可以是指已经挖好桩孔或指已经装配好柱模板和梁模板。
在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的灌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用混凝土车直接把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而后再采用泵送浇灌及连续浇筑的方式浇灌混凝土;混凝土内添加缓凝土,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与设计要求相符;沉放导管前,必须对导管连接部位的密实性及牢固性进行详细的检查,以免发生漏浆及漏气现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水下灌注混凝土
水下灌注桩混凝土强度回弹要求标准
水下灌注桩混凝土强度回弹要求标准如下:
1、GB/T—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水泥混凝土试块强度回弹标准,要求在28天龄期下,混凝土的强度回弹值不得超过其平均强度的10%。
2、JGJ/T23—200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中对于现场混凝土强度试验要求的规定,要求在28天龄期下,混凝土的强度回弹值不得超过其平均强度的12%。
水下灌注桩混凝土的强度回弹要求还需考虑桩身周围水的阻力、水深等因素。一般而言,若水深较浅,强度回弹值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应低于规定标准。
水下混凝土要提高一个等级哪本规范中有要求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包括构筑物)桩基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Ⅴ水下混凝土的灌注
6.3.26钢筋笼吊装完毕后,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二次清孔,并应进行孔位、孔径、垂直度、孔深、沉渣厚度等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
6.3.27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为180~220mm;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60kg/m3(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
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并应满足本规范第6.2.6条的要求;
3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掺外加剂。
6.3.28导管的构造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管壁厚不宜小于3mm,直径宜为200~250mm;直径制作偏差不应超过2mm,导管的分节长度可视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m,接头宜采用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
2导管使用前应试拼装、试压,试水压力可取为0.6~1.0MPa;
3每次灌注后应对导管内外进行清洗。
6.3.29使用的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并应保证顺利排出;隔水栓宜采用球胆或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的细石混凝土制作。
6.3.30灌注水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
2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于0.8m;
3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6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管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4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灌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
5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0.8~1.0m,凿除泛浆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
根据上述JGJ94-2008规范条文,灌注桩施工中水下混凝土无需要提高一个强度等级,即图上混凝土等级C30,施工时就用C30。
灌注桩水下混凝土灌注的质量控制要求有那些
【摘要】灌注水下混凝土是灌注桩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之一,也是灌注桩质量控制的重点与难点,其质量控制的关键是过程控制,必须严格每一道工作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灌注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故障,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灌注桩;水下混凝土;质量控制
桩是基础中的柱形构件,其作用在于穿过软弱的压缩性土层,把桩基座落于更硬或更密实或压缩性较小的地基持力层上。各桩所承受的荷载通过桩身和桩侧土的摩阻力及端桩土的抵抗力将荷载传至桩周围的土层中。桩基础具有承载力高、稳定性好、沉降量小而均匀、耗材少、施工简便等特点,在桥梁、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工程建设中得到普遍应用,其中灌注桩基础由于其广泛的适用性在桥梁基础工程中的应用最为广泛。
8.混凝土拌和物运至施工地点时,应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等指
标,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二次拌和。二次拌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三、灌注水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要点与措施
1.灌注首批混凝土灌注水下混凝土时,如果首批混凝土数量不足,水或泥浆就会从导管进入,使首批混凝土灌注失败,或混凝土内夹泥等影响桩基质量。因此,首批混凝土的数量应能满足导管首次埋置
灌注桩基础的施工工艺一般包括施工准备、钻(挖、冲)孔、终孔、深度(≥1.0m)和填充导管底部的需要。所需混凝土数量可参考下式计清孔、钢筋笼制作与安装、灌注水下混凝土、质量检验等几道工序,其算:中灌注水下混凝土作为关键工序之一,是灌注桩施工中质量控制的重V≥πD2(H1+H2)/4+πd2h1/4点与难点。
一、灌注水下混凝土应配备的设备及其要求
1.混凝土搅拌设备的要求
灌注水下混凝土的搅拌能力,应能满
足桩孔在规定的时间内灌注完毕,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若估计灌注时间长于首批混凝土初凝时间,则应掺加缓凝剂,或者增加搅拌机数量。
2.混凝土运输设备的要求水下混凝土的泵送机具宜采用混凝土泵,距离稍远的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采用普通汽车运输时,运输容器应严密坚实,不漏浆,不吸水,便于装卸。混凝土不应离析,否则不能使用,以免造成堵管而发生断桩事故。
3.钢导管的要求水下混凝土一般采用钢导管灌注,导管内径为200~300mm,视桩径大小而定。导管使用前和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对其各项质量指标认真检查、试验。
进行水密承压试验。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1)、1.3倍的压力,也不应小于导管壁和焊缝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时内压
力的1.3倍。
(2)、接头抗拉试验。防止导管在灌注过程中被拉断而出现断桩事故。
接头螺丝的拆卸试验。防止螺丝因生锈、变形等无法拆卸而出(3)、
现断桩事故。
过球试验。防止导管局部变形或管内有结块混凝土块等而使(4)、
首批混凝土灌注失败。
4.动力设备的要求若工程地点供电不稳定,灌注水下混凝土前应配备备用的发电机组。若工程用电是靠发电机组发电供给,则应配备第二台发电机组。
其中,h1=hwγ/γwc
式中,V:灌注首批混凝土所需数量(m3);
D:桩孔直径(m);
H1:桩孔底至导管底端间距,一般为0.4m;H2:导管初次埋置深度(m);
d:导管直径(cm);
h1:桩孔内混凝土达到埋置深度H2时,导管内混凝土柱平
衡导管外水(或泥浆)压力所需的高度(m);
h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深度(m);
3
γw:井孔内水或泥浆的重度(KN/m);
3
γc:混凝土拌和物的重度日(KN/m)。
2.导管应在吊装好钢筋骨架之后,立即安放。导管的安放应居中稳步进行,不能接触到钢筋笼,以免导管在提升过程中将钢筋笼提起。
导管应吊挂在钻机顶部或用卡具吊在孔口上。
距离过3.剪球时,导管下口至孔底距离应控制在0.25~0.4m之间。
大,可能会造成管内大量进水或首批混凝土埋置深度不足1m;距离过小,会造成隔水栓(球)卡管事故。
4.首批混凝土拌和物下落后,混凝土应连续灌注。
5.灌注过程中,特别是潮汐地区和有承压地下水地区,应注意保持孔内水头。
6.向导管内倾混凝土应徐徐进行,防止产生高压气囊。施工中导管内应始终充满混凝土。
7.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应控制在2~6m。如果导管埋置深度过小(小于2m),在强大的压力和冲击力作用下,新灌注的混凝土可能冲破首批混凝土,冒到其上面,将泥浆沉淀物裹入桩中,形成夹层而断桩,特别在灌注后期,首批混凝土表面的泥浆沉淀增厚,有时还夹有少量坍土,若导管埋置深度过小,容易造成导管提漏进水,造成断桩事故;如果导管埋置深度过大(大于6m),易发生埋管拔不出来,从而造成断桩。
8.在灌注过程中,应经常测探孔内混凝土面的位置,及时地调整导管埋置深度。
9.为防止钢筋骨架上浮,当灌注的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下端1m左右时,应降低混凝土的浇筑速度,以减少混凝土上升的动能作用;当钢筋骨架被埋入混凝土中4m以上深度时,再提升导管,使导管下端高出钢筋下端2m以上时,再按正常速度浇筑。
10.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木桩顶高出一定高度,一般为0.5~1.0m,以保证混凝土强度且不夹泥。多余部分混凝土在接桩前必须凿除,残余桩头应无松散层、无夹泥等质量缺陷。11.灌注时间不得长于首批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必要时可掺加缓凝剂。
12.在整个灌注过程中,应专门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准确、详细地做好施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桩基编号、导管总长和节(下转第175页)
二、水下混凝土配制
1.水泥:可采用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宜早于2.5h,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水泥
用量不宜小于350kg/m3,当掺有适宜数量的减水缓凝剂或粉煤灰时,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3。
2.粗集料:宜优先选用卵石;如用碎石宜选用1~3cm或1~2.5cm粒径的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导管内径的1/6~1/8和钢筋最小净距的1/4;压碎值、针片状含量、含泥量等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3.细集料:宜选用级配良好的中砂,含泥量等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4.混凝土的含砂率宜采用0.4~0.5,水灰比宜采用0.5~0.6,
5.混凝土拌和物应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运输和灌注过程中无明显离析、泌水现象,坍落度宜为180~220mm,宜掺加外加剂、粉煤灰等材料。
6.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完成后,应模仿现场情况进行试拌,认真检测混凝土的和易性、坍落度等指标。
7.施工时,混凝土拌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混凝土配合比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各种材料的用量比例。